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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想到,有钱应该紧着自己儿子花,才减少了请哥们儿们下馆子的次数。
如今分了家,地里的大把的收入从此以后都是自己的了。程光武就开始往家里带各色各样儿的朋友们,今天大鱼,明天大肉的。自在的不行。
程光武的哥们儿们,有一大部分都是城市人,程光武和他们称兄道弟拜把子的越来越熟悉。
金凤儿家附近就是一条溪流。
趟过又清又浅的小溪,对面是一个小岛,岛上自然生长着一丛丛的柳树树林儿,间或还有一片片绿茵茵的草地,草地上零星儿的开着些或知名,或不知名儿的各种颜色的野花儿。
夏天的时候儿,树林儿里总是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好听的鸟叫声。
树林里面有时还会跑出一只肥硕野兔子啦、傻傻的狍子啦啥的。
那时候儿枪支管制不是那么严,程光武有几个哥们的单位给配了枪,这里就成了他们偶尔开上一枪过过枪瘾的好地方
程光武家附近有这么好的景致,自然慢慢儿的,人家就把金凤儿家当成了免费的度假村。夏天的假期里,经常会有程光武的哥们儿拖家带口儿的来这里玩儿。
程光武看人家的媳妇一个个儿的都打扮的又漂亮又时髦儿,就觉得金凤儿挺给他丢人的,于是也舍得拿出钱来,让金凤儿打扮起来,总不能比哥们儿差了不是?
金凤儿本来就爱打扮,以前和公公婆婆住一起,稍微穿件儿新鲜颜色,老太太就要唠叨她。
分家后也想过买衣服烫头发化妆,可是家里的钱都捏在程光武的手里,金凤儿不能想买啥就买啥,因此还苦恼过一阵儿。
这下儿有了程光武的话可好了,放了两三年的化妆盒儿终于又能见天日了。
金凤儿和马姨交好的时候儿,马姨曾经教过她怎么化妆弄头发,虽然后来没能如马姨的意,把金凤儿培养成化妆师,但是金凤儿学到的东西,用来打扮自己还是够的。
金凤儿用程光武给的钱烫了头发,又去了百货大楼里买了两套衣服。
金凤儿最喜欢的就是大红大绿大花的衣服。
她还记得因为自己这个穿衣风格,被马姨嫌弃过土气。
可不得不说,被马姨嫌弃的那些衣服,穿在金凤儿身上,不仅不土,还让金凤儿穿出了别样儿的味道。
就拿金凤儿现在穿在身上的丝绒的宽松套裙来说吧,黑底儿的衣服满满的都是红色的、紫色的大花,可谓是花团锦簇。
这样儿花的裙子,挂在百货大楼服装部已经好久了。
这套裙子试的人还是很多的,只是这衣服实在挑人的很,一个穿不好容易把人衬得又矮又黑,自然卖不出去了。
金凤儿皮肤白皙红润。一米六三的个子,体态稍嫌丰满。
金凤儿穿上这衣服,并不显胖,也不显个矮,用现在的话来说,还很性感。
金凤儿那张小脸,非但没被那些大朵大朵的花儿压住,反而给人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售货员连连叹息,这套裙子简直是为金凤订做的一般。
金凤儿的这身衣服一穿,在画了个妆以后,如果能够忽略她一双粗糙皴裂的双手,竟然要比程光武的那些哥们儿们的媳妇儿们出色了不知道多少。
这样儿的金凤儿,大大的满足了程光武的虚荣心。也让金凤儿在程光武的哥们儿的媳妇儿们中间出尽了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