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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湖堤拉起了夜的帷幕,平静的湖面上泛起七彩的霓虹,静风望着夜幕下的湖边美景,不禁感慨:“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你都受伤了还开心呀。”佳俞嗔怪了他一眼,忽然瞪圆了眼:“糟了,天都黑了,回去要被我妈打死的。”
“打死?哪有这么夸张。”静风看着她,这个姑娘也是紧张的时候,越令人觉得可爱。
“哎呀,你不懂啦。我妈管我很严的。真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看我的手也没办法骑车,你又不会骑,我们肯定没办法那么快回去的。”静风语气略有些无奈,心底却在窃喜。
佳俞嘟囔着嘴,又是无奈,又是哀愁地看着他的手:“那可怎么办呀?你说,血小板什么时候会凝结红细胞呢?”
静风一只手枕在脑后,靠在亭子的石椅上,神情悠哉:“那我可就不知道了,也许要到明天也说不定。”
“啊!这可不行!我真的会被打死的!”佳俞信誓旦旦地说着,来回踱步,紧张地搓着手。
“那我可就真的没有办法了。要不,我们走回去?”
“才不要呢,这么远的路耶~走回去,我宁愿被老妈打死。”佳俞鼓着嘴说,目光强悍,若有所思。
沉默了半晌,佳俞抿了抿嘴,目光柔弱了下来,望着静风的伤口说:“好啦,你先好好养手,这个比较重要。”
两个人,望着夜色下的西湖,虫鸣绕耳,天地间一片安逸,也许爱情的萌芽就是在这个夜晚,悄然而生。
初中的第三个年头,故事里出现了白璐这么一个姑娘,她热情活泼,仗义豪爽,比一般的女孩更懂得打扮自己,在学生里显得光彩耀人,同时也比一般的女孩要坚强勇敢。
那一年,校外出现了传闻中的遛鸟侠,穿着大大的披风,见到形单影子的女同学就会上前敞衣露鸟,神出鬼没,惹得很长一段时间人心惶惶。
也就是在一个下午,佳俞稍晚了些离开校园,如果一个街角的时候,遛鸟侠出现在她的面前。佳俞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街口的白璐闻声,狂奔而来,扯着尖嗓,举起地上的砖头对遛鸟侠是又追又打。
这个事迹很快在整片初中校园传开了,而白璐也顺理成章的获得了女中豪杰的封号。也就是从那时起,佳俞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白璐的出现让静风在很大程度上有所不满,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许多的价值观是他所不屑的。而是从此之后,佳俞大多数的时间都被她所占据,无论是周末的郊游,还是平日里的午饭,这个女孩无疑以加高的瓦数充当着电灯泡的角色。
而无论是白璐还是佳俞却还都浑然不觉,每当她们手拉手走在前头的时候,身后总会有一声叹息,和一个垂头丧气的男孩。
而静风,也同样浑然不知,爱情的种子,就是在这个被跌宕泼墨的初夏,发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