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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的意志,顽强求生,建立了大公司,是实质性的国家。兰芳国的人都很崇拜他们的建国英雄罗芳伯。早在公元1777年,中国的乾隆四十二年,罗芳伯就站在南洋的西婆罗洲东万律的“兰芳大总制”府邸前,接受朝贺。他脚下这块土地,距离他的故乡广东嘉应府有三千公里之遥,但这里的一切礼仪规制都是地道的中国产:府邸大门口,悬挂汉字的“兰芳大总制”的牌匾,代表“兰芳”的黄色长方形旗帜和代表“太哥”的黄色三角形旗帜及代表副手们的其它各种颜色三角旗帜,在风中猎猎飘扬。在“太哥”罗芳伯的旗帜中间,写着一个“帅”字,而副手们的旗帜中间,则写着他们的姓氏。大堂里,悬有一副金匾,“雄镇华夷”四个大字足有四尺见方,府衙内外的官员们,或长袍马褂,而在场的士兵,都是模仿清朝绿营兵卒的打扮。不过,现在荷兰人利用华人的内斗,逐渐控制了兰芳国。
曾纪泽对这段历史很熟悉,历史上“兰芳”有了好多名字:“兰芳公司”、“兰芳共和国”。它是一个经济组织,一个秘密会社还是一个自治领地,它生存了一百多年。他知道这个兰芳国的建立者是广东客家人罗芳伯,他罗芳伯,生得虎头燕颔,长耳方口,为人宽宏,喜怒不形于色,虽身高不满五尺,但少负奇气,生性豪迈,任侠好义,喜结纳,年轻时在乡里伙伴们都“唯唯听命”,罗芳伯也曾去念书,但没考中什么功名,当时梅州“有志之士,竞谋泛海出国”,他就在35岁下南洋转而去下南洋。
但下南洋这条路却并非一条康庄大道。清朝初年,朝廷为剪除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又一次严令海禁。乾隆时期的“海禁”不但“片板不准入海”,而且还将沿海居民内迁,设界防守。后来在郑成功后代降清后,海禁曾有所松动,但是最多只是允许海上贸易,对于移居海外从来都是禁止的。罗芳伯们要去的地方,是印度尼西亚,正处在荷兰人统治下,刚刚发生过著名的“红溪惨案”不过30余年,在那次惨案中,有数万华侨被屠杀。
荷兰人是从1596年开始进入印度尼西亚的。他们对华侨的态度,经历过数度转变。在他们刚占领雅加达时,看到“市内只有几个爪哇人”,而少数定居在那里的荷兰居民“懒得出奇”,但在那里的华侨,不但忙于经营商业,而且勤于经营酿酒业,这些华侨商人精于运算,比任何其它民族更能适应恶劣的环境。因此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初期是鼓励并大力招徕华人入境的,甚至指令荷兰人的船队“要大量招徕中国人,特别是木匠、伐木匠和渔民,要渔民把鱼网一起带来。”
但中国移民大量增加后,在商业上与荷兰本国移民发生冲突后,荷兰人开始对中国人设限,1683年以后禁止蓄辨华侨入境,并大幅提高已经定居华侨的人头税。然而,这些禁令并没有得到真正执行,反而是让荷兰官员和华人的当地头领从偷渡者那里得了好多银子,连运载这些中国移民的华人船只也从中渔利,“华侨新客乘船南下时,一概交缴船费”。
1738年,荷兰人开始实行给华侨发居留准证,每证收2元,交不起钱的华侨四处逃亡,被抓到的都押去苦工,1740年,荷兰当局因中国人喜穿黑衣,见到穿黑衣的就抓,终于激起华人开始造反,最后演变成对华人的一场血腥屠杀。
曾纪泽知道,南洋在1857年其实已经有了几十万华人,不过不同派别不同地域华人之间的争斗,其实在中国大陆之时就很严重,到了海外内斗依然。如果自己能把这些华人团结起来,那别说荷兰这种衰落的弹丸小国,就是大英帝国,他也能像美利坚合众国那样闹独立!他这次下南洋,首先就要让荷兰人血债血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