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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父亲的血,儿子的命
“砰”!
沈夕莞用了很大的力气,将酒瓶砸在萧墨的头上,她看着酒水顺着他的头发、他的脸往下流,破碎的玻璃片,还将他那张近乎完美脸划出了一条血痕。
她看见他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那双对她,没有过一丝温柔的眼睛,然后,眼睛一闭,高大的身体倒在了地毯上。
她蹲下身,不放心的摇晃了一下他的身体,又将手指放在他颈间探了探他的脉搏,这才松了一口气。
心酸和悲苦的泪水从沈夕莞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里流出来,她站起来,走到门口的位置,捡起地上的包包,从里面拿出一支早就准备好的注射器,走回来,颤抖着将针头扎进萧墨的血管,抽了一针管的血后,她俯下身,在他那凉薄的嘴唇上印下一个冷冷的吻,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沈夕莞很快走出酒店,坐上了出租车,她打开手机,给萧墨的好兄弟,白昊然打了个电话:“你还是白昊然吗?”
七年没联系了,她不确定电话那边的人。
“我是白昊然,你是……”
“我是沈夕莞,滨江酒店1688号房,我砸晕了萧墨,你最好早点过去,将他送到医院去,可能会有点轻微的脑症荡,建议,做个脑部CT。”
“你说……你是谁?”白昊然似乎有些吃惊。
“沈夕莞!”沈夕莞重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就挂断了电话。
这样,他就应该不会有事了吧?
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沈夕莞以为是白昊然打过来想要追问她些什么,正想要不理会,看了一眼屏幕,却又忙接了电话:“文轩,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小初又……”
席文轩的声音传过来:“小初刚刚又昏迷了一次,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将他救回来了,现在情况比较的平稳,只是,我们必须尽快的找到合适的骨髓进行移植,否则,小初他……拖不了多久。”
“我知道!我已经拿到孩子父亲的血了,我这就送来医院给你,如果配型能够成狗,我就是求,也会让他救小初的!”
就算这一次,他要再折磨她三年,或者,要她的命,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只要,骨髓配对能够成功,只要,他又愿意救小初。
救她和他的孩子。
沈初,六岁,是个男孩,当年,沈夕莞带父亲出国治病后,才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坚持将孩子生了下来,因为她以为永远都不可能再见到自己深爱的男人了,她只想给自己留个念想。
可天算不如人算,三个月前,孩子查出患上了MDS血液病,保守治疗效果不是很好,要保命,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骨髓移植,可她的骨髓却无法和孩子的配对……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和小初的主治医生席文轩带着孩子一起回到了这座城市——江城。
下了出租车,沈夕莞用最快的速度跑进了小初所在的重症病房,席文轩穿着白大褂,站在旁边,在病历本上写着什么。
“文轩,小初……”
“嘘!”席文轩将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中央,轻声说:“他刚睡着,我们出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