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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晕红,举止也有些局促了。
“偏偏妹妹没有一块出来。”敖鸾箫所以觉得尴尬,“不然我还能悄悄劝妹妹跟她们说,把容貌遮一遮,免得这么招人注意。然而现在妹妹不在,我跟这两位世妹还有世侄女平常也没说过几回话,贸然这样要求,恐怕显得唐突了。”
正思量间,迎面就有个掌柜模样的中年男子,领着两个小厮快步上来作揖:“可是三小姐、八小姐、孙小姐还有敖公子当面?”
敖鸾箫见状忙踏前一步,将三个女孩儿挡在身后,狐疑道:“尊驾是?”
“小的盛禄,是盛家家生子,奉大老爷之命,在此打理些许庄铺。”这掌柜模样的男子恭恭敬敬的自我介绍,“前些日子就接了南风郡的消息,说诸位经过碧水郡时会在此停靠,故而日日领人在此等候。方才本想上船去给诸位请安的,却怕打扰,思来想去就在这儿候着了!”
说着就从怀里摸出盛家的管事印信,双手奉与盛惟乔检查。
盛惟乔虽然不怎么接触自家生意,盛家的管事印信长什么样还是知道的,此刻定睛打量片刻,颔首道:“你是去年过来的吧?我以前好像还见过你?”
盛禄闻言顿时就露出喜色来,说道:“三小姐眼力真好,小的当初前来碧水郡之前,蒙大管事引荐,当面拜见过一回大老爷,彼时三小姐正从乘春台离开,小的跟着大管事避在道旁,有幸给三小姐请过安!”
“劳烦你了。”盛惟乔示意他将印信收起来,“这回停船就半日,哥哥另外有事,不跟我们一块。我们也不打算走远,就在附近有什么景致转一转,你可有推荐?”
盛禄躬了躬身,陪笑道:“回三小姐的话:这码头附近本有几处景致,都是素日人来人往的可游之地。不过这两日因为丹陌楼办开菊会【注】,却皆是门庭冷落车马稀了。几位若要去那些地方游玩,却是清净;但若要看看热闹的话,不妨也去丹陌楼中小坐?”
“开菊会?”盛惟乔闻言,有些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会?莫非同菊花有关系吗?”
她亲娘冯氏最爱菊花,是以连女儿住的地方都取了“朱嬴”之名,朱嬴就是菊花的别称。
虽然盛惟乔没有传承亲娘这个喜好,对菊花的喜欢只是寻常,但想到如今正是菊花的花期,若那丹陌楼正有菊花相关的盛事,觅得一二珍品,倒正好遣人送回南风郡,孝敬冯氏。
这会就细问起来。
见状盛禄暗松口气,他前两日接到消息,说自家楼船要在碧水郡停靠,大公子盛睡鹤自有要事去办,用不着他接待,但余人若上岸玩耍,少不得他做个临时地主招呼——彼时就召集手下,把码头附近的景致都踩了个点,然而这些景色虽然也还算可以,但因为离码头近,进进出出的人多了难免嘈杂,就沾了几分市井气息,欠了几许自然灵秀。
寻常人去玩玩也就算了,像盛惟乔这种自家花园就是请了名匠精雕细琢的大家之女,多半就要看不上了。
要说碧水郡真正令人流连忘返的去处也不是没有,但那就不在半日光景可以来回加游览的路程之内了。
由于盛睡鹤一行人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赶考,盛禄也不敢劝他们多留个一两日好好游览碧水郡,毕竟这样很有撺掇小主人们游手好闲、影响盛睡鹤跟徐抱墨科考的嫌疑。
所以为了防止盛惟乔一行人就近游览之后觉得大失所望,认为他没有用心接待,盛禄左思右想之下,利用自己这两年在碧水郡打下的人脉,牵头办了这个开菊会——虽然本来就是瞄准了冯氏喜欢菊花这点去的,自忖可以吸引住盛惟乔,但他也听说,自家老爷这位掌上明珠对菊花的喜好只是平平,所以未必一定会因为开菊会放弃去其他地方游玩。
若是如此,盛禄的一番苦心安排可就要白费了。
此刻见盛惟乔问起,他照着自己预备好的答案小心翼翼道:“丹陌楼就在码头附近,其主人素来爱好风雅,楼中梅兰菊竹都有栽种,平常就是郡中士子们举办文会、宴乐最推崇的地方。如今正逢菊花开放,主人一时兴起就办了这开菊会,遍邀城中之人,无论男女贵贱,各出奇花比胜,还设了些彩头,吸引了不少人去看热闹,以至于这两日城内城外都在议论这件盛事。”
闻言不待盛惟乔说话,最爱凑热闹的盛惟妩已经两眼放光,扯住姐姐的袖子:“三姐姐,咱们也去瞧瞧?”
盛惟乔也是意动,不过还记得这会并非只有姐妹俩同行,转头问敖鸾箫跟公孙应姜:“你们觉得呢?”
敖鸾箫本来就是因为不放心三个女孩儿出行,跟下船来做护花使者的,只要她们不去不安全的地方,他都没有意见。
至于公孙应姜,其实也暗负着保护盛惟乔的责任,这会见去丹陌楼是盛家管事的推荐,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也就点了头。
一行人遂在盛禄的带领下,往前几步上了早就等在那儿的马车,前往丹陌楼。
【注】《致富广集五记》记载:“临安园子,每至重九,各出奇花比胜,谓之开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