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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从里面取出来一串项链,最下面是一朵精致的白花,花心镶嵌着那颗鸽卵大小的珍珠,散发出淡淡的光晕。
“俺从一个大砗磲那淘弄来的,给你戴上!”胖子笑呵呵地张开项链,李小曼也羞涩地垂下头,对她来说,只要是八斗送的礼物,都是最珍贵的。
哇啦哇啦几个部落中光屁股的小孩跑过来,眼睛都直勾勾盯着珍珠项链。这下子李小曼也为难了:换成别的东西,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赐给这些小娃娃,可是这件礼物
幸好八斗哥早有准备,从兜里又掏出一把在港口买来的珍珠项链,都是一整串的,分发给娃子们,这些小家伙立刻高兴得又蹦又笑,大概在他们看来,自己的项链上面那么多珍珠,肯定更好。
把项链系在李小曼的脖子上,胖子发现小馒头的耳垂和脖子都微微有些泛红,于是就伏在她耳边:“晚上等俺”
李小曼的脸更红了,不再搭理胖子,转而朝尚紫琪那边走去,开始和高粱他们打招呼。而八斗哥则像是一只偷了小鸡的狐狸。坏笑着走进蛮蛮部落。
他招呼了几个大汉,搬石头的搬石头,和泥的和泥。很快就垒砌了两个灶台。既然李小曼一年中有半年时间要住在这里,一日三餐的。总不能顿顿都对付,这次胖子连铁锅都给她带来了。
叫人收拾一些柴火,烟雾便从跑烟的铁筒子里冒出来,胖子开始刷过造饭。而部落中的那些土著,都围了一圈看稀奇。
看到大巫师坐在一个马扎上不紧不慢地摇着吹风机,一名粗手大脚的妇女便上去把她替换下来,巫师大人怎么可以干活呢。
“别坐!”胖子正往锅里添水呢,见状连忙吆喝一声。可是已经晚了,那个妇女一屁股坐到马扎上,就那大屁股,都快赶上磨盘了,马扎哪里承受得住,直接就碎了。
那个老娘们浑不在意,直接坐在地上,抄起风车的把手,抡圆木桩子一般手臂,呼呼几圈下来。皮带就断了。
八斗哥终于忍不住:“先别捣乱,等以后慢慢再上手”
可是部落里面的那些土著哪里会听他的啊,上来一通乱抢。眨眼间,那些锅碗瓢盆、坛坛罐罐就全都没影了,胖子手里攥着水舀子正发愣呢,结果也被刚才摇风车的老娘们一把夺过去。
“原始*社会也不是那么令人向往啊!”胖子只能长叹一声,然后淘了点大米,只能熬点粥喝了,刚才本来还想烙饼呢,结果连擀面杖都被一个小黑孩给抗跑了。
不过他并没有失望多久,不大一会之后。就有几个小黑孩跑过来,笑嘻嘻地将一枚橄榄球般大小的大蛋塞进胖子怀里。
这是鸵鸟蛋吧。好家伙,一只蛋就能炒一大盘子啦八斗哥吃过鸡蛋鸭蛋鹅蛋。还真没尝过鸵鸟蛋呢。
惊喜接连不断,虽然那些土著把他的东西都拿跑了,但是现在都开始纷纷往这边送东西,都是五花八门,有植物的根茎果实,也有一些猎杀到小型猎物,令八斗哥应接不暇。不过当几名妇女用新得到的搪瓷盆端来半下子蠕动的蛆虫之后,胖子还是客客气气地叫她们端回去,这东西真不敢吃啊。
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晚餐终于开始了,部落中所有的人都聚拢在一起,席地而坐,一边咬着饼干,一边吃着各种罐头这些罐头,本来都是给李小曼留着慢慢吃的,不过在蛮蛮部落,从来都没有留东西的习惯。而李小曼也不藏私,都拿出来给他们分了。她现在已经渐渐融入到部落之中,把自己真正当成了其中的一份子。
而客人们则端着碗喝粥,粥里添加了一种植物肥大的块根,味道清新,还略略带着点甜香,比地瓜粥好吃多了。这是李小曼推荐的,没事的时候,她就随着部落中的土著各处转悠,这方圆几十里之内的植物,她现在都能辨识,而且因为身具绿气,所以很容易就掌握这些植物的特性和功效,这种块根,是最为美味和富有营养的,据说还有丰~乳的功效。
瞥了一眼部落中的那些妇女,果然一个个都够大,胖子连忙收回目光,向李小曼胸前望去,然后就情不自禁地嘿嘿两声:有效果!
“老豆笑什么呢?”孙小妹给胖子的碗里夹了一筷子煎蛋,不知道是感觉还是事实如此,这鸵鸟蛋的味道吃起来比鸡蛋好很多。
这个问题,八斗哥很难回答,他支支吾吾好半天,这才一举手里的大碗:“总算可以有大碗吃饭了,老豆当然高兴!”
李小曼当然知道他的本事,也听出了胖子话里的含义,于是忍不住脸上一红,风情万种地瞪过来,结果,八斗哥就有点晕晕乎乎的感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