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天才级的疯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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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么构造的?”夜莺紧跟在张岚的身后,她从未见过这男人露出过恐惧的神情,哪怕是一丝的慌张都没有过。
“每个生物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活着就都要有点不一样的特性,例如你的直觉,鑫哥的怕死,我的脑子,都只是活下去的工具,没有什么特别的。”张岚说得理所当然。
“怎么每次你夸我,都像在骂我?”鑫臭虫一脸郁闷。
“都这种状态,你依然觉得我们可以活下去吗?”
夜莺很难像张岚一样乐观,过去在丛林里,她还自信自己有6成的把握从任何情况下活下去,但现在,连一层的信心都快丧失了,每走一步都像在前往地府一样。
“任何状态下,我都相信可以活下去,没有东西可以杀死我,不断的告诉自己一万次,骗过自己的心后,就再也不会恐惧了。”
张岚抬手抚摸向自己的胸口,那曾经被叶无常洞穿的地方,伤口早已愈合,只有高速跳动的心脏在提醒着他,这已经是他的第二条命了。
“有用吗?”夜莺不相信,自我安慰可以变成一种力量。
“不知道,至少我还没死,至少我不再慌张,不好吗?”
张岚回头的那一刻,夜莺拉满的弓弦,一发利箭贴着张岚的发梢飞过,将那5米外匍匐冲来的一支军蚁的脖子连接处钉在了地上,精准的关节点攻击,让穿甲箭也能洞穿这种烈焰军蚁里的工蚁了。
“又来啦!快跑快跑!”断后的鑫臭虫开启了双臂上的连射机枪,嘟嘟嘟疯狂扫射着后面追赶来的工蚁。
“记住自己的特性!杀出去!”张岚笑了笑,提枪直接迎着正面的军蚁冲了上去。
在夜莺看来,或许张岚就是一种趋近于疯子的天才,或者是天才级的疯子,他的行为和思考都贴近于死亡的边缘,却又能给自己带来最大的获利。
他比谁都珍惜自己的小命,却又能轻易的将小命丢进最危险的境地里。
跟随这样的男人,踏实,因为赴死时,他一定冲在最前面;也危险,因为他总在用最危险的方式获利求生……
夜莺既然已经上了岚夜这辆车,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陪这个疯子一起疯下去了!
“闪开!闪开!不要挡我的路!”
张岚开启了堡垒的湛蓝离子盾,抵挡着前面军蚁的袭击,挥舞的开膛手保持着80%的解锁出力状态,一拳一拳,轰烂着旁边冲来军蚁的脑袋。
哪怕是它们坚固的脑袋挨上这样的拳头,能保持外层骨骼的不变形,但内部的柔软脑组织,却被直接震荡成了浆糊,保持着完整的状态死去。
在这狭长只容许一个人弯腰前行的蚂蚁隧道里,三人组成的小队如同杀虫专家一样的持续推进着,小军蚁的团结和协同在电磁干扰下发挥不了,只能凭借本能的攻击,显然这是无法阻止他们的。
而同一时刻,身在矿井的最深处,一片巨大的空旷洞穴中,墓碑完全发光的虫卵包裹的高台之上,蚁后面向一个漆黑的兵蚁,移动着钳嘴,用人类的声音说道,“去吧,杀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