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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一天需要她。
……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马上登台了。”门口有人来提醒。
丁月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走出了化妆间。
前段时间,电影公司的人主动找上丁月璇,让她演唱电影《西厢记》里面的歌曲,月圆花好。
西厢记是近期来最热门的电影,这首歌被丁月璇一唱,那电影更是火热。
今晚,丁月璇演唱的正是这首歌。
台下的客人都是为夜来香来的,大都会像往常那样,坐满了人。
开场的时间快到了,大家都在期待夜来香的出场。
一束光打在舞台的中央,舞台其他地方都是暗的,话筒立在中间。
丁月璇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纤长细白的手握住话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夜来香安静地在夜晚绽放,她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她的美是淡淡的,清雅至极。
但是当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总会让人不舍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一曲毕,夜来香轻轻地笑了一下,退下舞台。
掌声比以往更加热烈,不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拍手叫好。
夜来香的歌声轻盈干净,配上这首歌,最能打动人心。
丁月璇到了后台时,外面的掌声都还没歇。
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看到了丁月璇,他的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夜来香,我是国泰大剧院的主事人,姓李。”
丁月璇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刚才听了你唱歌,像传闻中那样好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院唱一首,我们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那男子相信,丁月璇若是能在国泰大剧院唱歌,反响一定好极了。
丁月璇没开口,她的旁边跟着几个丫鬟,她们帮丁月璇回了话。
丫鬟先是礼貌地笑了笑,接着说道:“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应该去找大都会的一个负责人,他专门安排演出这些事。”
丫鬟将具体事项告诉了这个男子。
男子一脸遗憾,和她们告了辞,赶紧去找丫鬟口中的那个人。
丁月璇唱完歌,准备回家。之前叶楚的那张纸条,被她小心地放在自己的随身小包中。
丁月璇从大都会的后门离开,门口有个男人已经在那等了一会了。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