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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无形的阻隔,像是筑起来的城墙,将他们两人的心都隔断。
…………………
纽约。
这里,一向就是繁华的标志。
世界的金融中心,非此莫属。
宋旭峰重新踏上这里,心情早就不复当年。
年轻的心,总是有太多太我的装不下。
开始成长的心,总是有太多太多的行囊。
他站在了摩天大厦的楼下,看着不同肤色不同车型不同呼吸的人,来来往往。
一个女人穿着时髦的服饰,脚上踩着高跟鞋,手上端着一杯咖啡,一边急急忙忙的走,一边在喝着咖啡,另一只手上拿着手机,还在看自己的设计作品。
当她从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自顾自的往前走时,她走了好长一段,然后蓦然回首,她怎么觉得有一个人,一个熟悉的人,一个她极度想念的人……
或者是因为前一天打电话的错觉,让战天姿觉得,他竟然就在她的身边。
在这里,她从就不是战家的小姐。
她和所有离乡背景的异乡人一样,拼命的工作,拼命的生活,拼命的往上游去挤。
或者,再艰苦的生活,都比不上他对她说一句话。
战天姿在感情方面,或者是比较任性,这是战家人的特色。
但是,在工作中,依然是非常进取的。
她向前走了几步,喝完了这一杯咖啡,她侧身丢进一旁的垃圾桶时,从眼角的余光中,看到了他!
清晨的纽约,已经是人潮汹涌、车流澎湃。
想要从这样汹涌澎湃之中去发现一个人,是非常难的。
如果是第一次的感觉,是战天姿的眼花,那么,这第二次的感觉,竟然是如此的真实。
她用力的将一次性咖啡杯丢进了垃圾桶,然后踩着高跟鞋就向灯柱跑去。
有人说,纽约街头的女人,她们是可以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键步如飞,这是这个城市赋予女人独有的特色。
战天姿在自己上学时,体育课穿平底鞋时,也没有跑得这么快。
她现在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却是飞一般的跑向了这个男人。
说她恨也好,说她爱也好,战家的人,总是这样爱憎分明,爱得浓烈,恨得浓烈。
当她飞奔到了宋旭峰的面前,看着这个男人,一身雪白的衬衫,和她一样黄皮肤的面孔,朝思暮想过,爱过又恨过,原来,到头来,他依然是最浓的酒,她一闻就会醉。
灯柱旁,宋旭峰一身雪白套装,俨然是在这里好一阵了。
穿透了半个地球,长途飞机,并没有让他疲惫,依然是浓烈的书卷味,淡淡的飘散在了纽约的街头。
他看着什么时候都是在冲锋的女人,她喜笑颜开的跑到了他的身边。
她从来不掩饰对他的喜欢!
可是,这样的女人也是非常危险的,她是激烈的雌性生物,她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也会在她不需要的时候,毫不留情的抽身。
这就是不得不佩服遗传基因,赋予人类的特色。
“宋旭峰!”战天姿一手就抱住了他的脖子,无论他拒绝她多少次,她在看见了他之后,依然是浓烈如火熊熊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