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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往回说到我上大学的时候。
我是一个没太多业余爱好的人,学校有大大小小各种课后活动的社团,我仅仅只参加了美术社团。其实并非因为我有天赋,或者喜欢画画,而是因为美术社团的社长是我大学入学时来接待我的一位师姐。她长得很好看,入学第一天我就瞄上了她,但是她总是有些冷漠,给我的感觉是那种不太好接近的人。可是每次当我在学校里遇到她,她总是会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却很长一段日子里,我们没有说话,更加没有交集。
在大学一年级的中段,学校的社团开始招收新生当社员,由于我此前已经打听到了这位师姐是在美术社,于是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加入。尽管在那个时候的我毫无绘画功底,就连画个太阳,都会画成长了毛的鸡蛋。
进入社团后,由于我的基本功比起其他人来说要差了很多,而我本身也没多大的兴趣,就是想稍微离这个师姐近一点,兴许慢慢熟悉起来,我还能有点机会。有一天晚上下大雨,社团有活动,这个活动是要送去市内参加比赛的,而这位师姐是主要牵头人之一。所以那天晚上当其他的社员都已经陆续离开后,师姐还在画室里忙活着,我也随便找了些理由磨蹭时间,就跟她待在一块儿。
由于画室里只有两个人,所以我们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互相聊天的对象。师姐的性格跟我想象的差不太多,都比较冷漠,但那种冷漠却并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而更像是性格比较内秀,同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那种。可是那天我们聊了挺多,也让我第一次有些靠近地去了解了这个女生。
她虽然是美术社团的骨干精英,但是她却非常喜欢看戏剧。而她所非常欣赏的一位师哥,恰好就是我们学校话剧团的。当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内心其实有些落寞的,但是同时我也知道,她对于这位师哥的情感也仅仅是在暗恋的阶段,人家师哥也许都不知道她这么个小粉丝的存在。于是我当时一冲动,顺口就说道:“师姐啊,将来你如果想看话剧表演,叫上我一起去啊,我…我也喜欢看戏。”
从那天开始,我和师姐成了朋友,至少是会多聊几句的那种。我也在那期间一直把对师姐的这种不同于友情的情感深埋在心里,直到有一天我们宿舍里几个大老爷们突然性情了,在屋里煮火锅,喝酒,大家都喝了不少,于是我就跟宿舍里一个我特别好的哥们儿,把我这点小秘密给说了。那哥们儿是牛人,传说是多年精于游走于花丛之中,从高中到大学,他征服的女友数量,据说如果按照名字的字母首音来排的话,估计没差几个字母就齐了。
大学四年以来,我从来都觉得他并不是人,而是神。而我,就是那个离神最近的男子。他搭着我的肩膀告诉我,凯子啊凯子,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女人,你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就不计后果地把她征服下来,让她成为你的女人。要么就去完成她的心愿,让她知道你为她的付出,即便最后你俩还是不能走到一起,起码你也是个很优秀的备胎人选。
话是很有道理没错,可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思索了很久,我发现我没有勇气去征服她,因为她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憧憬,我害怕如果我明明白白地追求,会让我们从此就失去对方。正如我说的那样,我不是害怕开口,而是害怕开口后被拒绝,这是我可悲的个性,而我却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个性。最后我决定做一件事,这件事也许会让我自己心里难受,但却能够让她幸福。
所以我透过种种方式,辗转联系上了师姐暗恋的那位师哥,并希望师哥能够帮忙,让师姐有一次登台表演的机会。这当然是我耍的一点小计谋,其实师姐可能并没有登台的愿望,但是这样一来的话,起码我算是让师姐和师哥互相在众目睽睽之下认识了,将来师姐如果要和这个师哥进一步发展的话,也比陌生人来得强。
师哥很爽快地答应了,他把这个计谋,当成是给师姐的一个小惊喜。于是在一次莎士比亚经典剧目《哈姆雷特》的表演中,我被邀请客串,演出一个名叫克劳迪斯的人,那是哈姆雷特的叔父,也是杀害哈姆雷特父亲的人。而我的台词在这一场戏里少得可怜,我所需要做的,仅仅只是在哈姆雷特刺杀我的时候,用一个尽可能悲壮的姿势死去而已。
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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