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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抒死后的第三年,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已经被严嵩提拔成右佥都御史的唐顺之同志,正在家里看书,看的什么书?色书!这正是唐顺之同志的最大爱好。(看最新章节请到:文学楼)品 书 网 . .
正是看的兴趣盎然的时候,从房梁上跳下来一个黑衣人。
不知道是因为这人的功夫太高还是因为唐顺之同志实在是看书看的太如痴如醉,总之,唐兄愣是没有任何反应。这可把这跳下来的兄弟搞郁闷了。
有没有搞错啊,人家好歹也是行走江湖多年的顶级刺客,谁见了老子不是吓屁了,怎么这位仁兄如此镇静啊,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啊。
只见唐顺之还在那里自顾自的看书,不时用嘴嘬一下右手手指,然后用沾上了口水的右手手指翻页。
那黑衣人也不想再耽搁时间直接一个箭步上前,抓住唐顺之的头发,直接撂倒在地上。
唐顺之这才反应过来,大呼:“干嘛干嘛干嘛。。。哎哟喂。。。。”
“你声音小点,不然我杀了你!”黑衣人说道。
“大哥,有话好好说,我们可以谈嘛!家里是不是没米啊,是不是没钱娶媳妇啊,我都可以替你解决的。”唐顺之知道形势不妙,在想脱身之计。
“少废话,我今天是来取你狗命的!”
“大侠你我无怨无仇,你干嘛要取我性命啊,我可是清官啊。”唐顺之求饶道。
“你要是清官怎么认严嵩狗贼当义父?你少废话,我实话告诉你,是有人要买你的命,你就认了吧。”黑衣人说完就要用寒光闪闪的匕首刺唐顺之。
正是要命丧黄泉的时候,唐顺之战战兢兢地对刺客说:“大侠且慢,我命已经捏在了你的手里,给我片刻时间,容我写几个字留给家人,再杀不迟。你看如何?”
黑衣人想这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文官,谅他也耍不住什么花样。
“那你快一点。”刺客放开了唐顺之的头发。
唐顺之从笔筒中抽出一支毛笔,将纸铺开,并把桌上精致的铜壶小灯向身边移了移,做出要写字的动作。
就在黑衣人以为唐顺之要写字的刹那间,唐顺之突然将毛笔笔头对准油灯灯火点燃,那笔杆从后向上射出一个小小的火球,直刺刺客的咽喉。
原来这是一支微型火筒,笔管之内有毒镖一只,笔头一着明火,毒镖就会射出。这支毒镖当场将刺客射死。
唐顺之缓缓的舒了一口气,瘫坐在地上,好悬啊,他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然后用脚踹了踹在哪里一动不动的尸体。
“妈的,王八蛋!想杀我,你以为我这么容易死啊,老子躲过的暗杀,比你杀的人还多!影响老子看书,影响老子学习!去你的!”
唐顺之对地上的尸体不管不顾,接着看自己的书。他心里明白自己跟了严嵩之后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时间还在往前走,终究会走到终点。
这一天,唐顺之走在路上与王世贞相遇了。王世贞的文采冠绝天下,名气很大,唐顺之早就有意与他结交。
唐顺之直接就说:“王兄,你最近有没有新作?我爱看你写的东西。”
王世贞看见仇人,自然是杀心骤起,正巧靠近他们站的地方有个金属花瓶插着盛开的梅花,王世贞灵机一动,顺口答道:“我刚写完一部小说,叫做《金瓶梅》。好看的很,男欢女爱,风花雪月。若是唐兄喜欢我的作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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