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血神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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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当初从遗迹回来,在家族找到一块古玉,无意打破,释放出一尊上古魔神,不过因为魔神体内锁链,没有能力夺舍钟志强,两人签订契约,有能力之时要助它脱困,所以魔神才会将《血神经》交给钟志强。
“放心,《血神经》效果绝对会让你满意。”
脑海中阴影抖了抖,锁链哗哗作响。
“那就好。”
钟志强跳进血池,池水淹没到头顶,钟志强运转《血神经》,顿时血池鲜血从口、眼睛、鼻子、耳朵等人体七窍钻入。
血池血液以肉眼可见速度减少,血水迅速下降,露出钟志强身体,正大口饮食鲜血,血水很快就到底,血池干涸,钟志强体外多了一层黑雾,隐约有厉鬼哭嚎,妇女凄惨哀鸿。
“我说过《血神经》效果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只要有血液就能无限提升,而且毫无副作用,吞噬这些人的血液怎么样?感觉如何?是不是有一种浑身上下充满力气的感觉?”
脑海阴影凝实几分,也得不少好处,体内锁链断裂几条。
“不错,《血神经》果然厉害,只吞噬普通人血液就有如此功效,不愧天魔一族无上圣典,要是我吞噬修行者,力量增加岂不是更多?神通境,我有点迫不及待。”
钟志强睁开眼睛,瞳孔闪过一丝绿芒,随后站起身,体外黑雾收入体内。
他感觉体内力量已经丝毫不逊色当初的萧明炎,只要自己再吞噬人的血液,力量还能往上增加。这速度绝对会超过陆枫那些人。
天魔一族的至高圣典《血神经》,造就无数魔神魔仙,在高端战力方面,层出不穷,就连仙人都要抢夺的圣典,创造《血神经》天魔始祖更是一代主宰,曾经称霸诸天的人物。
钟志强能得到《血神经》,不得不说是他运气太好了。
“不好,我妹妹来了。”
钟志强听到钟雅智的声音,急忙将地下室收拾一番,匆匆忙忙赶出去。要是让人发现他修炼《血神经》那就完了。
“咦,奇怪,这些天这么见不到他人影,神神秘秘,搞什么。”
钟雅智推开钟志强房门,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我回来了。”
钟志强松口气,从外面赶进来。
至于身上血腥味早就清理掉,自然没有任何异味。
“你怎么整天不见人影,我到处都没找到你,对了,忘了告诉你,今天是族里大日子,要举行一场仪式,你可不要忘记了。”钟雅智绕着他身边转圈,试图从他身上嗅出异味。
“放心,我到时间一定会赶到。”
钟志强信誓旦旦保证。
“你都修炼《血神经》,将来必是人间霸主,何必在意这些没用亲情,要我看,把他们都杀了,吞噬他们血肉,对你助益颇大。”
“你懂什么,此事以后不许再提。”
钟志强冷哼道,随后走进房间。
……
这三日的时间,陆枫在古都城不断的晃荡,购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至于客栈租钱一次性付了十天,花费一百灵石。
身上仅剩一千五百枚,在南域随便到哪,都要用到灵石。
没钱,在南域可活不下去,至于偷抢,那也得你有那本事才行。
今天正好是古都城交易会。
古都城交易会每百年举办一次,各种南域特产叫陆枫晃花了眼睛,想要购买的东西实在太多,钱却不够用,最终被陆枫一一放弃。
陆枫最终只看中了一块法宝残片。
残片不过拇指大,遍布雷纹,通体紫色,还沾染血迹,残片边缘极为锋锐,脚下坚硬的青石板被轻易划破,除锋锐之外,没有其他用处。
陆枫虽然不知道此物的名称和来历,但是那雷纹让陆枫觉得非常亲切,故决定将其购买下来。
要知道在这种零散的地摊上,比的是眼光,斗的是高明,钱货两讫,概不退货。
这出售的摊主也不知此物的用途,但这残品相不凡,并且其锋锐之处,尤胜灵器,即便是用神通境轰击也难以在残片的表面留下半点痕迹。
他用过一切方法才催生这残片,但一无所获。并且这残片实在太小,根本不适合当做攻击武器,故此这摊主才会以五十灵石价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