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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因为她,忘恩负义成为了一个女人身上所最不堪背负的耻辱。
思考有时候可真不是个好东西,思考越多的人,反而越容易被那些吃人的道德束缚,而且,不得脱身。
真后悔没有让金姐当初将她一马鞭子给打成傻子,那样,她就会乖乖的待在她应该在的地方安分守己的像她的祖宗那样的活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不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追求,那么多望尘莫及的渴望,她不会发现这世界上原来还有流星花园那样的生活,还有像那个香港明星那样的男人,更加荒唐的是,她竟然想到要去找他,去香港,那个曾经只在电视剧里见过的地方,有思想的人胆子就是大,她费尽心机的去地铁站里等着被星探发现,然后有机会成为这个香港明星的同事,但是却没想到最后却将自己给莫名其妙的拴在了李丹江这个男人身上。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她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如此让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所以她才决定如此疯狂的放纵自己,因为,她就要结婚了,再不趁机放纵放纵,以后就来不及了,结婚的女人更容易被道德绑架,甩了男人是罪过,被男人甩了,更是罪过。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荒唐,荒唐到一个女人美丽是罪,丑陋也一样是罪。
但是,她现在就是不道德了,老天又能拿她怎样,打雷劈死她吗?老师不是早已经教导过她从科学上说其实打雷就是一种自然界中的放电现象吗?被电死也叫报应?那丹江他又为什么要刻意递给她一条水淋淋的毛巾呢?
她忘不了那条水淋淋的毛巾,永远忘不了。
可是,忘不了?又能怎样,她现在毕竟不是还在好端端的活着吗?她即使死了他也不会为她偿命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他至少没有犯法。
她想这一定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报应吧,她现在必须离开程刚,回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去,然后,每天为他洗衣煮饭,抚养孩子。
老天有意让她为了报答一个男人而被迫欠下另一个男人的。
她因此而更加珍惜程刚,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钟时间。
她像是小草珍惜阳光那样的珍惜着他,凛凛寒风中的,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每天晚上回到丹江身边的那个钟点现下成为了英菊人生中的最痛苦时刻,其实她知道,程刚就在外面等她,仅仅一墙之隔的外面,他就在那里等她。
他在等着她依照惯例的为丹江准备好夜宵,收拾好房间。
最艰难的是倚靠在丹江身边吃宵夜的那五分钟的时间,她越发感觉到自己接近和倚靠着的,对她而言,已经无异于一具腐臭的尸体。
她不知道现在正从容的倚靠在她身边的男人,他的心里,究竟爱不爱她,他不在乎她的死活,不在乎她的感受,没关心过她的家人,更没在乎过她的身体,若不是已经窥探出了他与李金蕾之间的真实关系,她想她现在一定正在办公桌前痛苦的疑心李金蕾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爸究竟是谁。
原来他竟然是一个那么的让人不放心的男人,但是为什么每一次她暗示他自己将要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又那样惊慌失措的乞求她留下,她每一次都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他如此强烈的楚楚可怜和苦苦哀求。
她知道他的演技很好,只要自己在他的视线之内,他就会时刻以一对能够引起她的强烈愧疚和亏欠的眼神死死注视着她,让她因为内疚而心甘情愿的为他付出,但是,为什么他不能就那样一直演下去呢?她淡淡的有些悲哀,反正人这一生,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如果真的能将假的演成真的,那它为什么就不能真的变成真的?只是,这个现在正疲倦的倚靠在她身边狼吞虎咽着滚热的宵夜的男人,他为什么却那么的吝啬于依照她喜欢的戏码演戏给她看呢?
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在心里面攥死了她呢?他攥死了她是一个很容易被道德绑架的女人是吗?他攥死了她今生一定已经逃不出他的手心是吗?
英菊深深的有些好奇,因为,似乎,在她的人生中,还的确是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男人。
不过,既然已经到了午夜,那她现在理所当然的应该走了,而且,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走了,她知道他不会阻拦她的,更加不用担心他会跟踪她,这么冷的天气?他怎么会舍得委屈自己呢?一碗滚热的宵夜就能绑架住他了,所以,对于外面的程刚,至少是在丹江这里,她其实根本就什么也不用担心。
这恐怕是她迄今为止在李丹江身上发现到的唯一一个好处。
程刚一直就在外面等她,在离丹江的住所很近的地方,他当然是不在乎她那个已经订过婚的准新郎官的,他到现在还惦记着要找个机会揍他。
但是,“我们去吃火锅吧,”她在车窗里面幸福的说,终于可以远远的离开那具腐臭的尸体了,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脸颊上都会闪烁出一阵子的及其短暂的幸福。
程刚顺从的带着她来到一家通宵营业的火锅店,英菊微微的有些尴尬,总感觉到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来打搅人家。
“没关系,”程刚安慰她说,“我们可以多付些小费,他们高兴,我们也方便。”
“嗯,就这样吧,”她想了想说,“反正我保证,他们这辈子就只会为我们麻烦这么一回。”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什么?”英菊低头细数着桌子上拼摆的满满的菜蔬格外感动也格外好奇的问他。
“你记性真不好,”程刚听了之后微微笑笑,“咱们都在一起吃过多少次饭了?”
“你真有心,当年在学校,追你的女生一定不少吧,”她绯红着脸,半开玩笑似的看着他说。
“是不少,”他微微的埋下头去,尽力的在掩饰着自己脸颊上泄露出来的绯红和尴尬。
“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想起来,她们其实都对我很好。”
“那她们漂亮吗?”她问他,“是不是个个都是美人胎子。”
“差不多,”他坦然的说,“十几岁的女人,哪有不漂亮的。”
“嗯,要是南方的女人,是差不多。”
“你很喜欢南方?”他问她。
“当然,那里至少比茉花新城暖和。”
“那我过几天带你去上海吧,”他兴奋的说,“正好我爸让我帮他去上海处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她急忙追问,“不会又是去送狐狸皮吧?”
“狐狸皮有什么不好?”他奇怪,“你怎么那么害怕狐狸?”
“当然啊,在我们这里,狐狸可是仙人,谁家要是不供奉狐仙,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她急切的向他解释。
“可我们家是做皮货生意的,”他说,“什么仙也不会保佑我们这种人。”
“不能改行吗?”她问他,“你不怕把女人都吓跑了?”
“可是你也没跑啊?”他突然玩笑,“那十张皮我妈已经出手了,”他说,“我跟他说我交女朋友了,她把出手一千张皮的钱都交我手里,让我送你两条项链。”
“啊,”
英菊的眼前仿佛一黑,大脑突然之间一片空白。
店外面深夜之中突然传进来一阵忧伤的呜呜呜的声音,是一只才刚满月的小犬,它显然已经是一只遭主人抛弃的小犬,英菊的眼神呆呆的,她的神经在刚才那一瞬间显然已经僵硬了很久很久。
小犬的哀鸣丝丝颤动着她的神经,在冰冷的寒冬,在寒冬的暗夜。
程刚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事,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走到店外弯腰将哀鸣的小犬拦腰抓起,砰的一声撞开车门塞进车子,然后,自己也顺势钻进车子,“嚓”的一声点起一只烟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仅仅只是为了讨她欢心,讨她高兴,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她很高兴,至少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脸颊上洋溢出来的,是他在其他的女人脸上从没有见过的甜蜜,幸福,和高兴,但是,她现在又不高兴了,就因为那两条项链,那原本应该让世界上一切的女人都神采飞扬的两条项链……
其实,真的有那么难吗?他默默的抬起腕子,伸到车窗外面轻轻的弹了一弹火星子上积压的烟灰,“离开他,嫁给我,”已经喷涌到舌头尖上的一句肺腑之言,看着她的眼睛,亲口对她说出来,真的有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