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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刘晶晶就想要杀了她。
没错,这次是她,刘晶晶并不同情女人,刘晶晶也从不认为女人是天生柔弱的,恰恰相反,有的女人是非常可怕的动物。
刘晶晶跟她是由人介绍认识的,就是所谓相亲,而那位介绍人——刘晶晶的大学同学,三个月前已被刘晶晶用锤子敲死,尸体沉没在郊区某条小河里。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清楚了吧!没错,刘晶晶就是一个拉拉les(女同)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公司对面的海底捞。她很漂亮,跟刘晶晶几乎同样高,第一眼就让刘晶晶昏了头,打下了非她不娶的念头。
巧的是她就在刘晶晶公司对面上班,一家航空公司的前台接待——你们知道刘晶晶有制服癖,尤其受不了这种类似空姐的制服。刘晶晶常常冒着被扣奖金的危险,白天从公司溜出来,跑去给她送一盒巧克力或蛋糕。只要看到她那身制服,就让刘晶晶血脉贲张,紧张地一句话都说不出。下班后刘晶晶会打车送她回家,有时预定很高级的餐厅,要花掉刘晶晶一周的工资。
再一次不经意间,刘晶晶了解到,原来她也是一个拉拉les。
于是她们交往了半年,乃至谈婚论嫁,最亲密的接触仅限于一次接吻,她还极不乐意,像亲在软软的冰块上。刘晶晶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总是想方设法准备各种话题,到网上去抄笑话段子,只为博她一笑。刘晶晶花光了工作几年来的积蓄,从蒂凡尼的项链到香奈儿的时装表,只有这些礼物才能把她约出来。
有一天,在她说要加班拒绝约会后,刘晶晶独自坐在公司楼下发呆,晚饭也忘了吃。九点钟,刘晶晶看到她走出来,刚想要冲上去,却有一辆黑色奔驰驶来,开车的是个中年男人。她完全没注意到刘晶晶,一上车就把头埋到对方怀里。
从此,刘晶晶开始恨她,她背叛了她,而且竟然是一个男人,她竟然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了,刘晶晶开始悄悄地跟踪她。
刘晶晶是个迟钝的白痴,相信了她所说的一切——最晚十点回家,十一点睡觉。其实,她常在半夜出门,走遍了这座城市的夜店,有时还穿着那身制服。刘晶晶好几次蹲守在夜店门口,看到她挽着有钱人走出来,有男有女,去对面的酒店开房……
当时,刘晶晶就想杀了她。
为什么等待了两年?刘晶晶是在等待自己的勇气。
现在,刘晶晶已经杀了一个人,不会害怕再多杀一个了。
一个钟头前,已是凌晨三点,刘晶晶守在她家门口,看着她醉醺醺地回来。在她打开房门时,刘晶晶跟在后面冲了进去。没给她任何尖叫的机会,在她回头看清刘晶晶的脸以前,刀子已扎入了后背心。
她倒在地上剧烈地挣扎,刘晶晶又扎了第二刀、第三刀……
第七刀。
她再也不动了。
在杀死她的过程中,刘晶晶没有看她的眼睛,以防自己一下子心软,毕竟刘晶晶曾经喜欢过这个女人。
不能再把衣服留在这里了,刘晶晶把身上的血衣都脱下来,塞入随身携带的背包——里面装着一套新衣服,刘晶晶迅速给自己换上了。
她一个人住在这里,刘晶晶打开她宽大的衣橱,塞满了各种新衣服,其中一条裙子几分眼熟,那是刘晶晶陪她在恒隆广场买的——其余的大概都被她丢了吧。
刘晶晶又打开她的抽屉,看到许多小首饰与化妆品,不少是刘晶晶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为伪装成抢劫杀人的样子,刘晶晶拿走了大部分值钱的金银首饰,刘晶晶想这些东西足够买辆车了吧。照例擦去现场指纹,刘晶晶们分手已经两年,而她的社会关系又如此复杂,警察不会轻易找到刘晶晶的。
刘晶晶穿着新衣服离开杀人现场,步行一个小时回家。刘晶晶注意观察电线杆子上的探头,专捡七拐八弯的小路,以便从警方监控中消失。半路上,刘晶晶把从她家带出来的值钱的首饰,全部扔到了苏州河里。
其实,刘晶晶确实缺钱,但销赃会有风险。更重要的是,刘晶晶嫌这些东西脏,是她用欺骗与卖身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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