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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说着,意思也很简单,你揍了他一拳,立马想回家是不可能的。
别看双方只有二百多里的距离,草原人骑术极好,又有几匹马轮换,他跟上了你,你就别想回家了,不然城门一开,你的人还没完全进去,他就跟着进去了。
“干完之后,再干他一下。”甘奇脑中已经开始酝酿了,有一个计划,不眠不休想了许久,也到了完善之时,该动手了。
“大哥……”狄咏双眼一张,又道:“大哥,你到底如何作想,你快告诉我啊。”
甘奇神秘一笑:“嘿嘿……不着急,回家准备准备。”
“大哥,你真有妙计?快说说快说说,也让我学习学习……”狄咏似乎到刚才还不相信甘奇真的有什么妙计,此时见甘奇不似作伪,已然等不及想知道了。
甘奇哈哈一笑,打马快走。
狄咏催着马又追了上去,说道:“大哥心中有妙计,却不与我说,真教人心痒难耐。”
“回去之后,你负责做一件事。”甘奇说道。
“何事?大哥尽管吩咐。”
“造拒马,发动所有人造拒马,越多越好。”甘奇说道。
拒马这玩意,是一个很简单的木制品,三根木头交叉一搭就行了,模样大概就是“X”形状,一排一排,放在地上,三条腿在地上,三条腿立在半空中。
顾名思义,拒马就是拦马用的,高高的拒马摆放在一起,马就过不去了。
“大哥,这玩意造出来摆下去就是个死物,敌人不从这里走就是了,那些草原人,一人几匹马,想怎么绕就怎么绕,咱这做的是不是无用功啊?”狄咏说道。
“你如今一回到我身边,便越发不喜欢动脑了。”甘奇批评了狄咏一句,又道:“他不是要追咱们吗,咱们奔拒马去,他不就得也跟着去吗?”
狄咏连忙摆手:“大哥,这可不行,那岂不是把咱们自己的骑兵也给堵住了?临时来摆是不可能的,必然把咱们的骑兵与敌人的骑兵都堵在了一起,一场乱战,后果不堪设想。”
甘奇却摇摇头,面色变得狠厉非常,目光中透着凶光:“草原人,刀不利,甲不坚,弓不强,若是下了马,乱战又如何?步卒乱战,那就一战,杀他个天翻地覆。”
狄咏闻言惊骇连连,有时候人的思维,就在一瞬间的正反。敌人骑兵十几万,马匹几十万,来去如风,占据主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打就打,想进就进,想退就退。
你还只能眼巴巴看着他想干嘛就干嘛。
如今,甘奇想把主动夺回来,把敌人的骑兵变成步兵,然后拼一把。甚至不惜拿出自己仅有的七千匹马去赌。
这个计划有点疯狂。
但是疯狂之中,又带有那么一点热血。
狄咏明白了这些,面色一狞,将门之后,热血上涌:“大哥,咱有五万可战之兵,这回就来一场步卒对战,拼了,他娘的,跟他们拼了!”
甘奇欣慰的笑了笑,说道:“但求一个速战速决,若是两边防守,我怕夜长梦多,你父亲那边,应对的才是真正的辽人主力精锐,而你父亲麾下精锐却不多,精锐都被咱们带到了大同。辽人已然是来决死一搏的,必然长久鏖战,时间久了,就怕有个万一。所以咱们这边必须得速战速决。”
甘奇说的问题很简单,十万万胜军,三万威武军。威武军才是甘奇麾下真正的主力精锐。而万胜军,除了一万多骨干以外,皆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或者是降卒改编的。而狄青麾下,只有八万万胜军,听起来人数不少,但就怕他们经不起日复一日的鏖战。
所以甘奇才必须要在大同这边赶紧解决战斗,然后去支援狄青。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便拿这条命拼了就是。”狄咏说出了一句无畏之语,这是他身为狄青之子的骄傲。
甘奇点头,却道:“没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有胜利。十几万草原各部,若是优势,这些人必然龙精虎猛,若是稍稍劣势,受到了压力,便不会团结一心,只要这场乱战真的给到了他们压力,敌军必溃。”
“就怕他们溃了又来。”狄咏担忧一语,大宋敌人的骑兵就不存在溃败这一说,溃了就好像是战略性撤退,聚在一起,又回来了,反正谁也追不上他们。
“所以,要有足够多的拒马,把这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也在所不惜,让城内所有人都造拒马,给钱让他们造。待得我带兵去夜袭,你们就把这大同城外用拒马摆出一个巨大的口袋,还要派人往敌军阵后与阵中冲进去,把拒马摆得到处都是。让马匹没有一处可以迈腿,搏命,便是用命去搏,到时候,我要这大同城外,都摆满拒马。人可以跑,马匹一定不能有可走之路。”甘奇是真的有些疯狂了,他不仅想着要用拒马做一个大口袋,还要用拒马堵住袋口,还要把拒马送进敌人之中。
甚至甘奇还想着用投石机把拒马扔进人群里。
他要这大同城外,没有一处马匹可以动弹的地方。人会爬,马不会。
狄咏听得甘奇这一番话语,攥紧了拳头:“大哥,我便负责带人堵住袋口,也带人往敌军里冲!”
“嗯,就如此说定。回去,把大同附近所有的树都砍光。”甘奇说道。
“大哥,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狄咏是真的有最后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说。”
“为何大哥非要在大同城外做这个口袋?别处不行吗?只要咱们夜袭之后把他们引过去就可以了。”狄咏想不明白的是这个问题。
甘奇答道:“莫要小看了耶律乙辛,也莫要小看了任何人。别处设伏,十有八九会失败,耶律乙辛乃是一个沙场老将,越是好设伏之处,他越是不会轻易中计。咱们唯有一路飞奔回大同城,他才会兴冲冲追上来,因为大同城外地势平坦,难以设伏。更因为咱们一旦真的想入城躲避,便是他破城的机会,这么好的机会,他一定会跟上来,等着咱们主动开门,等着与咱们的骑兵一起冲进城。”
甘奇于人心,想得太多,难怪想得他彻夜不眠。
狄咏此时脸上泛起了崇拜的神采,说了一句:“大哥,便是他耶律乙辛再如何高明,也不会想到咱们的骑兵奔大同,不是想进城躲避的,他便是再如何了得,也猜不到大哥要在这大同城外的平地上伏击骑兵。大哥如此奇思,值得起一句用兵如神!”
“妙计不是得胜之法,搏命才是重点。”甘奇答了一语,这场仗,看起来是运筹帷幄。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最后那场搏命。
“大哥,我必百死!”狄咏在马上,拱手一礼,面色坚毅非常,浑身散发着野兽一般的凶戾之气。
甘奇点着头,不再多言,而是暗暗咬牙,他知道,自己也要百死一回了。他这一身金甲,就是军魂,他这一身金甲在场,众多军将士卒便能多一些百死之勇。才是战斗胜负的关键。
甘奇不是犯傻,而是充分分析了敌我优劣之处。
敌人优势,就在来去如风的健马。所以得把敌人的优势拿掉。
而己方的优势,就在于一身厚重的铁甲,刀枪利,弓弩强。所以步战,阵地战,才是己方真正的优势。
以己之强,攻敌之劣。再加上百死之勇,才是这场大战的关键。
所以一路回程,甘奇后槽牙一直紧紧咬着,似也在给自己打气。他也是个人,也有恐惧之心,勇气,就是恐惧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