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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正经的呢,别瞎闹。你去庙里求个符什么的吧,你要一人懒得去的话我明天请假陪你去。”钟离有些担心的说道。
“哎呦喂,没事儿的,好歹我也是会“武功”的人,你要能打得过我,我就听你的;再说了,我明天就去面试去,哪有时间干这个。这样吧后天,我明天先试一天,实在不行后天我请假去,这总行了吧。”玺哥对钟离的唠叨有些不耐烦。
想想也不能赖玺哥,谁让这些知识颠覆了玺哥小二十年的人生观呢?教育总会让一些人变成科学的狂热信徒,即使亲眼看到都不一定能接受得了,何况只是道听途说呢。
“好吧,你开心就好,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慎重参考我的建议...”钟离再次嘱咐着。
“好好好,知道了,放心吧,我的菊花永远是属于基友的,绝对不交给那些女鬼,当然,长得太漂亮就不能怪我咯。到时候年轻漂亮的女鬼都归我管,想想就激动,我都硬了。”玺哥见气氛有些闷,半开玩笑道。
当晚,玺哥显得有些焦虑,总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坐立不安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只能归结为“男人每个月总有几天莫名其妙的心烦”之中。
于是他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爷爷当初留给自己的那个家传玉佩,外面被红布包着,上面有爷爷亲笔题的字——龙虎玉佩。
洁白的玉佩上,一面镌龙翔青云,一面雕虎啸山川。即使只是看着,也能感受到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霸气;游啸山林非我莫属之自在。
无暇的玉佩散发出的宝光流转,似乎有一种无形的能量让人无法直视。“诶,我记得小时候我也带过一段时间,没感觉它这么牛逼啊,莫非是我的审美变了?”玺哥疑惑着自言自语,但却没有太在意什么,毕竟他不怎么信这些东西。
的确,玺哥大概三、四岁的时候也佩戴过,至今他的印象都特别深。因为它非常值钱,貌似是羊脂玉的,而且据说是明末的玩意儿,传了好多辈儿人呢,怎么也能卖个百十来万。
但是家里人一直嘱咐他不许卖掉,即使死了也得保护玉佩周全,靠,果然不是亲生的!“哎,带上吧,这么老的物件儿,怎么上头也得有点儿“灵气儿”吧,好歹帮我挡个枪啥的,况且咱就算交代了还有它陪葬,也算体面。”然后它就“悲催”的被玺哥挂在了脖子上。
人生世事无常,就像著名的蝴蝶效应一般,谁也不知道今天的一个举动在未来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更不知道自己明天是哭还是笑,无心之举中也许早有命数安排。
正直深夜,玺哥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便早早的收拾好东西,面试去也......
一路无话。到了夏天,太阳的存在感就变得异常强烈,不像北方的冬天,太阳和月亮基本没差,一样寒冷。正阳当空,仿佛要把人晒化一样,一个“邋遢兵”拖着行李箱跳下了公交车,一步一拐的他已然无力将滑下的背包带重新整理到肩上。
“我艹,太他么远了,要死了,这破车快把我玩坏了都!fuck the all!”王学玺快走了几步,毕竟早一点到达就会早一点进入到凉爽的房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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