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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赵家士卒,面临鲜卑人的铁骑,也丝毫不落下风。”赵云解释道:“骑兵,有时候更是数量的拼杀。”
“两军对垒,不过是杀人三千自损八百的情况。骑兵,我不打算过多用在对异族的战场上,除非是决胜时刻。”
也不是赵云妄自菲薄,老祖宗造父的东西流传到今天,貌似只有经常和牲畜在一起培养感情还比较实用。
然而,草原上的胡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难道赵家军的骑术就一定比他们好?
因而,与草原异族交战,以骑兵对骑兵,好像不是最理想的情况。
相反,重步兵缓缓推进大肆杀戮,由骑兵来追逐就比较合理。
“要打仗了?”黄忠讶然。
今天本来正等黄旭下学回家,好好带着儿子逛逛真定城,不曾想赵云着人来叫自己。
“前天夜里,我连夜去了安平。”赵云叹了口气:“那边的商队被鲜卑人屠戮。”
“赵忠的名声不好,”黄忠一般不会评价别人的是非,涉及到儿子的干爹,那又不一样:“不必牵扯过多。”
“大兄,你不明白的。”赵云幽幽说道:“安平赵家的商队,我赵家派出了骨干。护卫队的首领,是我父亲以前最得力的手下赵银龙。”
“他被鲜卑人一阵乱箭射死,此仇不报,不管是安平那边还是我真定这边,都咽不下这口气。再说,我也很想碰碰这些异族。”
黄忠不以为然,武者,就是要到战场上去和异族拼杀。
关羽和张飞的感觉大不一样,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赵家一门双侯,到了这样的地位,还要拿着武器到战场上厮杀。
“那你为何要让夏巴人到战场上去送死?”黄忠轻声说道:“他们本身人数就不是很多。”
“大兄,你想到哪儿去啦?”赵云失笑:“刚才我不是说了重装步兵吗?”
他熟知历史,当然清楚重装步兵的缺点多多,可同样,面对武器并不精良的鲜卑人,优点更多。
君不见,传说中陷阵营先登死士,当为步兵之冠。
古代希腊的重装步兵,有些银枪蜡头的意味,主要就是因为装备不过硬。
看到沉甸甸的锁子甲,再瞅瞅那些夏巴人健壮的体格,黄忠哪怕没见过他们穿上后的妆容,也不由大感有戏。
“子龙,”张飞两眼又泛光,正要继续,却被关羽狠狠瞪了一眼,赶紧改口:“兄长,这种甲胄是否有多的?”
看他那憋屈的样子,就连黄忠也被逗笑了。叫一个比自己年龄小的人兄长,没有谁愿意。
一方面戏韵是赵云的义妹,另一方面应该与关羽经常教导有关,看张飞时时鼻青脸肿就能知道。
“虽然不多,然则兄弟们每人一套还是有的。”赵云莞尔颔首:“还是技术不过关,有些重,头盔加起来有五十来斤。”
“还有盾牌呢,”张飞嘟嘟囔囔道:“我穿上甲胄再拿着盾牌行动不便。”
一旁三人再次大笑。
阳光下,换了装的夏巴人锁甲片闪闪发光。
赵云知道,在另一个时空,南宋对他们有专门的称呼,那就是步人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