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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换了个更加委婉的说法。
吕云澄好似没听懂,笑道:“练过,对于相关思想有几分理解。”
“那就好,我还怕你看不懂那些道家词汇,练得南辕北辙。”
“不劳前辈担心,来,喝酒。”
吃过饭,孙天机带着孙小红离去。
吕云澄性子太烈,树敌太多,答应帮忙出手一次即可,直接托付是脑子被驴踢了。
最关键的是,孙小红是人,有主见、有性格的人,不是傀儡,不可能任凭别人安排自己的人生,哪怕是孙天机也不行。
……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凋落的时候。
大门的朱漆是一个月前刷的,门上的铜环锃光瓦亮,只从外表看,这座大宅和“凋落”这个词汇没有任何关系。
但宅院有没有“凋落”,看的不是大门,而是人。
这座大宅已经有三年无人居住,只不过每隔一个月,便有人登门打扫,街头的青皮混子,也因此不敢打这座宅子的主意。
大宅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没足。
高墙挡住了阳光,弄堂几乎终年都是阴暗潮湿的。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的活着!
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感到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也不愿意踏足红尘。
这样一处地方,自然是做不得大生意的,只有一家小小的鸡毛店。
鸡毛店不是卖鸡毛的,而是非常破旧非常小的客栈,一般有一两间客房,以及一个大通铺。
大通铺是没有铺盖的。
找一大片薄薄的木板,然后在木板上沾鸡毛,薄的一两寸,厚的三五寸。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通铺上的人挨个躺好,把木板放下来,就当是被子。
木板沉重,若是不提前放好卡子,很容易把人压死,而且只能保持一个姿势睡觉,不能翻身,再加上鸡毛的腥臭以及人的汗臭脚臭,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这样的店铺,当然不可能赚到很多钱。
可店老板孙驼子却甘之如饴,因为他早就已经想明白,无论有多少荣誉、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孙驼子觉得自己的一生本该就这样过去,但他万万没想到,即便隐藏在这样一处破地方,麻烦事还是接踵而来。
就在这天晚上,小店内来了几批怪客。
最先来的是两人,样貌一模一样,满面虬髯,腰悬钢刀;
随后来了四人,一高一矮两个汉子,一个扛着银枪的紫面少年郎,一个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女子;
再然后又来了一个瘦得出奇,高得出奇,脸长的出奇,且面上有巴掌大的青色胎记的中年汉子;
最后来的是一个俊朗不凡,雄姿英发,背上背着长刀的少年刀客。
孙驼子正感叹自己这店要开不下去了,忽见门外又来了两人。
一个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和一个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的漂亮姑娘。
正是孙天机和孙小红。
没有一个人讲话,众人都在默默地喝酒。
半晌,少年刀客终于受不了这沉郁的气氛,又或许是看上了孙小红,大步走过去,笑道:“敢问姑娘芳名?”
“看你也是世家子弟,怎的不懂礼数?问人名字之前,应该先自报姓名才是。”
“姑娘教训的是,我叫,白天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