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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档,让女子作为承载魂魄的容器,将被度化的人连同魂魄全须全尾地带进来。素尘固执地选择了南风做搭档。
谁知道素尘一出境,先把南风垃圾一样的扔掉了,你说南风的心里能不别扭吗?
到底为什么被素尘丢掉,南风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莫名其妙,或许要怪一桌好饭。
三天前,他们像前几天一样,往京城的方向狂奔了一天,天色渐暗的时候,他们到达了一个名叫“青梅”的小镇。
虽是小镇,却极其热闹,到处人头攒动,人们欢欢喜喜地朝小镇深处挪动着,像是赶一场大集。
南风是最喜欢凑热闹的,她甚至怀疑自己上辈子是在凑热闹的时候被人一个闷捶砸死的。她停住马车,探出头去笑眯眯地问过路的一个精瘦的小伙子:“小哥,请问前面有啥热闹事儿啊?”
小伙子脚步不停,嘴巴像借来的着急还一样说话极快:“我们镇的何老爷今天六十大寿,申时初刻在他门前的云兴街大摆宴席,请全镇的老少爷们儿们喝酒庆祝。哎哎,我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晚了呢!”
小伙子说话快,脚步也快,几句话之后,南风就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南风高兴的眼睛都亮了,一路上因为素尘的吆五喝六而积攒的憋屈顿时散成了一缕青烟。虽赶了一天路,却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找到了歇脚的地方,更幸运的是,还有免费的酒宴向她招手,她怎么能不感谢老天爷?
她的肚子应景地叫嚣起来。
“师父,”她朝着马车里喊,“前面有免费的酒席呢,咱们先去填饱肚子吧!”
马车里的声音毫无波澜:“人多,脏。”
南风:“……”
倒也是,素尘手里的金子多得很,若是一个不小心从怀里掉出去,没准还能砸断他脚上的骨头。他才不屑去喝酒凑热闹呢。
眼前的人越来越少,偶尔蹦出一个来,不过眨眼之间,就匆忙消失在街道的尽头。南风几乎听到了远处嘈杂的喧闹声。
耐着性子为素尘找了当地最干净的客栈,伺候他安顿下来,按照他的要求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打扫。
一直折腾到太阳完全落山,素尘终于坐在了南风擦了七遍的凳子上。他的胳膊肘抵在她洗了三次、擦了五次、铺上新的桌布的桌子上,撑着脸颊,歪着头说:“我得洗个澡。南风,你去给我烧一桶热水。对了,客栈里的水桶都是别人用过的,脏。我们刚过来的时候,我看到有卖水桶的,你去新买一个,记得,多烫几次,洗干净!”
南风手上的擦桌布,差点扔到素尘的脸上。
窝了一肚子火出了客栈,南风在街市上转悠了一遭。卖水桶的找到了好几家,却没有一个开门营业的。偌大的街市上安安静静,与附近云兴街上男人们劝酒的哄笑和小孩子们的欢闹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声浪一阵接一阵地往她的身上扑打,对她来说是个十足的诱惑。
南风的肚子又叫了。
素尘是洁癖怪,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即将登上仙界的神仙,可南风只是个俗人,一个想吃饭的俗人。
反正也没有水桶交差,总不能空着手回去,不如凑个热闹?这样想着,南风一蹦三窜地往云兴街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