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知道真相,但我不能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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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晓天老妈终于还是被一堆联防队员上前强行拉开了。
有联防队员在,这种事正式民警是不会出手的,万一出什么岔子,不好腾挪。联防队员就好办多了,“退回原单位”这个大杀器一祭出来,一般的问题瞬间解决。
王为默默地走了。
李民主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好一阵。
实话说,王为这回还真是躺枪,他可不是专一来看李民主笑话的,这不赶上了?
眼看着那几近癫狂的女人被拉到一边,声嘶力竭地哭喊,王为一时也有些恻然,不过却没有上前去阻止,他还不至于这样冲动。
毕竟单晓天并不是完全无辜,从后来披露的案情上,单晓天虽然不是杀人凶手,细论起来,也可以算是真凶的“同谋”,至少他为真凶创造了“难得”的机会。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见人厌,鬼见鬼憎的惯偷,王为对这种人没有半点好感。
那女人自己不教育好儿子,受此折磨也算是“罪有应得”。
这当儿,王为真要是上去做“好人”,那得罪的就不止李民主了,简直和整个三警区乃至和整个派出所为敌。
这样脑残的事,不做也罢。
王为径直去了所长刘强的办公室。
刘强很干净利落地在他的报告上签了字,基本都没怎么看报告的内容。这是老警察才有的待遇,足见刘强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完全认可。当然,也带着某种笼络之意。
你看,我对你够信任吧?
为什么?
就因为我把你当亲信啊。
王为没有就走,而是靠在椅子上,掏出香烟,敬给刘强一支。
不是金装南烟,而是普通版南烟,五块钱一包的,这种水准,其实还是超出了普通派出所基层小民警应有的档次。就算一天只抽一包,一个月也要抽掉半个月工资。
但这已经是派出所最基本的消费水准了,只要是烟民,连联防队员都是抽这种南烟,王为也不好把自己搞得太掉分。
况且,本质上王警官是个很喜欢享受的人。
只不过,王为的享受比较量力而行,从不追求那些完全超出他消费能力的东西,对那些自己并不当真喜欢的东西,更是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对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尽力做到最好。
比如在另一个时空,王为的工资已经是现在的一二十倍,金装南烟的价格却没有变化,他就时不时会搞几包来抽抽,也并不介意朋友偶尔送他个条吧两条的。
前些日子去省城,王珺送给他的那两条金装南烟,回家之后,王为全都孝敬给老爸了。倒也不是王警官忽然之间就那么有孝心了,两条烟全部给老爸,自己一包不留。关键王诚正在搞他那个加工厂的手续。对现阶段行政单位的办事效率,王为实在不敢高估,一圈下来,两条金装南烟能搞定,就算烧高香了。
如果是在后世,王为好歹在行政机关有几个朋友,但眼下,他却是真真切切的小鲜肉一枚,他那几个在行政单位上班的朋友,这会还不知在哪个学校很苦逼地读书呢。
“所长,单晓天那个案子……”
王为很狗腿地为刘强点上烟,笑着问道。
刘强很诧异地瞥他一眼,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三二九杀人案”是个引发了轰动的案子,对这种杀人案,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绝不肯沾身。连刘强了解得也不多,直接由分局重案中队办的。
“好奇呗……这个案子,现在走到哪一步了?”
王为的语气尽量随意。
他知道刘强想笼络他,他也很愿意配合。
能够和一把手搞好关系,有什么不好?
刘强想了想,说道:“一审已经判了,死刑。”
王为点了点头。
从案发到现在,四个月,一审已经宣判,速度还算可以。毕竟这不是普通案子,杀人大案,从案发到最终判决,拖上一两年是常有的事。
案情复杂嘛,需要落实的证据和细节很多,每落实一样,都需要时间。
而不管是派出所还是分局市局,都永远会面临着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无论到了什么时候,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只会越来越严重。
对三二九杀人案的后续进展,王为脑海里没有一点印象,因为他压根就没参与过这个案子,对案情的了解,全部来源于后来的“反面教材宣讲”。
“可是,我怎么听到当事人家属一直在喊冤?这个案子,不会真的有什么隐情吧?”
王为试探着说道。
实话说,王警官现在内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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