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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朝歌忙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嘘,小声点,我还不想让很多人知道。万一提前传到奶奶那,就不好了。”
田小雅早就知道叶朝歌和沈欢关系不咋滴。
可在她看来,两人凑合凑合还是能过的。
所以叶朝歌突然爆出离婚,田小雅一下就吃惊了。
叶朝歌这才深吸口气,把昨天发生的事,除去沈欢杀人后说了一遍,末了气呼呼的骂道:“才刚从我们家搬走,就又勾搭了别的女人,呸,不要脸!”
这时,叶朝歌的手机再次响起,还是王浩的电话:“叶总,沈欢又出来了,他和一男一女一块出来的,说要去商业街,还说要买下什么地段,然后开餐厅。”
叶朝歌又问:“他们有没有说去哪条商业街?”
“我没敢离太近,不过看嘴型,应该是天桥商业街吧?”
“好,我知道了。”
叶朝歌挂掉电话后,却紧紧皱起了眉。
以沈欢那点财力,去天桥商业街吃喝玩乐还行,开餐厅,还是开西餐厅……做梦吧?
他的朋友,能有多有钱,还能拿出几百万美金来,给他糟蹋不成?
越想,叶朝歌越觉得奇怪,又拨通了王浩的手机号:“喂,王浩,今天你的工资翻倍,一定要盯紧沈欢,看看他要做什么!”
就在叶朝歌气势汹汹时,沿江的码头上,苍蝇还在乱飞。
即使已经深秋,腥臭的码头垃圾场,苍蝇们还是很有活力。
这个垃圾场以前也是码头,不过已经很古老了。
听说六十年前,来这个码头交易的,都是从入海口送来的货物。
所以明明是个内陆码头,但这座港口的名字,还是叫做入海码头。
如今,入海码头已经没有了旧日的热闹,垃圾场中静悄悄没有半个人影,连清理人员都放弃了这里。
就在垃圾场的角落中,坐落着几间旧时候的木头仓库。
这些仓库漏风漏雨,基本除了捡垃圾的流浪汉,已经没人会出现在这了。
可不知什么时候,仓库里多了一个金属搭成的棚子。
棚子里,插着无线信号发射器,还做着几个男人,以及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女人的模样,和诺雅有几分相似。
他们都穿着迷彩服,不过他们可不是军人,而是来自北非巨蝰组织的人。
这群人,正围坐在棚子里,他们面前摆着一张简易桌子,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上面,解说着这次的任务:“周末,我们会在山区假意举行一场交接仪式。到时候会把警方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过去,而那时候,就是你们行动的时机。”
屏幕中,头戴羽蛇神标志头巾的男人声音沙哑:“根据我们的情报,陈千娇会在周末晚上,通过那天的商业游轮进入海洋,通过航运送去燕京,据我们估计,到时候会在船上保护的只有一个人,叫许奉天,身手很厉害。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准备,大小姐,到时候也会在船上,她会搞定一切,你们要做的,就是在不惊动军队的情况下,尽可能拖延时间。”
说完,屏幕中的男人厉喝着问:“懂了吗?”
“懂了!”
模样很像诺雅的高挑女人,站起来敬礼回道:“为了库库尔坎的荣耀!”
“为了库库尔坎!”
其余人也一齐站起,齐声高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