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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至少有十盏高瓦数的白炽灯,不同角度的光源将这照的恍如白昼,我手持那柄至少已经夺取两人性命的匕首,望着董平年轻的脸。他紧咬着牙,眼睛似充血一般通红,他仍是那么愤怒,痛苦以及不甘。
他会是杀人犯吗?
证据确凿之后我仍莫名其妙的生出疑问,每个被捕的犯人都会辩解和否认,我几乎没有见过例外,不认错是人类的天性,何况是认罪。所以有些家伙在即将在刑场吃枪子时仍会声嘶力竭的大喊冤枉。
真正打动我的是董平面对沈青青尸体时潮湿空洞的眼睛,那种绝望是真切的,在听到女友对他不忠时,他的青筋暴起,似乎有个怪物要从脑袋中钻出来一样,同样的表情我曾在一个叫做小安的女人脸上捕抓到。
那时小安在一群匪徒手中,那天她一袭白衣,飘飘胜雪。两行热泪始终挂在腮边,她眼中的表情就与董平中午时的一样,而我呢?我跪在地上,泣不成声的哀求贩毒的恶徒们。如果当时有镜子我眼中脸上的神情也该和他一样吧……
恋爱时或许有些虚伪的家伙能够将爱一个人的样子表演的似模似样,一些并不出色演员也能在银幕上表现出来,可失去爱人时的绝望却是他们难以模仿的。
但一切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大三的年轻人,理性告诉我他就是凶手。感性却拒绝着这一点。一个亲手杀死自己女友的,不会像他一样。
“我觉得董平可能不是真凶。”我踌躇着良久开口。
“说他是凶手的也是你!”李堔有些恼怒地瞪着我。
我的语气坚定起来:“我误判了,他不是杀人凶手。”
“证据呢?理由呢?”
一时会议室众人齐刷刷地看向我,我怎么可以用感觉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来说服这些穿警服的?公检法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相信证据的部门。
因我的默然,原本有些犹豫的李堔挥挥手叫道:“把他带走。”
“我真是冤枉的,我没有杀青青和小莲。那匕首是有人嫁祸给我!我根本没看过它!”董平一边奋力挣扎一边高喊,声音如同即将被宰的公鸡。
“对,就是这匕首!匕首不该出现在他那里。沈青青和俞小莲是被匕首割喉死的,如果按照我们推测的交换杀人,出现在董平抽屉里的应该是一柄锤子或是什么的。钝器。”我叫嚷起来,难怪我会对董平杀人感到疑惑。
“那说明你的交换杀人理论根本是不成立的,所有事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一个警官在边上叫嚷。
也不能说他讲的不对,但我更倾向于是两个人作案。时间距离太短了,一个人作案风险太大,而且凶案现场是两种行凶方式。
“昨天晚上你说自己一个人在浴室洗澡,那今天中午吃过饭后你在做什么?”李堔双手抓住董平的衣领大吼。
董平回答道:“我……我当时离开了一趟学校,李方州,他是动漫社社长,他让我去快递公司取一批动漫社的东西。可是快递还没到,所以我又返回了学校。结果回来就遇见青青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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