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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母女俩的爱情都让安云觉得有些蒙,自己今年二十二岁了比金牡丹大一岁,自己还不知道情爱为何,比自己小一岁的金牡丹已经有了一个非嫁不可的人,她开始反思自己当年从老家逃婚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她在酒馆里面左思右想,想了有十几分钟,觉得从老家逃婚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那个狗屁司令已经有了四个太太,自己要是凑过去就是五姨太了,长得难看也就算了,特别是他那双眼睛像个小绿豆似的,每次看到自己都是色迷迷的,恨不得立刻将自己压到炕上去,要不是自己的师父明令过自己,不允许对平常人使术的话,她早就招一些让人害怕的东西来吓他,才不会逃到天津这个地方来。
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金牡丹的脸上,她眨了一下眼随后又闭上,在眨眼,再闭上,玩儿了好一会儿才起床。
堂屋的饭桌上摆好了早饭,有茶叶蛋,生煎包,狗不理包子,还有油条,两碟子小菜,三碗稀饭摆在每个人的座位上。
“你们赚了什么钱,今天早饭怎么这么好,娘,你不是平常总是教育我做人不能太浪费”,金牡丹绕着饭桌转了一圈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好香啊”。
“今天这顿早饭不是金姨请你吃,是我请你吃,金姨昨天晚上还了我一根金条,我把那个金条换作大洋,我来天津这么长时间了,还是第一次赚钱。以前跟你和金姨出去做法事都是跑跑腿,现在赚到钱了请你吃一顿早饭,不过分”。
“娘,你良心发现啦,你不是说那三根金条,一根都不还给安云”。
“那三根金条,我本来是不想还给安丫头的,她在咱们家白吃白喝三年,除了平常做法事的时候帮我们跑跑腿之外,我就没收到过她一个铜子。但昨天晚上,她陪着你到酒馆儿喝了一个晚上,背着你回来,我一想她一个小姑娘也不容易,在天津没亲戚也没朋友,平常想买个零嘴儿都没钱,对你还那么仗义就还给她一根金条,没想到她一拿到这金条,就请我们吃早饭,还吃的这么好,可见我也是没白心疼她”。
昨天晚上,安云陪着金牡丹在酒馆里面喝了一晚上的酒,金牡丹喝的大醉,阿云背着她从酒馆背到家门口,这一举动感动了金巧云,觉得安云是个挺仗义的人,就还了她一根金条。
拿到金条的安云喜出望外,三年前,她从老家逃出来的时候,家里所有的一切都被那个狗屁司令拿走了,就连房子也被那个狗屁司令当做司令部给占了,要不是她跑得快现在估计成了那个司令的五姨太了,她跑出来的时候只拿了几件衣服,帮着她跑的同学借了一些钱给她,那些钱被她花的也差不多了,她三年都没有做一件新衣服。
昨天晚上她拿到那个金条,今天白天就被她换成了大洋,吃完早饭她就拉着金牡丹去做新衣服,长的挺漂亮一个小姑娘,穿什么乞丐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