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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丧尸实际上是有一个名字的,只是过了几百年,也没谁记得他的名字。
郑寒晨!
想当初,在他那个小村子,提起这个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不是因为他的才气多么地高,而是因为他的容颜实在是高!
多少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哪怕身处深闺,也能时常听到他的美名,往往向往不已。
当他取了进士,得了县令的官身后,更是有无数富商豪绅前来纳采、问名,甚至有的直接要求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凡此种种,多不胜数。
这令他烦不胜烦,都是凡夫俗子,就不能撇开他美丽的容颜不看,谈谈文学吗?
不堪其扰之下,他最后投了河,了却了自己因美貌而受的万般苦累。
曾有人痛心疾首云道:多么好看的一个娃,怎么年纪轻轻这么想不开,长得好看又不是你的错,何苦轻贱自己寻了短见?
可谁知,他被下葬之后,竟然死而复僵,一直沉睡。
数百年来,多少摸金校尉路过他的棺椁,都被他的美颜吓死。
就连那号称最后一位张起灵看到时,也只敢看一眼,便自称“小哥”,怏怏离去,从此不苟言笑!
而此刻面前这位脸白的年轻人居然冲自己眉开眼笑眉飞色舞的,还自言自语地弄出一个莉莉出来挑衅自己!
这家伙明显是活得不耐烦了,倒颇有几分自己当年不怕死的神采!
“呃~你很不错!可我还是想吃掉你,叉烧包!”
郑寒晨伸着手臂直直地冲了过来,不再哀伤命运和回忆。
人,首先要活着,才有资格谈拥有和享受!如果已经死了,还要饱尝饥饿,那真是一件大可悲的事情!
所以,他想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好好谋划自己的未来。既然自己重见天日了,那不能只是看看吧。
看看不动真格的,那不是不举不振作么?!
白夜见对方平淡无奇地攻了过来,想来对方肯定力大如牛,不然也拉不动那么大的一个钢铁王座。
既然你想一力降十会,那我偏不上当!我迂回一点,也照样不怂!
可莉莉很刚啊!直接怼了上去,就连蓝光buff也不加了,硬碰硬,看谁硬到最后!
砰~
剧烈的碰撞,造成剧烈的轰动,产生巨大的烟尘,吓得牢笼里面的家伙们一阵颤抖,纷纷捂住眼睛,只敢露出一小哥缝隙偷偷观察战局。
结果,郑寒晨退了三步,手臂微酸。白夜退了十步,腿都软了,运动鞋的鞋底在地上不断摩擦,感觉身高都矮了一点点。
“丑八怪,你和聚贤庄的庄聚贤有一拼啊,力气这么大!难怪,你肚子会饿!”
郑寒晨并不能理解对方口中绕口令的真正含义,只觉得脑袋有点嗡嗡,不太好受。
不过,他什么也不怕,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不管怎么打,就算是战死了,也不亏!只要能把对方带走,他不信对方也像自己这么好命,不用撒娇就能死而复僵。
其实,他觉得自己变成丧尸一点也不亏,简直是鸿运当头。而对方,不过是一个脸白的菜鸟选手,如何能和他媲美?
“呃~我要吃掉你这个皮子硬的叉烧包!我虽然没有牙齿,但我可以吞了你!”
郑寒晨站在那里,揉着手臂,如此说道,眼神中似乎还很骄傲。
这令白夜很纳闷,不是说丧尸智力低下或者没有智力吗,怎么这个大家伙一直巴拉巴拉个没完,明明一副十分想找人唠嗑的样子,却非要打来打去。
“喂,你到底是丧尸、僵尸,还是吸血鬼啊?回答我的问题!”白夜决定先把这个关键地方弄清楚,好决定是爆头、洒狗血,还是插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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