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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肚肚,来电话啦!今天也要加油哦!小肚肚,来电话啦!今天…”
昏暗的出租屋里,一个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男人躺在破旧的二手沙发上,闭着眼睛伸出手在地上摸索着电话,地上空的啤酒罐被他扒拉的叮当乱响。
在电话响了有一阵子后,他终于费力的从沙发底下摸到了电话的一个角。
“喂?!你是杜维宁吗?”
男人眯缝着眼睛刚接起了电话,还没回过神顺嘴就回道:“我没钱,别烦我。”说着他就要挂掉电话,可接下来电话那边的消息就让他准备挂电话的手停了下来。
“宋知洛是不是你爱人?她现在就在我们医院重症抢救室,你抓紧时间过来吧!”
这个叫杜维宁的男人有一瞬间的愣神,那面又大声的询问了两声,简单的说了下地址,然后就在“喂?喂!?”的声音中挂断了电话。
他呆坐在沙发上,脑中一片空白,随后却像触电一般从沙发上弹了起来,转身飞奔出房门。
从出门起,他就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一直到医院门口他就如同失忆一样,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过来的,他也顾不上考虑这些东西,发了疯似的按电话中最后交代的地方寻找了过去。
市立医院在本市比较偏僻的地方,不过尽管地方偏僻,可这里一如既往的人山人海,挂号的缴费的买药的都排着长长的队伍。
忽然人群后面发生一片骚动,本来拥挤的人群居然自发的分开了一条足够一人宽的通道。然后大家就都捂着鼻子歪着头的看着从后面忙三火四跑过来的杜维宁。
“这人身上什么味啊?这得多久没洗了这。”
“哎呦喂,我家剩菜倒垃圾桶里呕一天也没这味大。”
“保安!医院保安呢?这人穿一只拖鞋光一只脚,一看就是神经病啊!”
杜维宁在奔跑的时候弄丢了一只拖鞋,本来就一直在家消沉酗酒的他,此时此刻看上去真的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就算有认识他的人在,也一定看不出这个人,就是几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能让本市各界大佬来参加他公司剪彩的年轻人。
“哎!哎!你干嘛的你?这里是医院!请你注意点!要是撞到哪个病人你责任大了你!”
看着横冲直撞的杜维宁,一个导诊的小护士碍于身份不得不上前拦住他。
“我是宋知洛的丈夫,刚你们医院电话通知我,说我爱人在重症抢救室抢救中。”
“你们患者家属着急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也请你注意一下你自己的行为,你往前走上电梯到九楼,左转就是重症监护室,她应该在那里。”导诊小护士一听是九楼患者的家属,心中不免升起一些怜悯,毕竟能从九楼活着下来的都太不容易了。
“谢谢,谢谢。”杜维宁一边道谢一边向着电梯跑去。
本来在电梯门口围了一圈的人,看见杜维宁要进去,大家居然都统一的后退了一步,自觉的等下一趟电梯,杜维宁略有呆滞的看着门口的人们一脸嫌恶的看着他,然后电梯门缓缓闭合。
在擦拭的光洁如镜子般的电梯门前,他看见了一个邋里邋遢,就好像刚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男人,一下子之前一切的回忆一切的过往,好像全部都争着抢着涌进了他那个被酒精占领了多年的大脑。
那一年是杜维宁大学毕业后的两年,正在创业的他被邀请以青创家的身份,参加了母校的校庆晚会。而宋知洛那时候才刚刚上大学,整个校庆晚会有三个主持人,她以新生代表的身份参加了晚会的主持活动。
就这样两个都不算大的年轻人在灯光的渲染下,音乐的烘托中,认识了彼此。
大概女孩子都会有一个白马王子的梦吧,而恰好杜维宁出现在了那个时间那个地点,而杜维宁在创业的两年中也是一路的顺风顺水,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社会上从来不缺乏对他千依百顺的莺莺燕燕,但他觉得她们都一样,要么是觉得他现在有钱有出息,要么就是赌他将来更有钱更有出息。一来二去各自暴露本性,也就看透了这灯红酒绿。
直到宋知洛的出现,他们接触的时候,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从始至终都是满眼崇拜的看着他,她的眼睛就像一汪清水,清澈见底,她不一样。
杜维宁很喜欢这个感觉,所以当宋知洛大着胆子跟他交换联系方式的时候,他故作高冷的嘴角甚至不经意的流露出得意。
“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的打开,门口有几个在等电梯的人,看见门开了,刚向前迈出一步就退了两步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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