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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但凡想有所作为的帝王,都对农耕极为重视。本朝也不例外,苟超目前所得到的种种好处除了主角光环让他遇到一出门历练的热血勋贵二世祖(绿袍官),就是例证。除此外本朝对经济稍好的农民还有一大好处,就是每家有耕牛一头就会多分六十亩田地。这也导致北地去岁今年连连大旱,耕牛价格却只升不降以至于牛肉价格在黑市里高居不下(什么年代都有黑市!)。那贫民老百姓想吃顿肉,吃什么肉呢?
“伢子,还想吃肉?”田老憨此言一出,引得众人哈哈大笑。童大壮还调侃苟超莫非他家不是在年终岁末能割肉二两,月余就能食肉一次,怎地身板还跟春韭一般。得,这下众人更是笑的酣畅。我靠!千万头草泥马在心间奔过,知道这穷,至于到这种地步么!想苟超当年,那也算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哪怕他家最困难时,还真是一个月能割回来二两猪肉给他爹下酒,他也能趁机偷吃两块肥肉膘。你说这朝代都困难成这样了,这帮人还拿此取乐,是说他们胸怀宽广,还是神经大条呢,姑且算是苦中作乐吧。可一寻思不对,前个不是还吃了小鱼汤,这苍蝇再小也是肉啊。这疑问一出,更是使得众人笑得气都喘不匀,累得田老憨手里凿子只打滑。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科普中,苟超对这朝代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状况算是有了进一步了解。在这里一提肉,大家固有观念里想到的便是牛肉、羊肉、狗肉、猪肉,再加上鹅、鸡、鸭、成斤重的大鱼,甚至可以算上人肉,杂鱼小虾是不算在内的。当然这适用于贫苦大众,勋贵士人另有一套标准。苟超以前在干活之余也看过几篇穿越小说,仿佛到了古代就能捡便宜,那什么猪下水、猪骨头给两文钱就能买一桶。又听说猪肉是贱肉古人都不惜的吃,还以为自己也能捡捡漏,过一阶段花上几文钱好打打牙祭。没想到这的人还挺精明,早早就知道猪肺、猪肝、猪肠、猪心分开卖,哪怕剃得丝肉不剩的猪大骨也不肯白做添头。虽说富贵人家不屑吃,但地主富农小商户,市民匠人大头兵都是购买主力,根本不愁卖。张老三也就在本村号称“屠户”和真正的屠户相距甚远,一年要是能经手宰上两口生猪,那都是大业绩。
苟超两世为人加起来不到三十岁阅历本就不足,加之情商天赋不足,更谈不上什么家庭环境熏陶,来到石河子村才过上两天安稳生活就已放下戒备。他这一满足好奇心不要紧,自己的身世背景却在众人心中愈发的高深莫测了,这得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如此不谙世事的后生!
“成了!”童大壮看到田老憨最后把策额嵌进去,兴奋地一拍大腿大吼一声。田里正赶忙把支使田大山牵来的牛犊套上,几人来到童大壮家屋后准备试验。里正家的牛犊还不到一岁,平时并不做活,这不赶上今年政策好衙门里又有人,三月间便筹钱买了它,虽不足岁也换得良田六十亩。这新犁是田老憨打的,他又是经年种田的老把式,当仁不让的第一个用起曲辕犁。来回翻了两趟,还不到一刻钟老头已然掌握了这新式犁的用法,看到众人跃跃欲试的目光,爽快的让出犁铧,自己蹲路边琢磨起来。终于在田里正,童大壮都过完瘾,苟超才摸到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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