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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秦诗仪过得十分忙碌且充实,装修队干活很麻利,但是也要三五天才好,趁着这几天时间,秦诗仪带着盛煜杰逛了好些家居市场,母子俩挑挑拣拣,定下了大部分家居和装饰品,等装修队一完工,这边东西也搬回家了。
大件的家具,家居店的员工搬过来时,就照着秦诗仪的要求安装摆放了,剩下的小摆件,秦诗仪和盛煜杰不假人手,母子俩花了一天多时间,用这些小东西,把整个屋子都大变了样。
这还没完全弄完,秦诗仪又盯上小朋友的卧室了,秦诗仪觉得盛煜杰的房间太简单,没有童趣,跟盛煜杰本人一样,就喜欢装小大人,于是就让小张跑腿一趟,去买了很多有童趣的卡通贴画回来了。
小张不是盛家的员工,确切的说秦诗仪才是她的顶头上司,不出意外的话,这次他们搬出来,小张也得跟着过来照顾他们。小张在盛家别墅没事可做,就跟在秦诗仪身后跑跑腿打打下手了。
照着盛煜杰的品位,秦诗仪没在他卧室的墙上贴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弄了一棵大树,旁边一丛青草和几只小动物,盛煜杰也挺喜欢的,不但跟秦诗仪一起动手,完了又从贴纸中挑了几朵花出来,要贴到秦诗仪卧室去。
秦诗仪也没拦着,由着他去玩。
房子整理好了,该搬行李过来了。主要是盛煜杰的东西。
秦诗仪本来大部分行李便都在这边,以后反正每周都要回别墅那边住,留点衣服和日用品在那边,也省得每次都要自带行李。
因此秦诗仪自己就没收拾东西,全帮盛煜杰收拾了。
秦诗仪也给盛煜杰的衣服分了两半,一半带到他们家去,一半留在盛家别墅
本来小朋友就算衣服再多,小小的一件,一个大行李箱也尽够了。但架不住盛煜杰的小玩意儿多啊,什么玩具啊手办啊,小朋友表示这些心爱的东西一定要带,然后他又喜欢看书,光各式各样的书和课本,都有几十斤重了。
秦诗仪搬不动这些东西,最后还是林叔带了上次接机的那个小伙子,一起把行李送到雅阁小苑去的。
这一趟过来秦诗仪没开车,林叔送他们时依旧开的是盛夫人的那辆车,所以回去之前,林叔不免多问了一句:“三太太,需要我把你那辆车开过来吗?”
当时秦诗仪在国外,车子在4s店维修好,就送到别墅那边去了,这几天秦诗仪出门也没叫司机送,自己开车拉着盛煜杰到处跑。
秦诗仪想了想,摇头道:“不用麻烦了,傍晚的时候麻烦你过来接下我们。”
林叔有些惊讶:“三太太晚上回别墅住?”
秦诗仪点头:“毕竟一个多月没住人了,这边房子还要让小张彻底收拾一下,添点东西,等开学的时候再住过来也不迟。”
林叔闻言便笑道:“还是三太太考虑周到,那我五点左右过来接你们可好?”
“那个时间正好差不多,麻烦林叔待会再跑一趟了。”
“三太太客气了。”林叔寒暄完,又跟盛煜杰道了别,这才带着帮忙扛行李的小伙子出去,秦诗仪觉得这边也没什么事,就让小张也跟着他们回去。
等人走后,秦诗仪挽了袖子,对盛煜杰道:“宝贝,走,我们去整理你的房间和衣柜。”
两大箱子全是盛煜杰的,东西自然也是收进他房间里。
盛煜杰一向很喜欢跟他妈妈一起动手做这些小事,闻言便兴致勃勃的点头,拉着他妈妈的手一起上楼了。
衣服和玩具全收进了盛煜杰的房间,不过卧室再大,还是要给小朋友留一点自由空间的,就不好把东西堆得太满,手办和书本,便被秦诗仪做主给收进了书房。
这边本来是没有书房的,不过秦诗仪觉得楼上楼下加起来,一共有七个房间,都当成卧室的话,哪里需要这么多卧室。正好二楼他们母子一人一间卧室,分下来还剩一个空房间,秦诗仪早就看好了,要把这个房间弄成书房。
这次装修的重点,也在这个房间里,秦诗仪如愿以偿的定制了一面书柜——真的是一面墙的书架,特别大,看起来很有感觉,连盛煜杰都喜欢这个书柜。
只是他们家暂时还没那么多书,母子俩把所有书都搜罗过来了,甚至包括原身的那些时尚杂志,但是摆在书柜里,依然显得空荡荡的。
后面把小朋友的手办放上去,这才显得好看了些。
整理完东西,母子俩累瘫在椅子里,有了书房,书桌也是专门定制的,一大一小靠放在一起,母子俩面对面坐着,盛煜杰侧头看着书架,忽然对秦诗仪道:“妈妈,有空去书店吧?”
“好。”秦诗仪也看了眼书架,笑眯眯的道,“小杰这么喜欢看书,等你长大了,这个书柜都不知道够不够用。”
盛煜杰顿时就明白了,他妈妈坚持定制了一个这么大的书柜,不是要一下子把书柜塞满,而是等着他一点点长大。
对长大没有多少概念的盛煜杰,这一刻忽然很期待看到这面书柜一点点被塞满的一天,当然也同样珍惜这个过程。
大概这就是家的含义,不动声色间,包含着你所有成长的痕迹。
盛煜杰难得有些感慨,不过他也没感慨太久,秦诗仪摸了摸后颈,因为带着小朋友,房间里的空调她不敢开得太大,只比外面的温度低了几度,显得不那么热就行了。
但是之前上串下跳的忙着收拾东西,身上难免就出了些汗,歇了半个小时左右,汗是干透了,皮肤却带着些凉意,想来对面的小朋友也跟她一样,秦诗仪便起身对盛煜杰道:“宝贝,去洗个澡换衣服,妈妈等下带你去小区旁边喝下午茶,等太阳不那么大了,再带你逛逛小区里面。”
“好。”盛煜杰也有点雀跃,喝下午茶还是其次,他更期待和妈妈一起逛小区,熟悉他以后要生活的环境。
秦诗仪也洗了个澡,母子俩就手牵着手,撑着太阳伞,慢悠悠的晃出了小区。
刚到了小区门口,就看到缓慢驶进小区的车里面,一只活泼的哈士奇整张脸都贴在了车窗上,囧着狗脸一眨不眨的盯着盛煜杰。
盛煜杰也难得来了兴致,车子驶过了身旁,还忍不住回头去看那只蠢狗,直到再也看不见那只哈士奇了,才扭过头,对秦诗仪道:“妈妈,那只狗好好玩。”
秦诗仪当然没有错过她儿子跟哈士奇“深情对视”的这一幕,心里还有些好笑,看起来她儿子还是很受宠物喜欢的,之前在旧金山街头遇到的那只萨摩耶也是。
现在看到小朋友兴奋的小脸,秦诗仪心神一动,问道:“宝贝现在是想养萨摩耶呢,还是更喜欢哈士奇?”
“还是萨摩耶吧。”盛煜杰纠结了一下,才道出了心声,“我觉得哈士奇有点儿蠢。”
秦诗仪顿时就想起前阵子小张拉着他们看的一篇新闻,一只哈士奇不小心“跳楼”了,还好是在比较老式的居民小区,楼下错综复杂的电缆线救了哈士奇一命,当时新闻下面一群网友哈哈哈哈的看热闹,秦诗仪也笑了好一会儿,现在听小朋友这么一说,倒是默默的心疼起那位主人来。
家里养了一只这么蠢的宠物,这是天天被人瞧热闹的节奏啊。
秦诗仪忍俊不禁的点头:“好,还是养萨摩耶吧。”
说到这个话题,盛煜杰拉着秦诗仪的手道:“妈妈,可是我们还没买狗狗用的玩具,狗食和狗窝。”
“没关系,等挑好了狗狗,再买这些也不迟,我们也不知道它喜欢什么样的。”
盛煜杰表示理解,又期待的看着秦诗仪:“明天就去宠物店好不好?”
秦诗仪想了想,她该忙的忙完了,剩下的添置家用,让小张去就好了,也没必要叫她跟着,现在看小朋友一脸期待,秦诗仪就点了头:“好,明天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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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俩这边是说定了,结果宠物店却没有去成。
傍晚,秦诗仪带着盛煜杰逛了一圈小区,小区里面设施很完整,还有个小型的儿童乐园,虽然是室外的,不过这个时间太阳不那么烈,好多小朋友都出来玩游戏了。
盛煜杰没有进去玩,不过跟他妈妈坐在旁边看着也很开心。
这边虽然也是高档小区,但是跟盛家别墅相比,还是很接地气,很有生活气息的,第一次知道自己住的环境这么热闹,盛煜杰大概也是新鲜且兴奋的。
五点,林叔准时开车来接他们。
虽然下午洗了澡,但是出门转了那么久,也出了些汗,所以到了盛家,母子俩又去洗了个澡,收拾完,差不多就到吃饭的时间了。
难得盛昊然这天回家早,跟母子俩一起吃了个晚饭,盛昊然还问候了秦诗仪那边的装修进程。
秦诗仪在盛家别墅住的这几天,跟boss们碰面的机会不多,偶尔早上打个照面,晚上一起吃饭,还是从他们回国后的第二次,不过就算偶尔的几次接触,也让秦诗仪在面对boss们时放松了许多,他们现在就算不是自家人,那也是半个熟人了,秦诗仪一直劝自己要淡定。
现在听盛昊然这么问,便如实回答了,“前几天就完工了,今天刚把小杰的行李搬了一部分过去。”
“那什么时候过去住?”
“本来是想过两天,等小杰开学后再搬过去的。”
听出秦诗仪话中有异,盛昊然便问:“怎么了?”
秦诗仪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眼盛煜杰,小朋友立刻意会了,“大伯,明天我跟妈妈去宠物店买狗狗,到时候就要在家照顾狗狗,不能回来了。”
听到小朋友把她的意思表达清楚了,秦诗仪表示很自豪,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并没有商量到,小家伙自己就能想到这一点,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倒是盛昊然听到侄子的话,皱了下眉:“去宠物店?那些地方买的宠物一般都不太健康。”
秦诗仪闻言很有些惊讶,盛总是霸道总裁的人设啊,现在居然还兼任了百科全书?亏她为了好好养宠物,自认是做足了功课的,结果连盛总都了解比她多。
这么一想,秦诗仪觉得有点小羞愧了。
没等母子俩说什么,盛昊然又问了,“你们想养什么品种的?”
虽然盛昊然问的是“你们”,但是他看向的却是自己侄子,盛昊然心里清楚,秦诗仪一直一个人住,没有限制得到她,要是喜欢宠物,早就养了,没必要等到现在。
如今侄子一搬出去跟妈妈住,母子俩就打算养宠物了,是谁的意思自然一目了然。
盛煜杰见大伯问自己,也乖乖回答了:“想要萨摩耶。”
“我一个朋友家养的萨摩耶,刚好前阵子生了一窝狗崽,明天帮你们问问,能不能抱养一只过来,他们家找的是血统纯正的萨摩耶配种,照料的很精心,不用担心有什么毛病。”
秦诗仪也知道,像盛总这样的出身,他交的朋友身份肯定差不了,这种有钱人养的宠物,先不强调血统了,肯定比普通人家养孩子还精心娇贵,传说中的人不如狗,在这群人面前,是一点都不夸张。
盛总家朋友的狗狗,当然没什么不放心的,秦诗仪也很感谢盛总的帮忙。
只是她惊讶啊,这么个日理万机,连周末都不过的总裁,如果说他知道些养宠物的常识,可以说成是盛总见识广阔,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东西。
可是连朋友家的宠物下了崽,甚至配种的是纯正血统这种近似鸡毛蒜皮的小事,盛总也知道的这么清楚,就有点夸张了吧?
就算盛总手眼通天,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但是到这种地步,秦诗仪还是没办法想象。
大概是秦诗仪目瞪口呆的样子太过明显,盛煜杰主动凑到她面前,低声解释了:“大伯其实很喜欢宠物,就是奶奶对皮毛过敏,家里养不了。”
原来是这样,秦诗仪点了点头,心里还是有些难以置信,人不可貌相啊,盛总这个人看起来很有些严肃,板起脸来的时候,公司那些比他大了将近一轮老人,都忍不住发怵,可见盛总有多威严。
之前在公司,秦诗仪就听女同事评价过盛总,说他是言情小说中最典型也是最苏的那种总裁人设,强大,冷酷,禁/欲,在女主没出现的时候就是个赚钱机器,平生最大的兴趣爱好也是赚钱,分分钟几百万上下……
秦诗仪心里是觉得女同事总结得很有些道理,盛总就是个活生生的工作狂——这种认知,在秦诗仪成了盛总他弟弟的老婆后,就更加明显了。
这么个有权有势的豪门大少,工作日就算了,毕竟那么大的公司,离不开决策人,可是到了周末,他不去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生活,居然还守着公司加班到不停,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好好的霸道总裁,把自己的日子过得跟苦行僧一样,除了他的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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