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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说着郑初还要鞭尸,即使血雾还没散去,他也凭着记忆朝沈欢尸体啪啪开枪。
可这时他才发现:手指,扣不动扳机。
准确的说是:他好像察觉不到自己的手了。
抬起胳膊,擦了下眼前的血雾,郑初终于借着月光看见了眼前的一切:他的手,和炸烂的枪,黏在了一起。
枪口里,还塞着一根钢筋。
钢筋粗壮坚硬,把枪管都撑开了,开枪时子弹冲不出去,就炸膛了。
而炸膛的代价,就是他两只手,都废了!
右手,整个都血肉模糊,手指不知掉了几根,和枪黏在了一起。
左手,中指和拇指也扭曲变形,手掌上还崩掉了一大块肉。
沈欢呢,却还很完好的坐在那,一动不动好像没事人一样,不过看郑初的表情,充满了怜悯。
“我、我的手……”
哆嗦着,郑初喃喃说出这几个字,疼痛终于压过兴奋,传进了他的大脑皮层:“啊!!”
惨叫,比撒哈拉胡狼的叫声还要凄厉。
郑初真的疼傻了,两只烂乎乎的手乱甩着,血块四溅。
他再怎么可恶,此时也是个可怜人——沈欢心里啧了一声,抢在又一片血污砸在他脸上前下车关上了门。
从门外,就能见到窗户一片片被血铺满,狰狞可怕。
惨叫也持续不断。
哈兹镇平常就群魔乱舞,杀人事件时有发生。
但如此凄厉的惨叫,恐怕也是头一次在这地方响起,就在不远处就有一家亮着灯的民宅,沈欢能看到住在那里面的人听到惨叫后出门看了过来。
但没勇气过来问问发生了啥。
在哈兹镇,别惹麻烦。
慢悠悠的点起一根烟,抽到尾巴时,郑初的惨叫终于结束了,沈欢拉开门,把失血过多脸色惨白的郑初提了出来,往沙地上一丢。
噗通!
溅起一对灰尘时,郑初哆嗦了下,耷拉的眼皮抬起,看沈欢的眼神全是恐惧。
沈欢蹲下点了根烟,塞到他嘴里,淡淡的说:“抽口烟,冷静下。”
疼成这样了郑初还没昏迷过去,足以证明他是个狠人。
能一而再的逃过华国的追杀,也相当有本事。
可惜,他遇到了沈欢。
看他冷静了些后,沈欢拽掉他嘴里的烟头,问:“说说吧,你是巨蝰组织的什么人。”
“线人,负责联系北非的客户。”
郑初哆哆嗦嗦的说:“还有向华国出售一部分毒的生意,也是我在做。”
他很乖了。
沈欢很满意,又问:“那你知不知道,你们巨蝰组织抓祭品去弗雷姆绿洲,是为了什么?库库尔坎,又是个什么鸟东西?”
“库库尔坎,是我们的神灵。”
郑初神智开始茫然,只能下意识的回答沈欢的问题:“但他已经沉睡了一千年,需要天选祭品的血,才能复活……”
越说,郑初声音越小,好像没了力气一般。
“怎么个复活法?”
问道关键地方,沈欢忙凑近了些。
可就在这时,奄奄一息的郑初眼睛忽的亮了,然后突兀的说:“去死吧!”
接着,他狠狠一咬牙,似乎咬在了某颗特殊牙齿上,然后:砰!
脑袋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