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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霄看到魏获看得津津有味顿时忍不住开口了:“你不是说你看不懂吗?话说你既然看得懂难道就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吗?”
魏获奇怪地问道:“要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叶云霄指着其他那些笔记本说道:“这些古籍我研究很久了,通过里面的字体演变,我判断作者第一本书到最后一本书的时间跨度至少是一百年,而且后面几本书并非是用笔写的而是用气势场控制墨水印出来。”
魏获顿时拿起了之前看的那本笔记本,仔细辨认后魏获点了点头:“真的很有可能!”
叶云霄接着说道:“这些估计几乎包含了作者的前半身,从一开始的青春年华,接着是成年后的自我思考,然后开始了漫长时间对她的拷问,以及后来的自我挣扎,和最后的灵魂升华。”
魏获挠了挠头:“真的?你把书借我,我试试看能不能看出这些来。”
叶云霄似乎对古籍的作者十分崇拜,而且十分珍爱这些笔记本,但魏获可以说是除他之外唯一一个能看得懂这些文字的人,说不定魏获会有新的见解呢?就算没有,他们也可以一同研究这些古籍。
魏获没多说什么,他觉得自己应该先把日记看完再说。
日记的跨越弧度很大,有时候是几天,有时候是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
很快,魏获就看到了作者高二下学期,故事到这里突然发生了一个转折,学校似乎学习了某水中学的教学模式,然后开始了学习小组的教学模式,八个人为一组,组合在一起,大家便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这种教学模式把偏科的学生安排在一起,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而有趣的是,日记的作者和那个什么获同学以及李晓悦同学安排在了同一个组。
魏获顿时觉得,虽然我是122班的,但恐怕不是和你们同一个学校,我对这些完全就一点记忆都没有嘛。
从这天开始,日记里的内容就变了,几乎都是在讲那什么获和李晓悦的。
11月10日,我发现那什么获对李晓悦有好感,但可惜的是李晓悦似乎喜欢刚来的那个高富帅,而且那个高富帅也很喜欢跑来我们组,虽然他整天和我借东西很烦。
魏获:???
“好狗血啊!”魏获忍不住说道。
叶云霄一脸懵逼:“狗血是什么?文中提到狗血了吗?是三头地狱狗的狗血吗?有什么独特的作用吗?”
魏获:“...”
啥奇怪的脑回路啊?
魏获解释道:“狗血就是俗套、老套的意思。”
叶云霄不理解了:“那你说俗套、老套就行了,干嘛说狗血?狗有做错什么吗?”
魏获沉默了一会儿:“你说得没错,狗没错,错的是人。”
谈起人,叶云霄突然有了兴趣:“说起这个人,我在这书中有重要发现,你看中间这一页。”他把日记翻到了第七十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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