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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沈尽欢又去了两家建筑公司面试,她已将要求放到最低,可惜对方见她高中未毕业依旧不肯录用她。
照这个情况下去,她何时才能找到工作?
王玲来电通知她晚上八点到百乐门,她本想推掉,毕竟她不喜欢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可王玲说有个天大的惊喜,一定要去,否则就绝交。
没办法,她只能答应了。
接了火儿回来,她特意去订做了一个小蛋糕,晚上母子俩人在家中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火儿很懂事地上床睡觉,并叮嘱她不要玩得太晚。
沈尽欢换上了三天前王玲在中央商场买了送她的衣服,之后便出了门。
……
晚八点,S市华灯初上。
沈尽欢在公交车上已经接到王玲好几个电话,催促她快一点不要迟到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公交站台就在百乐门前方一百米,一下车就能看到那一片霓虹灯下璀璨奢靡的光景。
百乐门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豪车,门庭若市金碧辉煌,沈尽欢走过去不由地多看了两眼。
“欢欢!在这里!”
她人站在门外就听到王玲激动高亢的声音,一回头便见她身着素色旗袍,婀娜多姿地朝她挥手。
真美。
王玲是真美,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女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女人的妩媚气息。
沈尽欢深吸了口气,往里面走去。
王玲见了她高兴地上前就是拥抱:“可算把你盼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临时放我鸽子呢!”
“怎么会,我都答应你了,不过你说的惊喜是什么?”
“等一会儿进去你就知道了。”
王玲故意卖了个关子,沈尽欢皱了皱眉头,心中莫名觉得忐忑,她总觉得今晚出来是个错误的决定,而王玲口中所谓的惊喜搞不好对她而言会是惊吓。
“啧啧,我就说咱们欢欢是最漂亮的,你看这稍微一打扮,直接把百乐门的头牌花魁都比下去了!”
“我哪有?你别乱说,当心给人听见了。”沈尽欢蹙起眉头,脸颊微红。
“好啦,不逗你了,我今晚好不容易才要到二号公馆的钥匙,咱们快走吧,别让惊喜等得太着急。”
“到底是什么惊喜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
王玲火急火燎地拉住她的手便往里走。
彼时。
旋转大门处,几个着装考究的青年才俊走了进来,一行人皆是天之骄子,长相自是无可挑剔,举手投足间均散发着无可匹敌的贵气。
为首的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执行总裁沈让!
沈让穿了一套白色的休闲服,衬得他皮肤在灯光下更加白皙夺目,五官精雕细琢,气质宛如谪仙,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
而他左边的男人则显得低调得多,白衣黑裤身长如玉,双手插兜姿势傲然,眉目轻垂看不出他究竟是谁,他不似沈让那般风流,反倒是处处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意,明明令人心神向往却偏又觉得太过冷清,可望而不可及。
其余几个公子哥一看便是沈让的酒肉朋友,各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生怕别人不知他们是富二代似的。
这群人甫一出现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百乐门的经理亲自上前迎接,沈让对着左边的男人说了一句话,后者挑了下眉:“我随意。”
“那好,就去一号会馆吧,把我寄放在这里的好酒送来。”
“是,沈总。”
“阿深,今晚是替你接风洗尘,你可千万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该喝喝该玩玩,该怎么放开就怎么放开,回头经理送来的小姐们,你务必要点一个才行,否则就太不给我面子了。”沈让搂住他的肩膀,秦深不喜被人碰触,抬手将他的手拿下来,语气淡淡道:“既然来了,自然要尽兴。”
“爽快!和聪明人谈话就是舒服!走!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
二号公馆里,气氛诡异。
沈尽欢万万没有想到,王玲所谓的惊喜竟是一个大活人!而且,此人还是她的高中同学,一个曾经给她写过情书结果被她拒绝了从此自尊心受挫再也不敢同她讲话的男生!
那便是叶朗,当时在班上成绩优秀,与她并列第一的男生,连班主任都说,他们两个天生就是考名牌大学的料。
王玲招呼她坐下来,叶朗的目光从沈尽欢踏入包厢之后便一直没有移开过分毫,后者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尴尬地轻咳两声。
他朝她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尽欢,好久不见,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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