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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城中百姓自发的组织起数支慰军队伍,迎接新来的将士。担茶送水搬运物资,送鸡送鸭犒劳将士。热乎乎的茶饭与澡汤,对于行军半月有余苦行僧一般的将士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边塞之地,军民鱼水,名符其实。
秦慕白进城之后便被父亲“逮”上了西面的城楼。父子二人既无嘘寒问暖也无闲言絮语。秦叔宝一手握剑一手指向前方一片黄沙的无垠之地,喝道:“三郎,看!”
“孩儿只看到一片苍茫。”秦慕白答道。
秦叔宝放声哈哈的大笑:“错了!”
“那父帅看到了什么?”秦慕白不由得有些好奇的问。
“大好河山!”秦叔宝凝眸看着远方,灰须被吹得高高扬起,脸上的神色,当得起“深情”二字。
过了半晌,他又用他特有的苍劲又雄浑的声音说道:“也便是我等武夫,驰骋之地!”
秦慕白突然打了个颤。
父亲的话语,似有魔力。
竟如此轻易的,让他热血沸腾!
“毕竟,我的血管里流趟着和父亲一样的鲜血!我们,同属于这一片关河,这一块战场!”
秦叔宝一向吝于言辞,更不是才华满腹的诗人。但他的一字一句,都有如血管里奔涌的战神之血,充满激情与豪迈!
万里戈壁丝绸之路上,兰州如同一颗明珠,孤独又骄傲的矗立。兰州的军队,兰州的民风,也一如秦叔宝的情怀与个性。简单,苍劲,雄浑,霸气!
来到这里不到一个时辰,秦慕白居然就爱上了这里。虽然这里没有长安的富庶与繁华,没有襄阳的精致与典雅。但他感觉,这处地方总给他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还能激发他内心深处隐埋的热血与激情。
仿佛,自己生来就属于这里!
傍晚,秦叔宝在城中的中军军屯里设宴,为新来的将士接风。
熊熊的篝火,大铁盂煮羊肉;粗糙的土瓷碗,琥珀色的老酒三勒浆。众人举至肩齐酒水激荡,一声喝下“干”!
便只听到一片咕噜咕噜的声音,所有人碗底朝天,然后放声哈哈的大笑!
银刀切肉,撕扯咬嚼无须斯文;席地而坐,欣赏本地百姓跳起的胡旋跳枝舞,五彩的发瓣和纯朴的歌声一起飞扬,伴之以冲天的号角与隆隆的军鼓。
这就是边塞!
用宇文洪泰的话说——“这地方,太他娘的过瘾了!肉,就是要大块的吃;酒,就是要大碗的喝!上了阵,光帮子砍人,一刀下去人马俱碎,淋一身的血,回来继续大块肉、大碗酒!”
秦慕白头次觉得自己的文采居然不如宇文洪泰。他的这些话,简直就是对眼前风采的最佳写照,没有比这更贴切的了。
酒至半酣,许多将士都起了身来,和百姓们一起起舞。汉舞也好胡舞也罢,交织在一起,别是一道风景。
这比宫庭之上那些妖冶舞妓,跳起的漫妙舞蹈更具魅力。
肉尽酒干,宴席便似要罢了。
这时,不知是谁吹起了笛子。悠扬的笛声在归于宁静的夜空里轻盈的传来,了了远远,似天境仙音。
曲调无名,却别有一番悲怆与苍凉之意。勾起了许多将士的思乡情怀,又加上酒水的刺激作用,竟有许多宁洒血不言泣的热血男儿,暗自抹泪。
“我们的浪漫,他们不懂!”秦慕白微笑。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和这样的人朝夕相处,痛快,且浪漫!
“父帅,有琵琶么?”秦慕白问。
“有!”秦叔宝一笑,“兰州,蔫能没有琵琶?”
片刻后,一曲《霸王卸甲》,铿锵悠扬。
已然沉醉的兰州军民,闻琵琶惊弦,寂动九天!
秦慕白觉得,这是他两世为人有生以来,弹得最出彩、最投入、也最动情的一次!
眼前,似有千军万马踏梦而来。夜风阵阵呼啸而过,黄沙滚滚兵戈碰撞,鲜血与激情一起飞洒。尘嚣落定,铁血男儿的浪漫情怀,转托夜风寄往千里之外的故乡,与亲人共享思念。
“好风、好曲、好琵琶!”一曲罢了,有人大声称赞。
秦慕白已是快要醉去,哈哈大笑放声道:“好兰州、好男儿、大好河山!”
秦叔宝抚着灰须,点头呵呵的轻笑,摆了摆手:“臭小子,仍就是这般酒量,丢我的人——来呀,将他抬走!大家继续!好酒好肉都搬来,今日但凡没醉的,半月不得沾酒肉——此乃军令!”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