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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军不得不逃跑了。可是,他们能逃出去么?肯定不可能。
“王师,这里有辽狗!五十个!个个抱头鼠蹿,跟丧家犬似的。”
燕云百姓、妇人是恨透了辽狗,一双双充满仇恨的眼睛四下里打量,搜寻辽军的蹿影,一旦发现,立即禀报给宋军知晓。
一得到禀报,宋军就分出一定兵力,把辽军给灭杀。
辽军为了寻欢作乐,抓进军营的百姓、妇人不在少数,少说也有好几千,在如此之多双眼睛的监视下,他们怎能躲得掉?无论他们躲到哪里,都会给揪出来。
“作孽啊!我怎生如此倒霉?甚事不做,却抓甚百姓?这不是找死么?”郁闷之极的辽军后悔不已。作恶时,他们恨抓得太少,此时却是恨抓得太多了。
此时,正是燕云百姓复仇的良机,断断不可错过。监视辽军,给宋军报信,还算是好的。最让辽军受不了的是,燕云百姓、妇人在宋军的支持下,抄起武器,寻找辽军泄恨。若是落到他们手里,会遭无穷的罪,活剐、砸成肉泥、凌迟这些酷刑接二连三的上演。
相比起来,还是落到宋军手里要好些,要好得多,虽然死状极惨,不过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是以,给百姓、妇人追得走投无路的辽军,主动送到宋军面前找死。
“哎!他们杀得真热闹,我们只能观看!”
营地外的宋军骑兵骑着战马,凝神待敌。可是,一等二等三等,却是不见辽军的身影,不由得焦虑起来了。
打量着人喊马嘶,惨叫声不断的辽军大营,埋怨不已。
“早知晓如此,我当初就不该当马军了!”有骑兵后悔了。
“你说得好听!我记得,你给挑中了,要当马军的时候,你是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深夜还笑醒了,嘻嘻,我当上马军了!嘻嘻,我有马骑了!”立即有骑兵揭短了。
骑兵是宋朝的短板,能当上骑兵,那着实是最为荣耀的事情了。当初,在挑选骑兵时,将士们踊跃报名,一旦给选中,是天大的喜事,半夜笑醒再正常不过了。
“你就说我,你还不是一样!”骑兵马上反唇相讥。
“咦!有辽狗来了!”就在二人争论之际,有人发现一个辽军逃出了营地,不由得大喜,一拍马背,冲了过去,手里的斩虏刀高高举起,大吼大叫起来:“辽狗,哪里走!纳命来!”
“隆隆!”
然而,就在这个骑兵兴奋的大吼声中,一阵惊雷似的蹄声响起,只见好几十个骑兵好象见了骨头的饿狗般冲了上来。
“你们做甚么?这是我发现的!”最先发现辽军的骑兵很是不爽,大叫起来:“我发现的,就是我的!”
“你也太不厚道了!”
“你发现就是你的?我比你先看见呢!”
“你们都莫要争了,见者有份!”
“你以为是打猎,见者有份,亏你说得出!”
“我们守了半天,好不容易发现一个辽狗,不如都来杀吧!”
“你杀吧,我放箭!”
大营里杀得太狠,再有百姓、妇人从中相帮,辽军要逃出来真的很不容易。骑兵原本想,肯定有不少辽军冲出来,给他们追杀。哪里想得到,竟是这样的结果,他们只能看着军营里杀得欢腾,而他们只能看戏。
见到一个辽军,要他们不蜂涌而上,还真不容易。
放箭一说,提醒了他们,取出弓箭,对着这个辽军就射了过去,一篷箭矢过后,这个辽军就成了刺猬。
军营里杀得狠,只有少数辽军逃出来,根本就不够骑兵杀的。只要发现一个辽军,就会出现一群宋军骑兵,叫着嚷着,把辽军给分尸了。
如此这般,持续的杀戮在进行,辽军越来越少,地上的红色越来越多,汇聚成的血湖越来越大,那是因为冰雪融化,更多的血湖汇聚在一起。
“这里有一个!”吴骥骑着战马,挥着斩虏刀,对着辽军就冲了上去。
“卟!”马蹄落处,一朵美丽的血花出现,在火光下格外妖异。
“啊!”吴骥手腕一振,一道漂亮的刀光闪现,就象惊雷闪电似的,从辽军脖子上划过,一颗人头飞起,砸在血湖中,又是一朵美丽的血花出现。
吴骥一身的鲜血,头盔上、铠甲上、腿上、马身上,全是红的,没有一处不红。就是吴骥的眼睛,也是红的,泛着骇人的红芒,就象饿狼的眼睛。
放眼一扫,目光所及住,妖异的血花一朵接一朵的闪现,此起彼伏,就象电影特技似的,格外好看,格外有气势。
无尽的血花,汇聚成了一曲杀戮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