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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林潇站在路中间发呆,叶赋快步走近一推,把他推至路边后,又紧忙同面前的仲利雄拱手作揖,客套道:
“仲王今日也有雅兴来沁园一游,幸会幸会。”
一旁的岛夫吉秀同样笑脸迎迎,回礼相拜,倒是这仲利雄,趾高气昂,目视前方,正眼都不带多瞧,挥了挥袖子,摆苍蝇般,没安好气道:“你是哪位,敢挡本王道路。”
“在下。”
叶赋话刚出口,一旁的岛夫吉秀已是接话答道:“这位是南国礼部主客司郎中,叶赋。”
“哼。”仲利雄一声轻笑,“一个小小的郎中也敢来攀枝附叶,着实可笑,还不快让开滚远,若扰了本王雅兴,你小命难料。”
“哥,这位……”
岛夫吉秀话刚开口,便是“啪”的一声,吃了仲利雄一记响亮的耳光,一巴掌打落在地。
“你若再不记得改口,就别怪我和大哥一样。”仲利雄怒目威视,从袖口拿出一精致的白红绸巾,将右手上的红白粉脂和血液擦净后,随意一扔,砸在了岛夫吉秀脸上。
“谢……谢王爷。”岛夫吉秀接过稠巾,战战兢兢从地上爬起来,一转眼的功夫,方才还惊恐万分的神情已是川剧变脸,满嘴笑意。
瞧着那咧嘴的微笑和鬼魅的双眼,忽然,这岛夫吉秀与林潇一对视,那恐怖慎人的模样,如同阴鬼附身,林潇既害怕又恶心,只感胃里翻滚痉挛,若不是忍着,差点呕了出来。
再细一看,林潇却是发现那岛夫吉秀的左脸上,被这巴掌打下了一层厚厚的红白粉脂,在那若隐若现的红白粉脂下,是数条瘆人惊目的血痂伤疤,那各式伤疤堆杂相交,像刀伤火燎,又同药灼虫噬,恐怖至极。
瞧着林潇这般惊悚地望着自己,那岛夫吉秀依旧咧着兔唇嘴,满脸微笑,不仅半点不在意,还像个没事人般,拿着那稠巾慢条斯理地擦拭着左脸的手掌印,每擦一下,裂开的血痂便因皮肤的张裂流出血水。
那渗出的血水不同于腮红的鲜浅,暗红近黑,流过腮边浸入了白红的稠巾,最后血液越擦越多,直接将稠巾上那朵鲜红的樱花染成了黑红色。
林潇这几年在御南宗治疗蛊毒,平时都是由小师妹陪着自己,算得上青梅竹马吧。因此平日只要休假过节,林潇都会买些胭脂,送给照顾自己如亲人般的小师妹,因此对这类妆容物品颇有了解。
那岛夫吉秀脸上的腮红粉脂不同于平常的浅桃,而是一种加入了少量丹砂的丹红粉脂。浅桃和丹红两种红色粉脂都是以桃花瓣为原料,颜色一浅一深,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丹砂。
丹砂本是一种深红矿物,磨成细粉后与浅桃粉脂捣拌,便成了丹红,丹红颜色靓丽,女子涂在脸上一整天都容光焕发,生气十足,即使沾了汗水,妆容也不容易毁,可就是这元气满满的粉脂,也有一致命缺点——接触皮肤久了容易产生灼烧的疼痛。
因此,寻常女子一生也难得用上几回丹红,多半也是婚嫁之日才会使用,即使用,也是先行在脸上涂抹普通的白色粉脂为底,以免接触皮肤。更忌讳的是,这丹红里的丹砂,千万不能与皮肤伤口接触,不然轻则伤口灼烧溃烂,重则毒入骨髓,长此以往,神仙难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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