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1/2)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在我们这个官司众多法官应接不暇的时代,刚刚谢世的哈维-黑尔法官,给后任遗留下的备审案件目录,却是特别地井井有条,上面居然没有一件积案。之所以能如此,有几个充分的理由。第一,他特别懒惰,有时间宁愿去打高尔夫。第二,他对于驳回原告的起诉,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假如案子触犯了他固有的保护保险公司和大企业的原则。正是因此,许多原告律师都对他敬而远之。
要想避开某位法官,办法也不是没有。那些老练的律师,常常玩些小花样,巴结管案子档案的女办事员。布鲁索当了20年律师,熟悉这些奥妙,怎么居然让我就布莱克案提出起诉,而不设法避开哈维-黑尔?这件事我一直想不通。如果有朝一日他被人带回来,我可要当面向他请教请教。
但是现在,黑尔已经不在人世,生活又重新变得美好。不久之后,狄龙-基普勒将接办这个迫切需要采取行动的案件。
由于多年来一直受到普通公民和律师双方的批评,为了加速司法过程,不久前对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做了一些修改,增加了对一些鸡毛蒜皮诉讼的限制,规定了完成审讯前各种手续的强制性截止日期,赋予了法官强行立案的更大的权力,并鼓励法官在调解结案中发挥更多的作用。执行这些规定的目的,全在于使民事诉讼制度更为合理。
在这一大堆新的规则中,有一种程序被人们称为“快轨运作”,其目的是使某些案件能以比其他案件更快的速度受到审理。“快轨运作”这个术语,立即成了律师界的行话。原告与被告双方都可以要求将案件“快轨运作”,但是这样的情况极少出现。有几位被告会同意加速走向被告席呢?因而法官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决定。通常,只有在争议明确、事实清楚但辩论激烈、只需要法官裁决的情况下,才会应用“快轨运作”这一程序。
由于布莱克状告大利公司是我手头唯一真正拥有的案件,我当然希望能“快轨运作”。一天早上喝咖啡时,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布克。布克接着便告诉了基普勒。由此,司法系统开始了运转。
就在基普勒接受了州长任命的第二天,他打电话把我叫到办公室。这是我不久前去过的黑尔用的那同一间办公室,但已经面目全非。黑尔的书籍和纪念品正在装箱。书架上除了灰尘,便是空空如也。窗帘已经拉开,黑尔的办公桌也已经搬走。我们就坐在折叠椅上交谈。
基普勒不到40岁,声音柔和,眼睛一眨也不眨。他极其聪明,人们普遍认为他正处于上升的途中,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联邦法官。我感谢他帮助我通过了资格考试。
我们谈东说西。他说了一些哈维-黑尔的好话,但对他办案数量之少深表惊疑。他已看过了所有案子的材料,并且从中挑出了几件准备加速审理。他已做好行动准备。
“那么你认为布莱克一案应该‘快轨运作’?”他问。他的话说得很慢,字斟句酌,十分谨慎。
“是的,先生。这件案子并不复杂,不需要有很多证人。”
“录了多少证词?”
我迄今还没有笔录过一份证词呢。“我不能十分肯定。10个以下吧。”
“你在获取文件方面,将会遇到麻烦,”他说。“跟保险公司打官司,每次都是如此。我起诉过许多保险公司,他们从来不会把档案一份不漏地交给你。要拿到你有权拿到的全部文书,咱们可得化点时间呢。”
我喜欢他说“咱们”时的那种口气。而且,他这么说也无可非议。法官有许多职责,其中之一便是执法。协助双方在审讯前取得有权取得的证词,是他应尽的义务。但基普勒确实显得有点偏袒我方。不过,我觉得这同样无可非议。他德拉蒙德用链条牵着哈维-黑尔,不是牵了许多年嘛。
“提交一份要求对这件案子‘快轨运作’的书面申请,”他说着在拍纸簿上写了几个字。“被告一方定会反对。我们举行一次听证会。除非我从另一方听到什么很有说服力的东西,否则我就对你们的申请予以批准。我给你4个月取证。笔录证词、交换文书、书面质询等等,有4个月足够了。一待取证结束,我马上开始审讯。”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愣在那里,说不出话。一想到这么快就要在公开的法庭上在陪审团面前与列奥-F.德拉蒙德及其同伙唇枪舌剑,我不由得胆战心惊。“我们一定会做好准备的,”我说,心里却在打鼓,不知道下面的三招是什么。但愿我讲话的口气没有泄露我此刻的心情。
我们又谈了一会。我临走时,他叫我有问题就给他打电话。
才过了1小时,我就差点儿要给他打电话。我回到办公室时,廷利-布里特事务所送来的一个胀鼓鼓的大信封,正在恭候我。列奥-F.德拉蒙德在深深哀悼挚友的同时,一直没有闲着。那架提出申请的机器一直在高速运转。
他提出的第一个申请,是要求对诉讼费提供担保。这是在我和我的委托人脸上,客客气气地打了一个耳光。由于我和我的委托人都很贫穷,德拉蒙德声称,他对我们交纳诉讼费的能力感到担忧。这种情况将来某一天可能会发生,假如我们最终打输了官司,法官命令我们交纳双方承担的全部诉讼费用。他提出的第二个申请,根据对微不足道的案件进行限制的规定,要求法庭对我和我的委托人进行经济上的惩罚。
第一个申请不过是装腔作势。第二个则是十足的卑鄙。两个申请都附有长长的漂漂亮亮的诉状,诉状上还辅以适当的脚注、索引和参考书目。
在仔仔细细地读了两遍以后,我断定德拉蒙德提出这两个申请,都是为了向我证明一点。他们明知法院不会批准这些协议,仅仅想以此向我表明:特伦特与布伦特的大军在短短的时间里能生产出多少法律文书,而且这还仅仅是在鸡蛋里面挑骨头。由于任何一方都必须就对方的申请做出答复,由于我不愿接受和解的方案,德拉蒙德在向我发出警告:他将让我在纸堆中窒息而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