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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确实存在过,他一定在这里接受过治疗。”
“你能推测出他究竟是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吗?”林宛瑜走到一处书架前。这座高大的木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之中,架上堆满了手写的书稿手册,有些被皮质的书皮装订了起来,有些则马马虎虎的摞在一起。书架并不是唯一存放书籍和手稿的地方,旁边还有四个大箱子,每一个大箱子都能装得下罗邺和林宛瑜两个人。箱子上也同样堆满了书籍。像几座小山一样,微弱的黄色灯光从书山间缝中渗透了出来,林宛瑜觉得自己像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罗邺并不着急回答林宛瑜的问题,而是轻轻的拿起一个玻璃器皿,仔细的嗅了嗅。“他的病不能见风,不能见光,也不能跟其他人接触,每天还需要用醋酸类的药水浸泡全身——我不知道什么病会这么厉害。”
林宛瑜随手拿起一本残破发霉的手稿,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了色,但孩童的笔迹仍清晰可辨。扉页上写着“治疗日记”四个字。“我想这些书会告诉我们一些线索。”她小心翼翼的用一根手指翻页,十几秒后,她抬头对罗邺说道:“基因缺陷。”
“什么?”罗邺疑惑的问道。
林宛瑜指了指手中的手稿,“这是李逸尘的日记,这上面说他自己的病实际上是基因缺陷,一生下来就免疫力不足,稍微有一点病菌就会感染,一场小感冒或者是小咳嗽就能要了他的命,就算感冒痊愈,也会引发其他的并发症状。”
罗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即使在现代,天生的基因缺陷也无法治疗,更何况是免疫力不足,他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
“听听这一段——”林宛瑜看着手稿,稍稍清了一下嗓子,缓缓的念道:“上天虽然抛弃了我,可我的父母却没有放弃,还有我的弟弟,他才刚刚懂事,就已经学着照顾我了。他能端水,扫地,喂我吃饭,而我不能;他将来能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而我不能;他会娶像妈妈一样漂亮的女人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我不能;他将继承父亲的产业和地位,而我不能;他将来出门时会前呼后应,人人尊称他为先生、阁下,而如果我解开绷带,走到阳光底下,人人都会嫌恶、唾骂我为怪物、僵尸。
虽然这样的对比让我很难过,但他是我的弟弟,跟我同血同姓,我爱他就像他爱我一样,他从来不嫌弃有我这样的怪物哥哥,我又怎么怨恨他呢?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我希望将来弟弟能活出我们两兄弟双倍的快乐来。
在死亡降临之前,我会安然的我呆在这潮湿阴冷的地方,梁医生说这样的地方适合我的治疗。梁医生很好,放弃了一切工作,专心来为我治疗病情。但说实话,我认为他对我的病情研究丝毫没有进展,一个月前他使用的药材,今天只是换了种叫法重新给我使用——其实几年来都差不多是这样。我不知道他是为了安抚我鼓励我,还是他另有隐瞒和图谋。
明天我恐怕不能写日记了。梁医生说我长时间写东西身体会受不了的,所以只批准我隔一天写一次。我知道他说的对,正常人写字大概不会流血吧?我只要握笔超过十分钟,笔就会将手皮蹭破。皮肤的一点小破损,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但我却对此乐此不疲,写作能让我觉得自己还活在人世上,我打算偷偷的写,反正我早晚都会死,能多写一点算一点。
不过,明天我确实没时间写了,父亲说要带我见两个人。听风弟说是一个姓胡的叔叔,搞房地产的。风弟对房地产一词并不理解,他说成放地铲,呵呵,他才六岁。还有一个小女孩据说是胡叔叔的女儿,风弟没有记住她的名字,我大概想到了她可能是我指腹为婚的对象。真是好笑,别说我才十二岁,就算我真能活到二十岁,二百岁我也不会结婚的。所以希望胡家父女是来退婚的,不然的话,我得想个办法吓跑那个女孩子。
我不喜欢吓人,因为看到别人恐怖的表情,我的心很痛。
因此我不喜欢见生人,有梁医生和风弟弟陪我就很知足了。梁医生大部分时间不说话,只是在他的玻璃器皿上忙活,要么就是一走几天去收集药材,风弟弟则喜欢趴在我的床沿上,听我给他讲故事。
他虽然身心健全,但其实童年过的跟我一样糟糕。父亲母亲为了我的病情殚精竭虑,根本没有时间照管他、关怀他,而我是他的哥哥,大他六岁,我就应该照管他。我们两兄弟相互偎依,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偎依,我的全身都是绷带,不能跟其他人接触,因为人体上的任意细菌都会让我大病一场。我不想再病了,那种虚弱的感觉真是难以忍受。
我将自己抄写过的故事讲给风弟弟听,风弟弟则把他在外面的见闻讲给我听,比如从他嘴里,我得知我有一个可爱漂亮的宛瑜表妹刚刚降生,我想我这辈子都很难见到这位表妹啦,但我依旧很为她的健康状态而高兴,我委托风弟弟把双份的表哥之爱带给她……”
读到这里,林宛瑜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罗邺刚想开口安慰,突然听到岩石墙壁中传来一声诡异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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