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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干过。
但是如果她知道打开门之后会是这种情况她是怎么也不会开门的。
她一开门就被权振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压倒了。
“小西……小西……不许离开我……”他抬起她的下巴给了她一个最最缠绵的热/吻,把她的答案全部吃进肚子里,这样她就不会拒绝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权振东和沈宁西去逛了庙会,和他们一样来赶庙会的人还真不少,人潮涌动,买年货的买衣服的到处都是,两个人吃着家乡的特色小吃听着熟悉的乡音,没有生活的烦躁,都感觉特别自在。
沈宁西的手上拿满了各种各样的小吃,笑的一脸幸福。
权振东却没怎么吃,因为他很怕自己生病,一生病,就什么也掩饰不了了。
逛庙会是这里的传统,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沈宁西每年都会和朋友们一起来,后来……权振东娶了别人……他们分开了,她就再没来过,如今又站在这个熟悉的地方,心里竟然有一种感慨万千的错觉。
大城市热闹归热闹,却不如小城镇这样有年味儿,这样的新年才像记忆中的新年。
两人边走边看,走到一扇木门前的时候权振东忽然笑了起来。
沈宁西的脸红了红,她急忙扯着权振东继续向前走:“我……我们快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
“咦,前面好像有人在表演啊,我们去看一看好不好?”沈宁西故意很夸张的说到。
权振东却稳如磐石,他牢牢的站在那里一步也没动,看着沈宁西一直笑:“急什么,这地方对你来讲不是很有特殊意义吗?怎么都不多看一眼就走啊?”
沈宁西两眼望天:“有吗?我怎么不记得?”
说不记得,耳尖却悄悄的红了。
权振东看的直乐,他故意坏心眼的说到:“真的不记得了?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五年前的庙会上……”
他正要把那个故事说完,沈宁西却跳着脚捂住了他的嘴巴:“不许说不许说!”
因为实在太丢人了!!
五年前她和同学逛庙会,结果钱包被人偷了,她发现了小偷离去的背影,然后拔腿狂奔,在就快要追上的时候前面一个人突然蹲下来系鞋带,她一个没刹住车就扑到了人家背上,还因为冲力太大直接将人家撞趴在了地上。
嗯,那个人就是权振东。
听说她是钱包被人偷了之后权振东也是奋起直追,最后中午抓住了小偷拿回了她的钱包。
更丢人的是,她一时激动说了一句:“谢谢警察叔叔。”
然后权振东一脸错愕的看着她:“我哪里像叔叔了?”
那一年她十五,他二十四。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位‘警察叔叔’是住在隔壁街的。
而且两人还上过相同的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只不过她上幼稚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初中,她小学的时候他高中,她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把大学玩了个转。
也许是因为在相同的空间里生活过,两个人很聊得来,最后还走到了一起。
权振东眉眼弯弯的看着这个几乎全部挂在他身上的女孩,握住她的手,一脸戏谑的说到:“你现在怎么不叫我叔叔了?”
沈宁西却红着脸跑了。
权振东急忙追了上去,然后一伸胳膊勾住她的脖子,再一用力将她整个人都勾了过来,还夹着她的小脑袋,沈宁西手脚一阵乱踢,却怎么也摆脱不了他的控制,累的精疲力尽,最后只能放弃,乖乖的让他勾着走。
“其实,那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权振东忽然说到。
“嗯?不是第一次吗?”沈宁西使劲想了想,结果想半天还是想不起之前到底在哪里见过权振东,最后有些着急了就问他,“到底是哪里啊?”
权振东笑的很神秘,却怎么也不肯说。
沈宁西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各种招数都使出来了,甚至还撒娇:“快告诉我嘛,到底是哪里?”
权振东挑了挑眉:“你真要我说?”
“嗯,快说快说!”沈宁西焦急的催促着。
“说好了,我要是说了你可不准生气。”权振东已经在极力憋笑了,可是肩膀还是一颤一缠的,可见当时的情景有多么的搞笑。
“嗯,不生气。”沈宁西的胃口已经被吊的高高的了,权振东不说她才生气呢。
“你还记得你们幼稚园那边有一个非常大的篮球场吗?”权振东问。
沈宁西立刻说到:“当然记得啊,因为场子很大,所以有好多人都会到那里去打球,还经常把我们教室的玻璃打碎。”
“其实我以前也常去,有时候不想上课了,就和朋友们从后门溜出去打球。反正那些课随便听一听就都懂了,完全没必要天天蹲在教室里饱受摧残。”
沈宁西斜睨了他一眼,说到:“原来你以前是个坏学生啊,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挺能装的啊,每天都教育我好好学习不准逃课什么的,哼,原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