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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融合
等大民收功醒来的时候,刚刚蒙蒙亮,隐约能感觉到天边的一丝光亮,下床扯开窗帘,才知道竟然下雨了,细细绵绵的,一派‘润物细无声’的作风,连大民这个对自然很敏感的人都没感觉到。
天是阴沉沉的,整个天都是暗灰色,分不清东南西北。街道上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橘黄色的街灯依旧温和地发出暖暖的光辉,可道路并不领情,湿漉漉的,黑漆漆的,反射出碎花般的光亮。
这下大民彻底清醒了,凉爽的晨风吹在脸上,让人精神振奋。
整个旅馆里静悄悄的,菲里太太和黛丝都还在酣睡,可能是昨天一天太劳累了吧,加上凉爽的天气,让人更容易睡个好觉。
还是郊外那个大土丘,一道人影在左右横挪,双臂挥舞着滑出一个有一个的圆圈,竟然将周围的细雨都吸引过去,形成一个巨大的空心水球,随着那人的动作不断颤动着、变化着,异常的诡异。
大民心里对老僧更加有好感了。
这套老僧自编自导的太极拳着实非同一般,锻炼*的灵活性、协调性不说,对锻炼真气也有极好的辅助作用。大民自己的真气运行就已经很变/态了,但在练习太极拳的时候行功,经络中的真气流动的更加充实、稳定,虽然没有增加真气的运行速度,但似乎更加浑厚了一些,让人感觉到一种浑厚大气的感觉,一种不偏不倚、光滑流畅、圆润和谐的感觉。大民虽然不知道真气练到深处是什么样子,但他能感觉到,这样的感觉才是对的,是一种成熟的、完美的感觉,一种“道”的感觉。
尤其是在练完老僧的太极拳后,接着再练习梨花太极拳,那种光滑流畅、圆润和谐的感觉更加明晰。一种延绵不绝、浩浩荡荡的真气铺天盖地地用来的感觉更是令人欲罢不能,阿萝对真气、精神力的理解远非老僧可比,但老僧对世态炎凉、人心冷暖、甚至对武道杀戮的了解也非阿萝能理解,一种太极偏于理论。一种太极偏于实战,两厢融合在一起,让大民对太极的理解不停地拔高、拔高、再拔高……直到一种似乎是对自然的明悟在心中升起,那种浑厚、无欲、无想、无念却又万事洞明的感觉,渐渐越来越强,似乎天上下雨、草叶上露珠凝结、地上渐渐湿润都应该是这样的,而不会不是这样,是那种“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本然感,却万万无法用语言说清楚……
明白了就是明白了。不明白就是不明白,简单,清晰、明了……
大民打完拳,最后收手之前,只见那已经2米直径的巨大空心水球猛地收缩。然后“嘭”地一声炸开,消失于无形。但即便他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动作,但身体表面似乎还是有一层膜一般的东西,无声地屏蔽了细雨,竟然没有一丝雨水粘在身上。
大民非常满意。
自从《混沌决》练成后,大民的功力、精神力一天天地上升,完全得益于海量的能量。但境界的提升上似乎没有明显的变化,似乎进入了另外一个更加巨大无比的“无底洞”,虽然海量的能量化为真气、精神力汹涌而入,最大的好处是精神力的作用范围增加了,但并没有本质的变化。这种感觉,就像忽然将自己抛入大海中。一时间根本无法了解海有多大的那种无奈感,根本摸不到边儿的感觉,令人惶恐。
本以为自己的这个瓶颈肯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摸到边儿,没想到现在竟然能感觉到,那种固若磐石的牢固感觉。似乎微微有了那么一点点松动。虽然不太真切,但大民相信自己的感觉,这没办法用语言表达。
功夫有了进步,大民自然非常高兴,仔细地观察者自己的经络,虽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但那种感觉不会错。
哈哈一声笑,退出内视状态,神识瞬间发散出去,将周围40公里内的一草一木都尽收眼底,那种掌控众生的感觉十分的美妙,虽然大民根本做不到掌控,仅仅是偷窥罢了,但依然美妙至极。
即便是偷窥,大民现在也是宗师级的级别,即便是望远镜、雷达等现代科技的产物,这些玩意儿看到的分辨率和距离成反比,即越近越清晰,越远越大概,也仅仅能在几公里的范围内有合适的清晰度,而且还是平面的景象;哪里像他的神识,40公里之内,只要他想,就能看到一只蚊子身上的毫毛,而且是全息信息,是全方位的映像!
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自然或者“道”是公平的,不会厚此薄彼。
远不敢自认为无所不能,这一点大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也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拥有的敬畏之心,一个“差生”长期以来形成的自卑之心,当然也是做一个崇尚“道”的修真者的基本素质之一,没有任何人、任何物敢说自己是全能的,包括万能的上帝。比如望远镜,尤其是天文望远镜,能看到火星,大民根本无法做到;显微镜能看明白细胞、电子显微镜甚至能看到原子的样子,这更是大民无法做到的。大民能做到的,是在没有任何工具的辅助下,完成别人无法完成的任务,比如他变/态一般的瞬移。
小城还没有从睡梦中醒来。
或许是炎炎夏日消耗的人们太多的精力,一旦遇到这种凉爽宜人的日子,人们总是要抓紧时间补充自己已经超支的精力,难得地赖一下床,享受这难得的清凉。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酣睡。一个城市,是需要大量的人们付出自己低贱的劳动来维持正常运转的。起码,清洁工已经在劳作了,开着工作车,拿着铁锹,在装扮着城市的容颜;还有彻夜未眠的出租车司机、警察,当然还有他们赖以消磨慢慢长夜的小酒吧的侍者……
这不,大民就看到了一个熟人。
大民很感慨,自己已经在城外十几里的地方了。还有人从自己背后的远处遥远的公路上开车驶来,车身上满是污泥,明显是开了整夜的夜车,开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处理吧。
人啊。要活着,真的很不容易。难怪有人要写一本《死是容易的》的小说,死,在某种意义上说,真的很容易。
慢慢往回走,感受着这天亮后最惬意的时光,感受着细雨蒙蒙的意境,感受着虽然在雨中却“片叶不沾身”的得意,更加满意自己似乎没有重量一般踏着沾满水珠的草尖、树枝,轻飘飘地飞来飞去。甚至没有碰落一滴叶子上的水珠……
这种来无影去无踪的技法,思想源泉都来自金大侠,来自那个年代风靡全国的武侠风。大民早在梨花坞就领悟了“飞行术”之后,曾经很是得意过一阵子,甚至撒丫子与高速公路上飞驰的轿车赛跑。时间久了。才慢慢觉得,这种撒丫子奔跑的形态实在不是“翩跹公子”能做的事情:你能想象出孔圣人撒丫子奔跑的样子吗?你能想象出佛祖撒丫子奔跑的情形吗?那得多狼狈才能做出来的动作啊。
但仅凭真气的反作用力来“飞行”,连自己也不好意思拿出来见人,他自己也觉得,那种离地几尺、但速度堪比蜗牛的“飘动”是在不好称之为“飞行”,但作为资深的宅男加书呆子,怎么不挖掘其中的潜能?既然“吃相”太难看。咱就喝水,总可以吧?于是,“水上漂”风光出炉,时间不长,觉得“水上漂”确实有失书生之气,便特意将“凌波微步”打造出来。确实文雅多了,充分满足了大民那种“小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以及对万恶的“封建主义遗老遗少的腐朽气息”的偏爱。
储物袋中到是有长袍马褂、袈裟道袍,但大民都不喜欢,尤其是那长袍马褂瓜皮帽,大民更是不屑一顾。那是人穿的么?
不知不觉就飘到了近郊,又看到了那辆赶夜车的轿车,不经意间瞟了一眼,却惊奇地发现那赶路的人竟然是白天差点发生冲突的俄罗斯壮汉。
到是有意思,他们不是寻花问柳去了么?怎么会从郊外往回赶呢?那车身上遍布的泥浆,似乎不是近距离的行车。
呵呵一笑,大民觉得自己管的太宽了,人家自有人家自己的事情,难道还得向自己汇报不成?
回到旅馆,天色已经大亮,菲里太太已经在做早餐了。大民凑上去帮了一阵倒忙,让菲里太太很权威地发表了一通“厨房是她的地盘”的声明,被赶出了人家的领地,顺便被派遣了一个光荣的任务:请黛丝小姐起床。
这西方人的风俗真让大民受不了,人家一个大姑娘,让自己这么一个年轻男人去请起床,合适么?但菲里太太就这么做了,还理所当然、毫无做作之态。到是黛丝还没大方到请大民进屋,在大民不断的门铃干扰下,终于磨磨蹭蹭地起床了,当然还是在终于弄明白屋外的人是大民之后。
无聊之极之下,大民打开电视随便翻着,百十个频道都翻了一遍,最后停在一个类似国内的《动物世界》的自然节目上,看着非洲草原上的斑马大象长颈鹿,到也长些见闻。
菲里太太丝毫没有醉酒后的尴尬和羞愧,似乎昨晚醉酒的不是她自己。到是黛丝还有些尴尬,眼睛肿得跟桃子一般,梳洗后脆生生地将大民叫进去,帮忙消肿后才肯出来见人,已经完全自居大民的女朋友的位置,挽着大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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