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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个小混球儿,上辈子跟老子结了什么怨什么仇,这辈子就非得逮着老子一个人坑?”
黄金屋听到这样的话,突然抬头怒目瞪向了香屏,一直盯到荼蘼他们走远了去,也并没有说什么话。
“是,是我做的。”
最先说话的,反而是香屏。
“几天都等不及了么?”他当然也知道,鬼笔鹅膏,是一种外形极似大蒜的有剧毒的菌菇。
香屏微垂着双眼,“一天都等不及了。”
黄金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你下去吧。”
“你……”香屏有些不可思议地瞪着他,“你放过我?”
“知鱼应该教过你规矩。”
“是。”
她不等他再说什么,也已走远了去。
他的规矩,就是他的话,从不说第二遍。
她同样知道,他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个人静静。
酒已空,人尽散。
没有人气的烟波亭,即便四面摆满了屏风,好像还是冷的。
尤其是,风吹过的时候,没有酒暖身子,最冷。
可是只有在四下无人的时候,黄金屋才敢把藏在袖中的三颗骰子拿了出来,他虽然早已算到了自己的命,可却还是想要再问问天,这也是毛病,永远犹豫不决的毛病。
手指轻扬,骰子落地。
一、一、一。
三个一,难道,他错了?
这是最小的点数,与他前些日子那一连几十次的豹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的眼中已现出死灰般的黯然,他知道自己接下这桩生意的时候,运气就要用尽了。
一种胆子特别大的人,一种运气特别好的人。
如今,他还算哪一种呢?
胡为癫狂客,且笑且行欢。
“来人。”
来的人很快,比他走的时候还要快上三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时远时近,从未离开过的金钥匙金管家。
金管家从来都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也在该消失的时候消失,不该他听到的话他从不会多听了去,可是需要他多一双耳朵的地方也从不敢少听了来。
所以,他走了,他又在了。
“我需要一个女人。”
骰子已经被丢在地上不再拾起,这副骰子,气数也已经尽了,重拾无用。
黄金屋的手还在不停地哆嗦着,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甚至连声音都跟着颤抖。
“可是知鱼姑娘她……”金管家有些犹豫,他当然也知道,知鱼对黄金屋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天底下的女人都已经死光了么?”
“没有。”
“既然没死光,那我又为什么非她不可?”黄金屋一把端起盛着土匪鸭的盘子朝地上扔了出去,鸭头弹到地上,溅起一点油渍洒上了屏风,屏风中的如海苍山瞬间多了一点残阳如血,“这一言堂究竟我是主人,还是她是主人?”
金管家直起了躬着的腰,已慢慢向后退去。
他是个懂事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辩驳,什么时候该顺从。
他离开,只不过因为要去帮他找个女人,他从不耽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