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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场里出来,赢平全身上下都是焕然一新,一套淡蓝色的名牌休闲服,来克的鞋子,找专业发型师做了个朋克式样的头发,使他看上去帅气了不少。这一身花了四千多块,还用了一千做了小费,当漂亮的营业员看见衣服瘪瘪的赢平拿出那么厚的还没拆条的一叠的钱,不急不慢地数出五千,眼睛都看直了:有带那么多现金出门买东西的吗?所以他觉得现钱拿多了还是不好,于是来到银行里,办了张金卡,存进去两百万。想想都感觉好笑,他刚刚打劫了银行,此时却又照顾银行的生意。
持着金卡,赢平住到了一家三星级酒店里,不是不能去住五星,但是住那种酒店的人都是有来头的人,像他这么一个乡巴佬住进去肯定会引起人注意,他很快就要离开C市了,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在离开C市之前,赢平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自从见过早上提他的那个女警以后,不知怎么的,赢平对她念念不忘——当然不是电视上的一见钟情之类的笑话,如果一定要说一见钟情,那也是对她的大胸脯和姣美的身材,至于她的脸嘛,说实话,赢平还真记不住了。
赢平有一坏毛病,那就是除非你的脸长得特别有个性,否则两三次见面他绝对记不住,所以在赢平看来,好像天底下的美女都是一个模样似的,只有那些天天出现在电视上的明星,多少还能记得几个。不过话说回来,赢平现在这么有钱,随便砸那么百来万过去,哪个明星不能上了?他之所以一定要找张丽娜,是因为张丽娜居然鸟都不鸟他,而且很仇视他的样子,唉,不就是因为他有一双让她嫉妒的手吗?而且,在赢平看来,张丽娜生气的样子好可爱,让他忍不住想占有她,甚至杀了她……
当赢平住在三星酒店里,躺在硕大的浴缸里享受着泡泡浴的时候,C市警局的刘长安却很痛苦,非常痛苦。先是接到董警官的电话,发现芙蓉路的凶杀暗不简单,据他所知,也只听说只有中央才有董警官描述的那种能力杀人的人,而现在看来,凶手肯定不是中央的人。然后是工商银行那边,前去调查的警员打了电话回来,现场非常之混乱,已经有许多人受伤,他大吃一惊,详细询问了情况后,觉得事态严重,连忙向上申请抽调了军队,亲自去那里封锁现场维持次序。现在各路口戒严,路上到处都是警察,整个C市都笼罩在一种异样紧张的氛围当中。
他万万没想到,在他想来原本简单的事情居然引发出如此诡异的事。同时刘长安又有些庆幸,幸好没把张丽娜分到银行那边去,虽然被诡异的尸体吓了一下,但总比银行那边好,光听着汇报,他都觉得毛骨悚然,要真是出了什么事,只怕乌纱帽不保。
唉,现在这个状况,只怕是C市十年来最大的动静了,本想着安安静静地过完几年就退休,却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这么一出,这下,不要张丽娜出事,他的帽子也定是飞了。不光是他,只怕张丽娜的老爸,C市市市长,还有一大批政府官员也要下台,社会影响太恶劣,不出几个人顶罪怎么行?
风风火火地到了银行,刘长安就看见了现场的惨状,虽然早有思想准备,还是被惊得倒吸了口冷气,疯了的那个人已经送到医院去了,外面七八辆救护车正在把“伤员”往医院里送。他仔细勘探了现场,看上去像是因为不知名的原因他们自相残杀,最后站的的那个人明显是崩溃了。
最诡异的,是尸体中居然有一具干尸,还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居然身体分家,像是被生生撕开的,什么人有这么大力气?刘长安不自觉地想起了董警官的电话,难道是同一批人干的?再是另一具尸体,这尸体已经不能称做是尸体了,他全身的肉都成了肉沫,骨头也断成了细小的一节一节。刘长安的头上冒出了汗水,这样的案子,只怕在全国来讲也是首例,怎么就让他给碰到了?
但不管怎样,还是要把事情处理好。刘长安已经隐隐知道,这已经不是自己能够处理的范围,马上打电话,直接向上面汇报。挂下电话,刘长安长吐了一口气,中央已经着手派人过来处理这两宗案子,猛吸一口烟,他苦笑一声:“我真的老了么?”
天色已经有些昏暗,芙蓉路那边的警员都已经回了警局,两具尸体送到库房保存。大家都是脸色发白,不过并不明显。
张丽娜脑海里老是闪现出那具女孩的尸体,尤其是那两颗要掉不掉的眼珠子,仿佛一直在盯着她。
董警官已经和刘长安通过电话,知道他已经去了银行那边,脱下被汗水浸湿了的帽子,挥挥手:“大家都累了,先回去休息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众警员都已经身心疲惫,萎靡地答应一声,各自回家。董警官叫住张丽娜:“要不要人送你回去?”
张丽娜勉强笑一声,摇摇头,说:“不用了,家离这没多远,我打的回去就行了。”
董警官也不勉强,点点头:“那你自己小心点。”
张丽娜点头,收拾了一下,出了警局,招了一辆的士,对司机说:“富康小区。”
车发动,不快不慢地前进了。
张丽娜不知道,就在她开始等车的地方,此时站了一个相貌一般的青年,正微笑地看着的士远去。
此时段路上车辆较多,但赢平悠闲地走到路中央,晃晃脖子,活动活动手脚。因为车都是从两边的车道驶过,倒不担心会有车撞到他。
如果是在平时,横穿马路是很平常的事,警察想管也管不过来,不过在这个敏感时期,马上就有警察注意到了赢平,向他走去。
赢平蹲在地上,脚踩着白线,一副田径运动场中要赛跑的样子。
越走越进的警察心里嘀咕,这家伙不会是疯子吧,刚听说中心天桥的银行发生血腥事件,只有一个疯子活下来,可不要被他遇到一个才好。壮着胆子,警察来到赢平身边,拍拍蹲下的赢平的肩膀:“嘿,你在干什么?这里很危险。”
赢平开始是低着头的,警察问完话后,他一转头,露出戴了鬼仆面具的脸,那警察马上被吓了一跳,反射性地摸枪,警惕地看着赢平。
面具下,赢平低沉的声音嘿嘿一笑,说:“赛跑。”
赛跑?得到答案的警察还没有反映过来,原本蹲在地上的赢平已经冲出二十多米外,如闪电般地飞驰而去。年轻的警察完全呆住了,他什么时候见过跑得这么快的人?就算是世界冠军也没这么快啊?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却发现赢平已经消失在视野里。恩,果然是眼花了,警察自我安慰着,完全不知道自己因为赢平心情好而留了他一命。
那警察以为自己眼花了,别的人可没有,此时正是下班的人最多的时候,人行道上行人密密麻麻,他们都看到离开一个模糊的人影,唰地跑过道路,转头慢点的根本跟不上视线。马上有人大叫起来:“路上有飞人!”行人纷纷往路上看,紧接着尖叫起来。
一个老外手脚麻利地给飞驰中的赢平咔咔咔连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大叫:“Oh,shirt!刘~~~~~~~~~~~~乡!!!!!”
路人皆倒。
赢平知道自己出名了,明天的报纸上肯定会有他的身影,而且极有可能把他和两宗命案联系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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