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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老爷(熙杰)自从得知自己女儿/潘家小姐(婉娴),偶遇“双胞姐妹”之事,心里一直不舒服,为了避免她们“双胞姐妹”这对有机会相遇,相识,相认。
于是,潘家老爷(熙杰)决定向妻子(冷洁沁)提出,理由说——女儿(婉娴)已经到了要成婚的年纪,是时候找媒人,把女儿(婉娴)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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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自从元宵过后,冼家三少爷(祁祖)和江家小姐(琉璃)两人互通心意之后,冼家三少爷(祁祖)便更加坚定立志投身官场,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光宗耀祖,光耀门楣,让心爱的江家小姐(琉璃)可以不再受苦,跟他一起有福同享。
而科举制度是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因此,冼家三少爷(祁祖)决定要去参加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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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考科举,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
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
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
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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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诏令“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复,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应试的定期,明确了州、县地方预试,即相当于后世“乡试”的办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样必须官府举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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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唐朝的诏书明确了士人可以“投碟自应”,下层寒士得不到举荐者“亦听自举”,“洁己登朝,无嫌自进”自此正式确定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的诏令标志着以自应考试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诞生。
两汉以来,朝廷选举主要通过皇帝不定期下诏而举行。
唐代有了每年定期考试的制度,同时也保留临时下诏考试的办法,即所谓“制科”。“制”之意义与“诏”相同,即皇帝之令。
每年举行的科举考试则称为“常科”。
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
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学院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等。
武则天还设立武举。
唐朝对秀才要求特别高,结果士人很少应试秀才,不久秀才一科就废罢了。
此后“秀才”岁成为对一般读书应举者的通称。
明经、进士二科在唐代科举吸引了最多的考生。
明经起源于的汉代,唐代“明经”科考试各部儒家经典,此外还包括《老子》。
明经不全考十多部儒家经典,而是分为明一经、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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