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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一般这种案子,都会以血字的内容命名,不过为了避讳孙绍宗这个上官,因此大兴县上下,都是以‘血字案’称之,决口不提‘神断’二字。
人家既然说的这么客气,孙绍宗自然不会拒绝,再说他对这案子本来兴趣就不小,只是暂时走不开罢了。
于是忙也起身告了声罪,跟着苏行方出了内堂。
到了门外,便见大兴县令王谦,与先前那探头探脑的绿袍小官,正在不远处的长廊里说话——准确的说,是王谦在呵斥那绿袍官员。
因下着大雨,孙绍宗倒没听清楚他都呵斥了些什么,只是到了近前,见他仍是黑着一张脸,便猜到这位‘甄家女婿’,八成并不希望自己插手此案。
身为副手,却能越过王谦当家做主,看来这苏行方也不简单啊。
“孙大人。”
“王县令。”
虽然同样都是六品,论权利王谦还要大了不少,但孙绍宗毕竟是府衙里的上官。
因此等王谦先不情不愿的行了一礼,他这才还了一礼,开门见山的问道:“却不知这次,那凶手又害了何人?”
“这个嘛……”
王谦转头冲那绿袍小官瞪眼道:“还不快将最新的案情,讲给孙大人听!”
“卑职丁仁禄见过通判大人。”
那绿袍小官忙也上前见礼,然后一五一十的,将案情最新的进展告知了孙绍宗。
却说河北灾民涌入顺天府地界之事,虽然弄得城内风声鹤唳,但也有不少人为之欢呼雀跃——比如城里的人牙子、青楼妓馆、还有平日里讨不起老婆的光棍们。
毕竟大灾之后,卖儿鬻女最是平常不过,有那实在过不去坎的,把老婆女儿一并贱卖,也是常有的事儿。
城东一名瘸汉陈三儿,便是这光棍大军中的一员。
因此听到消息之后,他便匆匆取了家中的铜钱,准备去米店买些粮食存下——毕竟对灾民而言,粮食可比铜钱好使多了,而且也利于保值。
却说陈三儿揣着钱匆匆出了家门,一路冒雨赶往最近的米店,谁知半路上竟遇到了一具尸体!
当时陈三儿吓得魂不附体,再顾不得买什么米,慌忙去了保正哪里禀报。
“死者是一名泼皮,因有两膀子力气,又是心狠手黑之辈,在那附近也算是小有名气。”
“死因是被利器穿心,根据伤口的形状推断,凶器应该是一柄单刀。”
“刚开始的时候,我等倒也没往‘血字’一案上想,只是仵作验尸时,却发现那衣裳内衬里沾染的血迹,隐隐能分辨是两个字。”
“虽然被雨水泡过,字迹已然分辨不清,但我等揣摩着,应该是与那‘血字’一案有关。”
孙绍宗听到这里,忽然问道:“当初那个酒鬼,是什么时候被杀的?初九晚上,还是初十早上?”
“这个……根据仵作分析,他是丑时前后死的,应该是初十早上吧。”丁仁禄说着,又有些尴尬的道:“至于这次死的泼皮,因为长时间泡在雨水里,暂时还推断不出死于何时。
“如此说来,应该不会有错了。”
孙绍宗沉声道:“但凡这种主动挑衅官府的狂徒,往往会给自己制定一些目标,比如……每隔五日便杀一个人!”
“他既然要挑衅官府,自然会留下清晰的印记。
“而那泼皮身上印记,显然凶手是在子时——也就是下雨之前写的。”
“如此说来!”
王谦脸色越发的深沉,愤然道:“难道那厮到了八月二十,还会继续杀人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