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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汉只披了一件猩红的披风,下体围着一圈看不出什么皮革的破布。全身上下除了胯下要害都裸露在外。一块块凸出来的肌肉充满了无尽的力量;光秃秃的脑袋在阳光的照耀能够闪着光亮,灯笼大的眼睛充满了死气麻木。他的外露的身体上遍布着伤痕,刀伤箭伤枪手甚至野兽撕咬的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现在是入冬时节,关中这里已经转凉。可巨汉却如铁打钢铸的一般。完全感受不到寒冷。
秦风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巨汉叫做阿喀琉斯,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一样的名字,当然,他并不是神话中的英雄,但是,一身强横的实力确是实实在在的。
去年,阿喀琉斯不愿继续过着那种生死两难的生活,开始了他长达一年的生死逃亡,他漫无目的向东逃亡,当他逃到吐谷浑境内的时候,饥寒交迫的病倒了,并让吐谷浑的天柱王擒获。吐谷浑王明白阿喀琉斯的能耐后,想到蒸蒸日上的大唐,便心生一计,他亲自接见了阿喀琉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吐谷浑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吐谷浑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吞谷浑的项目,什么“吐谷浑尚武,以搏虎为最大荣耀”只是胡扯而已。
只是大唐人不太清楚吐谷浑的习俗,毫不知情的也就信了。
而这时,李世民派人将秦风唤了过去,并问道:“小秦爱卿,你可知道吐谷浑这是何意?”中原王朝历来没有斗兽之类的残酷节日,故而,大家都不理解吐谷浑这是何意,李世民生怕出丑不知,便将深通稀奇古怪的秦风唤来。
秦风想也不想道:“回陛下,若不出意外,吐谷浑应该是表演斗兽。斗兽在西方是一项非常残酷的游戏,就是以人同野兽相斗,在斗兽之前,野兽一般都要饿上几天,然后,斗兽士与之徒手相搏。至于斗兽士的生死,旁观者根本不会在乎,只因斗兽士一般都是奴隶,在西方,奴隶的价值比一头牛一只羊还不如。那壮汉身上伤痕累累,显然是经历无数生死才走到了今天。”
李世民眼中寒光一闪:“朕明白了,吐谷浑是搅局来了。”
他猜得没错,吐谷浑的目的正是如此,一是为了扬威,二是为了威慑逐渐崛起的大唐。
“斗兽存在于西方,根本不是吐谷浑的习俗。”秦风十分自信的下了结论。
吐谷浑是一个位于祁连山脉和黄河上游谷地的一个古代国家,西晋时即有之,其皇族本是鲜卑慕容部的一支,经过数百年的繁衍,已与当地藏族同胞一无二致。从地形上看,吐谷浑应该是划归三大藏区的安多藏区,秦风下结论的也正是此这一点,因为他可从来没有听过藏族同胞有这么残酷的节日。
赤手搏虎的戏码,秦风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吐谷浑要下朕的马威,走着瞧。”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秦风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之争。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吐谷浑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秦风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此刻,阿喀琉斯望着那头猛虎,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为了自由,他在惊呼声中,没有任何犹豫、眼睛眨也不眨的往圈子里跳了进去。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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