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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穿戴完毕,外头已经天光大亮,赫连城如今已不再是那个别人眼里的富贵一身承的官宦人家,天命之年,络腮的白须,垂垂老矣,但身姿挺拔,沧桑的眸子带着坚决的光,从厚重的盔甲中射出来,显得炯炯有神,身边的赫志铭看了,都有些晃神。到底自己还是受了父亲的影响,而他却不自知。
“要不要坐车过去,如今已经快来不及了。”
赫连城摆摆手:“走过去,你和我一起走。”
“可……”赫志铭还是下了马车,跟着自己父亲一同向着皇城走去。
这条街道距离他们的宅子很近,这街上的产业的股东也都是赫连轩,这个地区是属于他的。
走在这条古老而崭新的宽阔街道上,赫连轩心中总是充满了骄傲与满足,这片地区的繁华总是告诉所有人,他原来是个只会打仗的粗汉,现在,还是个成功的管理者和生意人。
他走过这里,就如同当年在检阅自己的部队一般,如同帝王巡游自己的国土一般。
“铭儿,你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见到这里吧。”赫连城开口道。
赫志铭点头:“是的,我每次出门,街上人都很多了。”
赫志铭和他老子不一样,有个毛病,喜欢惹弄是非,所以就是起早了,他也不愿意出门,喜欢在人多的时候纵马而过,惹得一片惊呼和叫喊,一日看尽金陵柳。
“班师回城,每日朝会那时,我每天都会往这里走上一圈,不论刮风下雨,从没有间断过。”赫连城今天的话倒是多,平日里,对这个不思进取的儿子,打骂倒是常事。
赫志铭点点头,他要是自己的父亲,他也会每天这么走一趟,他甚至要走好多趟,上朝走一遍,最热闹的时候和收摊的时候都要走一遍,在他看来,领略不同一时人和物,方能在尘世冷暖中饲人心
。
“今日,便更不能破例!”
“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之。”赫志铭急道,“如今已然天光骤亮,朝会怕早已开始,圣上要商讨黎大人的处置,朝堂之上有的是人暗含鬼胎,父亲上书屡次,有心鸣冤,才得这一次面圣的机会,若再要耽搁…”
“哈哈哈。”赫连轩笑道,盔甲随着身子的都懂摩擦的叮当作响,指着赫志铭埋怨道:“你啊你啊,好一个顽劣成性,酒地花天的纨绔子弟,眼睛确实看的比谁都清楚啊?怎么,心眼还需要用在生身父亲之上吗?”
赫志铭语塞,随即一脸吊儿郎当:“当贺我父,虎将无犬子嘛,可是若要救黎大人…”
赫连城眼神瞥到了道边,亭亭玉立着少女一名,捋了捋胡子,“就是因为要救他,我也得慢一些,毕竟我要是走的太快,有人就跟不上了。”
说着看向前方,眼神之中充满笑意,话头却是转向自己的儿子:“少时你不是在家门口打发走一个走街说书的先生?”
赫志铭有些茫然,刚要问出口,随着父亲的眼神的方向望去,便如见谪仙,咽下了所有疑问。只见那女子一身豆粽的内裙,搭了件血牙的窄袖外衣,颜色虽然素朴,但难掩气质如兰,乌黑如泉的长发在雪白的指间滑动,一络络的盘成发髻,玉钗松松簪起,再插上一枝步摇,长长的珠饰颤颤垂下,在鬓间摇曳,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唇绛一抿,嫣如丹果。
双眸似水,带着些浅浅的冰冷,似有常人不能预见的巧思谋计。
那人是谁,自然是黎开。她会辰时在此等候赫连城,也是受了之前少保大人口中的说书先生的指引。这事还要从那天程煜打听消息回来报备的时候说起。
递上一例碎银,黎开略有怀疑地打量着面前这名老者,长衫有些破旧,领上的盘扣也短缺了一二,一把三弦抱在怀中,时不时地撩拨几下,说是艺人不惧风评,这先生反正也确实有点太不修边幅。
刚才听曲儿的时候,向听着程煜向周围人打听,这先生原是老屯子里的,姓祝,生的是长脸,小眼睛,高个儿,满像个竹竿子,人称“竹令儿大射子”也是形容他这高大的个子由来。祝先生呢,早年丧妻家徒四壁,只有一女。他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总想梅开二度,但终因家贫没人愿意当后妈而不能如愿。于是,他就泡在说书场,以化解自己莫名的饥渴。
那还不敢在曲艺茶楼真真儿地当手艺去卖,农闲时节,吃过晚饭,汉子们叼着旱烟,女人家拽着孩子,男女老少像赶集一样陆陆续续来到张家大屋。张家是大户,5间大屋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主人好客,来者不拒。乡亲们你一堆我一伙儿,一会儿堂屋里就齐刷刷地人挨人。
炕头炕梢唠得正欢,只听醒木一声脆响,祝先生早站在了地中央,四面的人立刻鸦雀无声。只见祝先生身着灰长衫,满额的碎发都被收拾地整整齐齐,腰杆很直,没了平日的猥琐:
韩信登台拜王侯,武松杀嫂报兄仇。孟姜哭倒长城路,张生莺莺戏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