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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鲜血!
“树上,在树上!”这士兵赶忙大叫起来。
众人赶忙抬起头,就见到这棵枝蔓纵横的巨大榕树的一个树干上,正挂着三名死去的士兵,一个个胸膛被破开,脖子扭曲成怪异的角度,死状凄厉。
“谁做的?!”为首的士官愤怒咆哮。
一名士兵迅速道:“从伤口来看,他们应该是受到了大型食肉动物的攻击,从背后偷袭,一击致命。另外能将他们挂在树上的,极有可能是丛林猎豹一类的生物……”
深山密林往往都是令人谈虎色变的地方,就连无孔不入的特工也是罕有前来这里的,疫病,瘴气,数量惊人的毒物,以及凶猛的食肉生物,每一样东西都可以威胁到人的生命,并且让你死得苦不堪言。若是换做一般的普通人,稍有不慎就有葬身兽口的凶险。
但一个人被杀死还能用运气不好来形容,接连三个人被悄无声息地猎杀,就绝不是捕食的问题了。
要知道,人怕野兽,野兽也同样怕人。大部分的野兽见到人类后,第一个念头绝不是捕猎,而是躲避。
如果说那头猎豹真是饿急了才捕杀士兵,那么杀一人就是极限了,因为饥饿中的动物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性,更遑论将食物向招牌挂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很显然,这不是捕猎,而是挑衅。”
“问题是它为什么要挑衅?就因为我们入侵了它的地盘?”
“我们这么多人一起行动,那头野兽怎么有如此大的胆子?”
事实上,人类的身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孱弱——
人类没有和其他动物一样的厚厚毛发,意味着人类的身体可以快速散热,耐力极佳,可以支持长时间的奔跑与追逐,这一,在普遍讲究耐力的素食动物当中或许还不算特别出众,但在肉食动物与杂食动物当中,人类却堪称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在远古时代,原始人捕猎,往往并非依靠武器杀死猎物,而是依靠惊人的耐力,在长达数小时的长途追逐当中,把浑身包裹着一层厚厚毛发的猎物给活活追到累死、热晕,进而捕猎成功。
要知道一名成年男子的体重大致为六十至八十公斤,力量远胜三四十公斤的土狼,与豹子相当,在动物界中属于大中型生物。
在任何捕食者的眼中,拥有如此体型的人类,都绝非泛泛之辈,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成年男子徒手杀狼、制服豹子的事件屡见不鲜。
那么,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动物如此凶猛,竟然非但不逃,反而过来杀人挑衅。
“难道是因为我们在它地盘上方便的原因?不不不,这说不通。”
动物划分地盘的手段通常很简单:大多是用尿液、粪便、毛发等等有着明显的信息激素的东西来表达领土主权。
然而大多数的顶级掠食者,都是独身主义人士。比如猛虎,他们的捕猎范围就足有一百平方公里,怎么会如此凑巧的就撞在了一起?
这时候,肖宇心中一动,忽然想起了之前闪过的那道黄影,沉吟道:
“你们还记得车队之前不小心撞死的那头小兽吗?你们觉得会不会是它的幼崽?”
众人恍然大悟。
没错,除了食物与领地之外,还有另一种方式,会让动物不顾一切的发狂。
护崽几乎是所有生物的天性。比如小鸡刚出生的时候,老母鸡连人都敢啄。才产下没有多久的猫咪,就连主人都不敢多碰一下,保准挠的你分分钟求饶,你还不敢吭声。
“怎么办?车马上就要开了,咱们不可能一直在这里跟它玩捉迷藏。”
“……回去!”
想要在这片丛林中捉到一头擅长潜行的凶兽,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而且众人此行的目的是寻找遗迹,上司也绝不可能为了三名士兵就停下脚步,浪费时间。
不过肖宇很清楚,那头掠食者,绝对是和众人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