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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宸是拿着给秦一一读得睡前读物教她认字,他毕竟还小,根本没想过要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的教秦一一。而是从第一篇故事开始,从头到尾逐个的解释给秦一一听。不过他这种方法还真是最适合秦一一的,要是让她天天一二三的那样,她肯定又要抓狂了。
本来秦一一也没有想好要学什么,孟世宸的做法让她恍悟还好先学了认字,要不然直接学了别的,难道跟人解释她天赋异禀天生就认得字吗,那样不招人怀疑才怪。其实也不是秦一一粗心,而是她太着急了,一年来时刻想着要跟以前不一样才行,以至于总会忽略很多小但却非常重要的细节。这一次又给秦一一提了个醒,让她把未来规划好好详尽了一下。
孟世宸教给秦一一的读物是一本硬皮包装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秦一一记得她前世的时候也买过,不过那时已经大了,是买来作为放松心情看的。这本书现在在国内还是很不错的儿童读物,毕竟现在不像以后,还没兴起幼儿教育。
孟世宸教的很快,每个字只跟秦一一说了一遍。他发现秦一一都能很好的记住,这让他很满意并没有觉得不妥,因为他也是学一遍的。还好是他教的秦一一,要不然秦一一这种不加掩饰的速度第二天就要成为另一个神话传遍全国。
秦一一还是很喜欢跟着孟世宸学习的,本来她还以为会很无趣,都做好了长期跟无聊斗争的准备,但是孟世宸每个字都会附带解释意思给她听,有的还会讲讲背后的故事。这让秦一一听的非常认真并且感兴趣,她不止一次的惊讶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甚至觉得自己其实并不用太低调,有孟世宸做铺垫,别人也许根本不会觉得她有多奇怪了。
其实孟世宸天才是不假,但是他的年龄在那摆着呢,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知识量。
这是因为孟世宸对待秦一一的事情一向是尽善尽美的,而且他还发现每次给宝贝讲字背后的故事或是更多延伸的含义的时候,宝贝看自己的目光是那么专注并且闪闪发亮。这让他觉得心情非常愉悦,从来没有过的满足,什么都比不上。
所以他本来每天在宝贝睡觉时候学习的书都换成了各种字义词典,还会去查很多典故。这本身也是对他的学习有好处的,所以两人都算各得其所。
某一天秦一一无意中看见孟世宸教她认字的书竟然还是中英双语的,这个发现让她眼前一亮,觉得自己终于要开始走上正轨了。
秦一一的头脑很聪明,悟性相当之高,而且最让她引以为豪的就是她的记忆力。上一世所有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是谁说美人都是草包,秦一一绝对就是聪明过人。
但是她也有所有聪明人的通病,就是懒惰外加没长性。学了很多东西,学的快扔的也快。后来自我放弃了就开始浑浑噩噩,到最后什么都不行。还好她有后悔药吃,所以这次她特别努力。
别看秦一一聪明,但她懒得要死呀,所以以前的英文就是她的硬伤。这些天通过学习,秦一一发现不知道是因为重生导致变异还是幼儿的大脑比较纯净,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是认真去记还是不用第二遍的,很多她觉得应该很难的地方也一点就透,脑袋好像更聪明了。这个认知让她一度兴奋的失眠,话说的好听要成为家人的骄傲,要是笨的要死,还不是白费。
秦一一找了个机会指着书上的英文说,“哥,好玩。”没办法,不能说的太多。
孟世宸看到宝贝手指的地方,发现是书后的英文版,轻声对秦一一道,“这个是英文,是外国人说的语言。”想了想道,“宝宝喜欢吗?”孟世宸想,宝贝非常聪明,她要是现在就能学习英文那是最好不过的了,本来他还想等过两年再说的。因为让宝宝学好英文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秦一一心想,我才不喜欢,但是又不得不喜欢。以前听说儿童两岁前是学习语言的最好时机,而英文对她来讲有点难度,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语言天赋,从现在开始培养很重要。就算不行,也算笨鸟先飞了。
“咯咯,喜欢,弯弯。”
孟世宸嘴角勾起,“宝宝喜欢,宸哥哥就教你。”
秦一一吓了一跳,这小正太还真是时时给自己惊喜啊,本来她是想让小正太给她请个老师什么的。不过跟着小正太学就最好了,这样可以避免解释不清。至于读音什么的,秦一一根本不担心孟世宸教的不对。她没发觉,自从跟着孟世宸学习开始,他在她心中已经渐渐变成无所不能的大神了。
等到大人们发现秦一一变回萌宝宝的原因的时候,她早已经开始了双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