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遇见和往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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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
又是一首主打歌级别的!
一路上白许清美眸中闪烁着不可思议。
那年的事情,和公司董事会定下的赌约很简单,一个人,一张专辑,一个金唱片奖。
当初的仲安年轻气盛,一句“流水的歌星,铁打的作品,创作人才是爹”的言论在公司内翻起了千层浪花,直接挑战了星尘一向来对于创作人和歌手市场的观念。
星尘觉得,流量市场是有限的,内容市场是无线的,赚钱的明星就这么几个,那不如集中资源养这么几个人。
去外面买,只要钱够,一定能买到适合的歌,但是用这些钱来养创作人,还真不一定能弄出一首像样的歌。
创作人的培养成本在星尘董事会看来是最不值的。
好不容易白许清夺得了盛放之初第一,星尘在她身上看到了一线,甚至超一线的希望。
公司想和仲安签订创作人合同,但是仲安直接撕毁了合同,放言:“就这?你们这个合同是逗人玩呢?”
当时的仲安是固执的,他不在乎多少钱,他只是觉得创作人不应该被这样作践。
如果想让他留下,想要剩下的歌,那就必须改合同,提高创作人的待遇。
董事会不肯改合同,又不肯放仲安这么一个还有价值的创作人离开。
就立下赌约,仲安无偿贡献剩下的歌,并且担任白许清第一张专辑的主制作人,声称只要专辑销量能超过白金,那就改合同。
仲安不顾旁人包括云青时的反对,欣然同意,签下赌约。
最后,那张专辑一个月内销量突破两百万。
这种成绩几乎可以预计,随着时间的流逝,将来必成白金。
但公司却抓着这个不放,一口咬定只有哪天销售到了五百万张,成了白金专辑,才改合同。
为此仲安等了整整两年,两年后的某天,专辑销量终于突破了五百万。
那天仲安兴冲冲地进入了还在开会的董事会,但是万万没想到公司后悔了,而恰逢那一年的盛放之初。
公司想稳住仲安,先渡过盛放之初,帮公司的希望之星施诗夺得盛放之初的头名。
仲安觉得自己没这么傻,简单改了几个片段就让歌曲的成绩一落千丈,甚至用曝光星尘不守约定的事情威胁董事会。
那时公司的所有创作人都站在仲安这边,毕竟这关乎到他们的利益。
但是公司不在意,施诗被仲安陷害,本来就在怒头上,开了就行了,区区一个创作人还想跟资本正面刚舆论?
只是公司没想到,已然跨入一线的白许清不顾自身利益,也选择站在仲安这边。
他们虽然控制舆论,但是白许清的影响力已然成型。
施诗失利,唯一的摇钱树也出面逼迫,董事会不得不更改合同,甚至彻底清洗管理层,而谷雨升就在那年进入星尘担任艺人部总经理。
但更改合同待遇的同时,又立下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做到的赌约。
单凭公司创作人的歌凑成一张能够获得金唱片奖的专辑。
当然也有时间限制,董事会,不,应该说是星尘的实际控制人,一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依旧认为他是对的,承若不用公司创作人任何一首歌,全部用外面买来的资源捧起施诗,看到底谁先达到超一线。
失败的代价就是合同续签二十年,包括白许清,包括仲安,包括云青时。
左想右想都不亏,无论谁到达超一线,还不都是公司的摇钱树?
而后来,赌约还未结束,董事会却先想开了。
买歌容易,但是一旦对方抬杠,没有作品的星尘只能处处吃亏,花超出市场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才能买到一首像样的歌曲。
就比如施诗的第一张专辑,广通得知这件事情后落井下石,本来最好的歌也就五十万左右,硬生生被广通抬到了三百万,一张专辑的制作费用超过了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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