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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庆丰三十二年,那场发生在西北边陲、旷日持久的战争,终于以鞑靼首领献上降书、签下永不再犯的和平条约而告终。为了这一天,双方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朝名将陆昭及所部铁骑三千余在最后一役中壮烈殉国。
那一年,阳春晓十八岁。她的好姐妹游素云因将门遗孤的身份被敕封为‘晏和郡主’,取‘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之意,而她却在受封之后不久便独自离开京城,从此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转眼间,事情已过去三年有余。
京城西南二十里外乱坟岗子边上,今年新建起一座豪宅,传闻那里住着一位鬼眼妖女,可通灵、判人生死,遇之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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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京城西南城门外。
时辰尚早,城门还没开,赶着进城办事、做买卖的百姓在入城的官道上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长龙般的队伍当中,一位端坐在毛色雪白的高头骏马上的姑娘显得尤为引人瞩目。她身披玉红色斗篷,鹅黄色窄袖上衣,手上戴着精致的鹿皮手套,脚上一双讲究的鹿皮小靴,挺直腰板坐在暗红色镶金的马鞍桥上,神态中三分妩媚、七分飒爽,既干净爽利又不失优雅。
然而奇怪的是,如此面容姣好的女郎身边,除了与她并马而行的少年,和身后一辆自己家的马车以外,所有人遇之皆如躲避瘟疫一般自动退至三丈以外。
她就是阳春晓,盛名在外的审讯界鬼才少女。
但凡是京城里出身高贵的富家小姐,如她这般年纪的年轻女郎,出门皆要戴着帏帽半掩真容,乘车坐轿时亦是低头含羞之态;而像她这般昂首挺胸、众目睽睽之下劈开两腿骑马招摇过市的,恐怕全京城也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这时,两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打打闹闹地从队尾跑到队前,经由阳春晓身边时停住了脚步,仰起小脸来好奇地打量她。
高高坐在马上的阳春晓同时也瞧见了他们,对视片刻,慢慢俯下身来,用那双独特而诡异的墨绿色幽瞳注视着两人,阴恻恻的语调说道:
“小朋友,你会死哦。”
接着,咧开嘴、露出两排血红的牙齿,笑容之阴森、表情之狰狞难以言喻。——死,谁不会死?这种大实话从她嘴里说来,加上夸张的演技,即使在大白天也完全变成个恐怖的诅咒。
两个孩子吓得哇哇尖叫,转身拔腿就跑。
与她并马而行的少年正昏昏欲睡,被孩子的尖叫吵得一激灵,反应过来之后随即没好气道:
“你可真无聊。”
少年名叫皮超越,穿着一身雪青色的便装,身材清瘦,瞧着十八九岁的书生模样,骑着匹毛色晦暗、又老又瘦的官马,与她那俊美的高头白马形成鲜明的对比。
“嘁。”
阳春晓白了他一眼,继续一手执镜、一手拿着块帕子小心翼翼地擦牙齿,嘴里含糊道:“还不都赖你么!就知道催催催,害得我手一抖、朱砂纸全染到牙上了!这破玩意染唇色染不上,染牙可是顽固得很!就跟刚吃了死孩子似的!”
“哈哈哈。”皮超越一脸幸灾乐祸。
其实阳春晓生得肤白貌美,却被民间误传为‘妖女’,不止是因为她天生一双墨绿色的妖瞳;她出身刑部,练就一身鬼神般的断案本事,使她在司法界得了个‘鬼眼神判’的响亮名头。而传至民间时,则改头换面说她是阴司的判官托生,天生一双参透两界的阴阳眼,一眼看透人心、一笔定人生死。
阳春晓对此倒是并不在意,还偏挑在城外的坟地边上买地建宅,像是故意要把‘妖女’这身份坐实了一样。
阳春晓出身官宦世家,父亲阳承和乃是前任刑部尚书,在任时素有‘断案之神’的美名,已于三年前告老还乡去了。老爷子仕途顺风顺水,破过大案小案无数,甚至在清河县当县令时还带兵剿过匪,被当地百姓传为美谈;母亲姜春华更是一名优秀的女仵作,阳承和办过的每一桩大案都离不开她的相助。
老两口一辈子清廉,在京为官多年却并未购置房产,为了办案方便就常年吃住在刑部衙门里,所以阳春晓几乎就是数着刑部大牢的铁栅栏长起来的,像是提审问案录口供这类公门中事,在她眼中稀松平常得就跟吃饭睡觉没有两样。
只可惜她是个女儿身。虽然不能科考入仕,但这身本事却也不白瞎——自从阳老爷子离京之后,无论是刑部还是大理寺督察院,甚至连同顺天府在内,只要有审不清、断不明的疑难案件,都少不了派人登门来请她。
‘鬼眼神判’的名头可不是白得的。她提审的嫌犯,从无零口供结案,且从无冤假错案,无论多么蹊跷的难题到她手里都会迎刃而解——就是有个很大的缺点:‘贵’。
阳春晓可不像她爹一样两袖清风!
——你们都是吃公家饭、拿朝廷俸禄的体面人,脏活累活都让我替你们干了,升官发财也没我什么事,那你们的工资是不是应该分我一份?这要求不算过分吧?
所以,阳春晓出门办案时明码标价、按时辰收费,从迈出家门那一刻开始算——遇上堵车算你倒霉,而且必须现结,概不赊欠,熟人也不成。
大概是为了弥补无法成为正式公职人员的缺憾?可她这种‘编外人员’的小日子过得也挺爽啊!既没有破案压力挣得又多,还不用天天一早打卡上班——反正皮超越羡慕得很。
“你说你,偏要住得这么远!进城出城还要卡着开城门的时辰!一来一回,工夫全耽误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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