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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走了。
菲尔斯则很郁闷的样子,继续左顾右盼。
看来他是想出门,不过初来乍到不知道怎么做公交。
都是老同学,叶朝歌当然能帮就帮,冲沈欢说:“前面靠路边停下。”
沈欢向来没啥家庭地位,乖乖点头停下,叶朝歌摇下车窗问:“菲尔斯,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吗?顺路我可以带你一程。”
菲尔斯一副捡了钱的惊喜表情:“朝歌,是你!我想去公司先熟悉下岗位呢,就是不知道怎么坐车。”
“正好顺路,我送你过去。”
叶朝歌可不会吝啬送人一程,拍了下沈欢的胳膊。
沈欢会意,正想打开后车座的门,紧跟在后面韩小雪的车也追上来了,在路边戛然停下。
韩小雪探出头来,皱眉问:“你们做什么?”
“接个人。”
沈欢摇下车窗指了指菲尔斯先生。
菲尔斯可是个帅小伙,平日里很多女生看到后,都走不动道。
但韩小雪却只是瞥他一眼,就在也不当回事了,说了句“别耽误做笔录”后,就重新启动了车子。
菲尔斯坐在后驾驶座山,有些奇怪的问:“朝歌,刚刚那位是警察吗?为什么说要做笔录啊?”
叶朝歌耸耸鼻尖,也没当回事的,随手指了指沈欢:“他瞎猫碰上死耗子,抓了个罪犯。警方需要我们去做笔录。”
菲尔斯很吃惊:“我的上帝,华国怎么会有杀手呢?他是什么人?”
“谁知道是什么人。”
叶朝歌很无语的说:“杀手昏迷了,警方还没审讯呢。”
看得出来,叶朝歌不是很想提这件事。
菲尔斯也很识趣的没再追问,目光,却若有所思的通过后视镜看向了沈欢。
按理说,沈欢作为司机,开车的时候应该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才对。
可菲尔斯看后视镜时,却和沈欢的目光正好对上。
沈欢的眼神,很犀利。
菲尔斯有种对上了一把刀的感觉,脸上却不动声色的致以温和的微笑。
沈欢也没再继续看他,专心开车去了。
菲尔斯却没放松下来,心里升起一抹杀意:几个小时前,叶朝歌追向了渝州城方向。
回来时,就带了个罪犯回来。
那这个罪犯是何许人也,菲尔斯一下就想明白了:冬熊。
他被抓了!
以冬熊的本事,只要成功逃进防护林,顺着无人居住区一路西井,就能到阴条岭自然保护区。
那里是真正的无人区,冬熊一旦进去,警方就永远别再想抓住他了。
可冬熊却失败了,还被沈欢抓回来了。
尽管早就从组织那听说沈欢不是一般人,可菲尔斯只当他背景强大,没想到武力也这么厉害。
车速很快。
十几分钟就来到了江岭科技大厦前,菲尔斯下车笑着和叶朝歌告别后,就缓缓走到无人角落,拨通了一个号码:“灰狼,情况有变,冬熊被抓了。”
那边的灰狼立马惊诧尖叫:“怎么可能?!凉城哪有能抓住冬熊的精锐?!”
菲尔斯深吸口气,缓缓的说:“动手的是沈欢,不过好在,冬熊被抓时就昏迷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应该还没有被审讯。”
这下,灰狼为难了:“那我们怎么办?冬熊知道我们很多秘密,包括组织上秦家那位……他如果在逼问下交代了这些,麻烦就大了。”
菲尔斯舔了下嘴唇:“那就想个办法,让他永远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