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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虽然不太懂什么叫做电音摇滚,但是凭借上辈子的经验,ff唱的压根和所谓的电音摇滚根本就不沾边!
“老板,这ff的业务能力也不太行啊,和刚塌了的坤坤比起来,差很多!”
“看鸽子!他们要出来了!”
只见电视屏幕播放的舞台上,中间的升降台缓缓升起,一阵激烈的鼓声和吉他声传了出来,
“大家好,我们是 鸽子!”
不得不说,他们真的很有范儿,
台下的那些观众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一首《梦》,送给大家,!”
“鸽子乐队成立的时间比我的年龄还要大一些,他们的主唱刘文华,就是那个留着寸头唱着歌的男人,他的音乐对我的影响很大,
那个长头发的叫陈峰,是主音吉他手,据说乐队所有的歌曲都是他写的,
键盘郝梦,贝斯李天亮,
这就是鸽子,
国内最早出现在主流媒体眼中的摇滚乐队!
他们和刘天王一样,红了二十多年!
秦风,玩音乐,玩到他们的那种状态,死了也值了。”
孟子玉往日的矜持和看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此刻彻底消失不见,她的脸上布满了激动的神色,
这种亢奋的状态秦风不陌生,那是真爱粉才有的样子。
秦风多少有点嫉妒,
秦风:切,有什么了不起的,唱的是个啥嘛,比得过《别来纠缠我》?比得过的话,还有别的,《梦回唐朝》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
“老板,嗯呢,他们真有范儿,唱的真好,”
某人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在她喜欢的偶像面前,尽量收敛一些。
“是吗秦风,我也觉得华哥唱歌的样子是最酷的,还有峰哥,那一头长发,帅的不要不要的,”
没办法,偶像嘛,自己挑的,那肯定自己最喜欢喽,
“老板,那你觉得我和你口中的华哥,峰哥相比,如何?”
“哦,你能给他们递水提鞋!”
“孟,,子,,,玉,,,我告诉你,我,,,,”
“行了行了,你可以,你厉害行了吧,别打扰我听歌!”
“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
哎,不对,这个话怎么这么熟悉?
,,,,,,
鸽子一共唱了两首歌,看的出来,他们的演唱水准还是在线的,虽然都是五十左右的大叔了,
他们顺着刚才ff退场的通道缓缓消失在观众的眼中,
后台,
“秦风,秦风,秦风,小兄弟,你可真是让我好找啊,”
“秦风,牛逼,那首《别来纠缠我》真的太帅了,你怎么写出来的,”
情况是这样的,
当鸽子来到后台后,没有喝水,没有休息,而是直奔秦风而来,
你能想象到这个场景吗?
四个看起来就不是很好惹的纹身彪形大汉,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围在中间,然后除过长发男还比较矜持一些之外,另外三人个个一脸姨母笑,并且还上手,摸摸这里,看看那里,
特别是那个留着寸头,满身肌肉的主唱刘文华,
“瞧瞧这孩子,你看这瘦的,要多吃饭知道吗,要是生病了可就不好了,,,”
秦风说过,自己最讨厌没有边界感的人,
“那个,,各位大哥?小弟想去上个厕所,不知道可否行个方便?”
秦风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怂怂的,
能理解嘛,人家块头比你大,人比你多,咖位比你大,还比你有钱,
“哎!算了,!
孟子玉此刻低着头,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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