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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所以赫夫帕夫永远要听从你们斯莱特林或者格兰芬多的吗?”波莫娜尖锐地说“只准你们学院的男孩儿有雄风,我和菲利乌斯就不能有点男子气概?”
“真见鬼,波莫娜,他们被分到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就是因为身上没有那个男子气概,你却非要把他们给激出来,你这么做是不对的。”西弗勒斯疲惫地说“别太在意别人的目光和看法,我想余下的人生都和你一起度过,不会再有别的女人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了。”
波莫娜本来想说纳西莎马尔福,但联想到她日益衰老的容颜,那句话就被自己给吞下去了。
很多人都会面临这么一个问题,男人到了中年的时候就像成熟的果子,吸引着年轻女郎的注意,而他的妻子则年老珠黄,不再具备魅力了。有的男人就觉得这样的女人不再搭配自己成功的事业,就把那个陪着自已走过艰辛的女人给抛弃了,然后带着年轻漂亮的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
维多利亚时期的男人带着情妇出入社交场合,将妻子扔在家里带孩子,女人一旦离婚她就没有收入,生存都存在问题。于是女人们变得现实了,为什么要陪着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从头开始奋斗呢,一开始就找个有钱人结婚不是更好吗?
约瑟芬比拿破仑年长,但她陪着他走过了艰苦的岁月,即便她没给他生孩子,后来拿破仑成为皇帝他依旧不离不弃。
拿破仑也许是个独裁者,但他具有当时很多法国男人不具备的品质,他的感情就像是熊熊燃烧的烈焰,令人窒息,这样的男人能轻易俘获一个女人的心,所以那个虚荣又在婚后出轨的约瑟芬辜负他之后成了所有人谴责的婊子。
约瑟芬非常狂热地喜爱玫瑰,不仅专门开辟了一个玫瑰园,在英法战争期间她甚至专门为一位伦敦的园艺家办了特别不少,让他可以自由穿行在战争法年,出于对皇后的尊敬,两军间对停止海战,让运送玫瑰的船通行。
男人的风度不在于穿什么样子的衣服,长得是否俊美,又或者拥有多少奢侈品,为了玫瑰而停止战争,多么罗曼蒂克。
如果波莫娜能有办法拥有拿破仑的爱,她绝不会背叛这么深爱她的男人,所以最终约瑟芬以无后为理由被拿破仑“休了”她也不同情。
那天她在百货公司就看到了,一个秃头的亚裔中年男人带着年轻漂亮的女人在奢侈品商店买东西,她敢肯定那个年轻女人对那个中年男人一点爱意都没有,那个年轻女孩儿只是喜欢玩耍、打扮,估计想跟着他“长点市面”,出席名流场所。
如果那个男人没钱了,她会毫不犹豫地换一个男人,就像扎比尼夫人一样,她换了七个丈夫男人们还是觉得她很迷人,死心塌地得向她捧上一切,而他们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则不闻不问,甚至像艾瑞斯一样,只留了一个乡下的别墅和少量财富,其他的钱都给了那个女人。
中国以外的人也许不知道王维,却必须知道李白,他就曾经写过这样一首诗:
汉帝重阿娇,贮之黄金屋。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手。君情与妾意,今成断根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李白经历过唐代由盛而衰的过程,他是唐明皇时期很有名的诗人,他还给杨玉环写过诗,但波莫娜感兴趣的却是唐明皇的原配皇后王皇后,她也经历了和高宗李治的王皇后一样“废王立武”的过程,只是这一次立的“武”不是武则天,而是女皇的侄孙女武惠妃。
当时也有大臣反对唐明皇,不过他不像长孙无忌那帮人一样哭天喊地,磕头碰脑到脑门见血,而是有一个叫潘好礼的人上书劝阻: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为人子女不为父母报仇枉为人子……大体意思就是说李隆基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狗皇帝,立武氏为皇后他有什么面目见天下人。
中国古代有七出三不去的法律制度,意思就是说陪伴着男人从贫寒到富贵的妻子是不允许离婚“休”掉的,可是到了李白那个时代,这个规矩也变得形同虚设了。那个时代,出现了很多弃妇诗、宫怨诗,那个时代的女人过得一点都不幸福。
家丑外扬当然很尴尬了,可是随着汉文化的传播,这些见不得光的家丑也一起跟着为世人知晓了。
人们关注八卦更多于个人感受,丑闻永远都比好话传得快,不论麻瓜还是巫师都最喜欢这种“猛料”。
她只能当他一辈子的“情妇”,因为他在所有人的眼里爱了莉莉一辈子,不然她就会成为莉塔那样的记者笔下的“猛料”。
芙蓉可以找个有钱人,却选择了比尔这个没钱的,住在远离繁华的贝壳小屋,如果比尔骗了她,那她付出的青春和真心怎么保证?
现在的法律只会分割财产,划分的是利益关系,仿佛夫妻之间跟韩非说的一样只剩下利益关系,并不是主持善良和公平正义的艺术。
这种不完备、冷冰冰的婚姻法会让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把女人逼上绝路,男人自己也会走上绝路。国家是家庭的总和,没有家庭这个最小的造血干细胞,因为缺少新鲜的血液——新生儿。那么能生的麻瓜现在也面临和巫师一样的生育问题,只是不是女人生不出来孩子,而是她们不愿意结婚了。
就在她发愣的时候,西弗勒斯忽然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单膝跪下了。
“你干什么!”她语无伦次得说。
“我知道我们举行了婚礼,而且我也求婚过一次。”他仰着头,满脸喜悦又不可思议得说“但我想和普通人一样,这么求婚一次。”
她就跟挨了一棍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
“学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哦,她期盼着他能说点甜蜜的话,又或者念首诗,就这么干巴巴,用祈使句来求婚真是太没新意了。
“没什么比你更重要的,我希望你随时召唤我。”他低头亲吻了她手上的召唤戒指“我很高兴,自己是个魔法师。”
梦幻的爱情往往很平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连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没抽出时间来陪自己的家人,但他说了以后余生只有他们两个,而且想见他的时候随时可以召唤,她快和黑魔王一样“伟大”了。
“我愿意嫁给你,混血王子。”她低声说道“你可以站起来亲吻你的新娘了。”
于是他站了起来,热烈地亲吻了她。
没有任何保证,她也不会逼他再立牢不可破的誓言,甚至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都没有,她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结婚了。
这世上还有谁比她更傻的傻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